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古代刑罰中什麼刑罰最為殘忍,而被施行的人又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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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不要人命,又得體現出刑罰的殘忍,那古代眾多刑罰之中,非宮刑莫屬了。“宮刑”就是閹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男去勢,女幽閉”,是一種斷人香火的懲罰。

正所謂“殺人不過頭點地”,就算是百刑之首的凌遲,那也是抱著折磨死犯人的規矩來辦,到最後也是死路一條。可宮刑就不一樣,這是一種既折磨身體,又摧殘心理的酷刑,極度殘忍。


早在殷商時期,就有把俘虜或者奴隸進行宮刑的記載,秦漢時期,閹割技術有所發展,而且經常用在犯了罪的人身上,比如秦朝宦官趙高,因為母親獲罪而被閹割入宮,以及漢武帝時期的太史令司馬遷,因為為李陵說了幾句好話而被閹割。趙高後面擾亂秦朝,殘殺秦始皇子孫,其報復之心也未必沒有之。

司馬遷在被閹割後,雖然更加發奮,寫下了“史家之絕唱”的《史記》,但在他和朋友的書信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司馬遷對於自己遭受宮刑一事,一生都耿耿於懷。“故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所從來遠矣。”

宮刑歲雖僅次於死刑,但它對受刑人的影響卻比死刑還要嚴重。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重視香火傳承的古代,一個男人如果無法生子的話是進不了祠堂的,死後也不能葬入家族的墓地,相當於被開除出宗籍,像個孤魂野鬼一般地遊蕩。司馬遷每當想起自己是個“刑餘之人”,都巴不得“自裁了事”,連書都不想完成了。


而和“閹割”的性質一樣,“幽閉”則是用於女子身上的“宮刑”,多是為了懲罰女子淫亂不守婦道的刑罰。處理方法大抵是“用木棍撞擊女子胸腹,會掉下一物堵住陰戶,只能便溺,不能人道。”

在古代,女子不能生育是奇恥大辱之事,男子“七出”之條中,第一條就是“無子”,故丈夫可一紙休書把妻子休掉。在古代,女子最大的錯誤就是不能“生子”,即使聖如關公者,都因為原配不能生子而想著另娶杜夫人為妻。

而女子一旦實行了“幽閉”,那她這輩子都無法懷孕,自然也不可能再論婚嫁,只能一輩子獨守空閨,與落花殘葉為伴了。當然這還要是一些家裡有錢,父母又不忍心的女子才能有的待遇,普通人家的女子要是出了這事,輕則趕出家門,自生自滅,重則當場打死,屍體都未必能入土為安。

所以隨著技術的日益發展,宮刑雖不會像剛開始的那樣造成太多的冤魂,但宮刑絕對是比死刑還要殘忍的一種刑罰。死刑殺人,宮刑不止殺人,還要誅心。



一貳一橙


說到古代殘忍的刑罰,大家一般都會想到十大酷刑,什麼凌遲、車裂、腰斬、剝皮、炮烙、烹煮、抽腸、棍刑等等。個人說一下殘忍的而當時又死不了的兩個刑罰——肢解和凌遲。

肢解

肢解的開始階段

肢解剛開始是比較簡單粗暴的。執行肢解刑罰的人直接剁掉人的四肢,血流遍地,受刑者好像一個小肉柱在地上顫抖,無法動彈,面部痛苦地扭曲,哀嚎著,直到聲嘶力竭血盡而亡。這中間要持續好幾個小時,自己想自殺都自殺不了,頭腦還有意識,眼睜睜看著,卻只能慢慢得等死。

肢解的發展階段

肢解後來進行改造變的更加慘無人道。不再像之前沒有簡單粗暴了,慢慢地從四肢分解成更細節了。這階段的肢解大概場景:眾劊子手圍著一個犯人,先斷其手指,從各個關節處落刀,把整個手指割斷至少需要28刀,更殘忍的是他們用的是鈍刀,十指連心,犯人的慘叫聲不絕於耳,那犯人幾乎昏死。隨之一盆涼水潑醒,然後開始腳趾,然後再砍小手臂、斷掉胳膊。接著踝、小腿、去雙大腿,耳朵、鼻子、眼睛等,這個過程中他們為了防止犯人死的快,不夠殘忍和折磨,中間還想辦法止血。

