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山東:農村自建住宅規劃須“帶圖審批”

日前,省住建廳發出通知,我省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將嚴格執行“帶圖審批”制度。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住區工程建設的,必須提供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工程設計方案;進行自建住宅建設的,必須提供房屋用地四至圖及房屋設計方案或簡要設計說明,可選用個人自建住宅推薦設計圖集。

我省明確,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監督管理工作,可以依法將使用宅基地進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權委託給鄉、鎮人民政府實施,委託機制由市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應當註明許可有效期,確需延期的,應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鎮(鄉)規劃、村莊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依法對使用集體土地的建設項目作出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建設項目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