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科众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及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累计减少的比例达到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变动情况

1、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018年7月12日,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以及协议方在公司今后发展中的共同利益,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以及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11,495,09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5,553,7134股)的9.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2、签署委托投票协议

2018年12月20日,公司黄勇、汪杰、乔华等部分股东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合计持有雷科防务股票以及在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间内增加的股份的投票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委托给刘峰先生、刘升先生行使。本次《投票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后,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行使投票权数量为134,738,51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39,746,650股)的11.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3、雷科众投协议受让股份

2019年3月7日,雷科众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7,638,335股股份。鉴于雷科众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雷科众投与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受让后,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行使投票权数量为192,376,84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39,746,650股)的16.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4、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3日、2019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39,746,650股变更为1,081,167,450股,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回购注销32,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5、委托投票协议到期

2019年12月21日,黄勇、汪杰、乔华等部分股东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投票期限已满,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行使投票权数量为137,133,43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81,167,450股)的12.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签署的到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6、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发行工作,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20,681,817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101,849,267股。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行使投票权数量为137,133,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7、雷科众投减持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雷科众投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623,34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截止本公告日雷科众投减持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刘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表决权情况变动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包括委托投票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按照总股本1,139,746,65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供公司最新总股本1,101,849,267股计算。

本次雷科众投减持后,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累计减少的比例达到5.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雷科众投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科众投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规定,对其已披露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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