肢解的成熟階段

肢解的成熟是呂雉和武則天創新了使用此刑。呂雉是把戚夫人剃光頭髮,毒啞。毒啞是不想聽到淒厲的慘叫聲,然後肢解,塗上止血藥,把戚夫人扔到廁所裡,成為人彘。後來被惠帝劉盈看到,當他得知這個“不明物”是戚夫人時,嚇的大病一場,從此整個人就廢了。戚夫人數日而亡,這個刑罰的兇殘程度令人髮指。

到武則天時期,她把此刑用在王皇后和蕭淑妃的身上,她在仿效呂雉的人彘,把王、蕭二人肢解後扔到酒缸裡防傷口感染,慢慢摧殘她們,讓她們自生生滅,最後她們也是數日而亡。

凌遲

凌遲是中國古代著名的酷刑,罵人的話“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後來發展更加成熟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這是明朝的規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還有更慘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 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他內心和身體該承受了多少難以想象的痛苦。

其實古代殘忍的刑罰太多,程度慘不忍堵,算了不想寫太多了,隨便看看吧。


叨說歷史


在古代,因為生產力不發達,對待罪犯通常是處以肉刑,而肉刑中最早的五刑通常是指:墨、劓、刖、宮、大辟。所謂墨,也稱黥。這種刑罰歷史十分悠久,幾乎可以從周朝一直追溯到光緒年間,具體做法就是往犯人的臉上或者胳膊上刺字,而且刺得最多就是“賊”字。統治者們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達到侮辱犯人和警示平民的作用,而且古人受這種刑罰後,通常會被周圍的人強行改名,比如漢朝大將英布也被人叫做“黥布”。在著名小說《水滸傳》中提到過的“刺配”,就是黥刑加上充軍的結合體。

1.劓刑,看字你應該就能明白這個刑罰了,簡單地說就是割掉犯人的鼻子,受刑後效果大概跟伏地魔差不多。而且這個歷史更加悠久,從夏朝就開始了,在商朝甚至一度作為主要刑罰。

2.刖刑,也稱臏刑,這個刑罰比較複雜。簡單講就是砍掉犯人身體的某個部位,輕的砍腳趾,重的就砍膝蓋,著名的軍事家孫臏,就是因為受了臏刑,被挖去了膝蓋才被人們稱為孫臏的。對於物質匱乏的古代,這種讓人直接廢掉的刑罰,簡直等於宣判普通犯人的慢性死亡。

3.宮刑,簡單粗暴直接廢掉男性犯人最重要的一個性別特徵,著名的司馬遷就曾受過這種刑罰。對於一個正常男人來說,這種刑罰的可怕程度遠超死刑,而且就憑古代那種糟糕的手術環境,扛過去也不一定能活多久。

最後是大辟,這個比較複雜,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所有死刑的統稱,被判了這個趕緊咬舌,你絕不會後悔的!典型的大辟有這麼幾種:誅——用斧頭和鉞剁了犯人;殺——用刀殺;焚——活活燒死;搏——扒掉衣服,磔了;辜磔之——殺了再火化;踣——在菜市口殺;罄——給你留點面子,在隱秘的地方絞死。到了秦朝大辟升級了一下,具體由斬、梟首、車裂、棄市、腰斬、體解、磔、蒺藜構成。到漢朝再次升級,大辟增加了鑿顛(開腦洞)、抽脅(抽肋骨)、鑊烹(火鍋)等方法。


宋城大名府


古代殘忍的刑罰多不勝數,如炮烙,剝皮等等,到了清朝更是出現了“滿清十大酷刑”一說,這些酷刑中很多都是直接致人死亡的!當然也有些刑罰雖不能直接致人死亡,卻能使受刑人“生不如死”!

骨醉之刑!

骨醉之刑其實就是更加殘忍版的“人彘”之刑,是唐朝時期武則天用來對付王皇后和蕭淑妃發明的極刑!其具體操作步驟是:先將受刑者的四肢全部砍掉,然後挖去雙眼,割去舌頭和鼻子,然後用銅水灌入犯人耳中,此時犯人就成了“人彘”!接下來再將成為“人彘”的犯人扔進盛有烈酒的甕中,酒會麻醉犯人,使犯人不會顯得那麼痛苦以延遲犯人的死亡時間,直到幾天後才會死去!



閹流刑!

