06.07 崔國乾,新密市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他的相關線索

案情介紹:原告周某訴被告崔國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做出的(2015)新密民一初字第1509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產生法律效力,判令被告崔國乾償還原告本金100000元及利息,本院於2017年2月14日向被執行人崔國乾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至今仍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7)豫0183執710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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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崔國乾

性別:男

年齡:55

住址:新密市超化鎮油房溝村油坊溝77號

身份證號:410126********1538

執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10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8381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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