閹流刑是宮刑和流放刑的一種組合刑罰,一般都是用在十五歲以下和十一歲以上的犯人身上!其具體操作步驟是:施刑人先將犯人的整個生殖器進行切除,再將一根管子插入犯人尿道,供犯人排尿用。接下來就是抗傷口感染,等待犯人傷口癒合。


接下來就是流放了,一般流放的目的地都會很運,戴著厚重的枷鎖,走在崎嶇的路上,走上幾個月甚至大半年是常事,押解差人如果心情不好,犯人還會遭到就是一頓毒打,在到達目的地後,就是給人當牛作馬做奴隸,就這樣犯人會在一天天的抑鬱痛苦中死去!

其實在很多時候,痛苦的活著比痛快的死更可怕,一天天沒有尊嚴的活著,其實就是生不如死!


唐古看今


金兔想到兩種:笑刑以及杖刑。

先說說笑刑吧。

這種酷刑產生於17世紀的歐洲,當時會把犯人或戰俘的手腳捆綁起來,接著在腳底塗上蜂蜜、白糖汁或者食鹽,然後再牽來一頭山羊,讓山羊大舔犯人腳底上的美味。

這種刑法看起來沒什麼,甚至剛開始犯人還會感到舒適,慢慢的,受刑者會因為奇癢難忍,終究無法剋制,然後因為狂笑導致缺氧窒息而死亡。因為這種酷刑短時間內不會造成致命傷害,因此行刑一般會持續數個小時,在此期間,犯人會不斷大笑和求饒,場面十分悲慘。據說這種酷刑在漢朝就已經出現了,因為行刑過程中不會留下傷痕,在中國歷史上就受到了貴族和後宮妃子的喜愛。



還有一種是杖刑。

這種酷刑一般不會致命,但同樣殘忍無比。

杖刑在明朝用的比較多。

明武宗朱厚照時期,因大臣反對皇帝南巡,被打的大臣多達146人,其中打死的就有15人;明世宗朱厚熜時期,因大臣反對他追封自己的生父為太上皇,他一怒之下就對134人實施杖刑,一下子就打死了17人。


杖刑有多可怕?

首先是杖刑可以把犯人打得血肉模糊,甚至還可能昏倒過去。最可怕的是廷杖,這種行刑工具由慄木製成,打人的一端削成槌狀,且包有鐵皮,鐵皮上還帶有倒勾,一棍子打下去,行刑人再順勢一勾,尖利的倒勾就會從受刑者身上扯出一大塊肉來。

廷杖分用心打和著實打兩種。如果是用心打,監刑官會把腳尖張開,可能導致殘廢;如果是著實打,那麼犯人必死無疑。至於採用哪種方式,則取決於皇帝的意思。

普通的杖刑,輕則十天半個月不下床,重則直接殘廢;而且行刑時還有一群圍觀群眾,關鍵是還要扒下褲子,如果是女子,很可能因受不了侮辱就選擇自殺。


金兔歷史


咱們可以先了解一下滿清十大酷刑

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說是十大酷刑,但是其實並不只十種

其中我覺得最殘忍卻又不能馬上死的酷刑當屬凌遲和剝皮兩種

首先說剝皮

剝皮的時候儈子手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就像剝羊皮一樣用刀一點一點慢慢分割,中間還不能斷開或者割透,必須保證整張皮是完整的。這樣被剝皮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割起來容易跑偏,技術好的整張皮割下來身體上還能看見血管在流動,那種痛苦可想而知

再說凌遲,凌遲的行刑規定就是要在犯人身上割一千多刀,而且每一刀都不能割到犯人的要害,要讓犯人受盡痛苦之後才能夠死去,如果沒有割夠這一千多刀犯人就死去的話,行刑的儈子手也會收到懲罰的

明朝作惡多端的太監劉瑾就是受這種酷刑而死的,據說未割滿三天,刀數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後就死去,由於未達到割滿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據傳連劊子手也受到了處罰,劉瑾第一天被割完後還喝了一點粥,第二天又繼續受刑。其中的痛苦非常人所能忍受

這兩種酷刑讓人想起來就毛骨悚然更別說受這種刑法了,簡直是人間地獄生不如死!




汽車聲浪


對於男人而言,“宮刑”最為殘忍,對於女人來說,“騎木驢”慘絕人寰。

在古代,自有刑制以來,針對罪犯,每個朝代都會設計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作為對罪犯的懲戒手段,有很多的刑罰,可以說,令人瞠目結舌,讓受刑的人感到痛不欲生,一心求死。這些刑罰不會讓人致命,但是非常殘忍,今天,就給大家介紹兩種刑罰。

“宮刑”對於男人來說,最為屈辱,刑罰殘忍至極

歷史上,宮刑由來已久,關於“宮刑”最早的記載,差不多可以出自殷商時期,《甲骨文合集》中有過這樣一段描述,“庚辰卜,王,朕(凸刀)羌,不死。”可見,我國“宮刑文化”源遠流長。

在大家的印象中,“宮刑”一般指的男性被“去勢”成為不完整的人。而這樣的人,往往會出現心理扭曲,篡權奪位,無惡不作。可以說,男性被受以“宮刑”,是人生中的奇恥大辱。

漢代孔安國:“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

歷史上著名的受過“宮刑”的人,就是司馬遷。在漢代,這種刑罰也被稱為腐刑,他為什麼會得罪漢武帝而慘遭“宮刑”的奇恥大辱?

這裡就要提到歷史上著名的李陵投降事件,看過《蘇武牧羊》的朋友都還記得那個經典畫面,李陵和蘇武兩個人在雪地裡重敘舊情,而此時的李陵已經成為了北國匈奴的大將。漢武帝是一個窮兵黷武的人,李陵迫降的消息傳到他的耳朵裡,怎會不生氣,滿朝文武都懼怕漢武帝劉徹的手段,沒人敢頂撞,而一向正直的太史令司馬遷便向漢武帝直言相勸,李陵是被迫投降,究其原因,主要怪當時的李廣利沒有前去支援。正在氣頭上的漢武帝怎麼會聽得進去,於是下令把司馬遷處以“宮刑”。

司馬遷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他深知“宮刑”是對男人最大的侮辱,但是曾經答應過自己的父親,要完成一部自己關於歷史的史書,於是,他放棄了自盡的念頭,頂著壓力和悲憤,在獄中艱難得完成了《史記》這部傳世鉅著。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

受過“宮刑”的人,可能沒有人比司馬遷更能體會其中的滋味。屈辱、殘忍之後,鍛煉出來的是一個堅毅的靈魂。

“騎木驢”,對於女性來說,沒有任何能熬得住,但受刑的人也不會死亡

古代一個非常滅絕人性的刑罰,就是“騎木驢”,在史料中,被解釋為“釘住犯人手腳”一種的刑法,多見於明清小說之中。

《水滸傳》中,有關騎木驢,有過這樣一段敘述。

大牢裡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可以想象,受過這種刑罰的古代女性,身心會受到多大的煎熬。

歷史上比較著名的,就是發生在明朝的白蓮花起義。據相關史料記載,白蓮花的首領唐賽兒,在起義失敗以後,受到了明朝錦衣衛的無情摧殘,而“騎木驢”就成為了這些女性必須要熬過的一關。

據說,這些女性當時因為受不過“騎木驢”而慘死的將近10000多人,可見,這種刑罰是多麼的慘絕人寰。

現代罪犯觸犯刑法,最殘忍的不過於絞刑,可見,古代的人觸犯國法,會有多麼慘烈的下場。

文/小小雪說歷史,本文原創,歡迎點贊、轉載、關注。

小雪歷史微鑑


即便不是死刑,有一些刑罰也足夠殘忍,尤其是一些軍中手段,雖然簡單,但是隻有親身體會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殘酷。

1、三大窒息刑罰:水刑

水刑聽上去挺水,但是一道公認的酷刑,甚至被日內瓦公約禁止。

水刑實施簡單,只需要一道斜坡,一罐水,一條毛巾。但是效果非常顯著而且快速,中情局與美國軍隊中曾經經常使用這種方式審訊。

據說凡享用“水刑”的人,八成的人會招供,剩下的是被折磨死的。

許多喜歡各種折騰的外國人,曾經做過水刑實驗,美國專欄作家斯托弗·希欽斯親身體驗的時候,水剛到沒多久就堅持不住。而我看過的一些視頻裡面堅持最久的一位是8秒左右。

2、三大窒息刑罰:笑刑

笑死不是一句玩笑,笑也是一種刑罰,而且是一種非常恐怖的刑罰。

笑刑,顧名思義就是讓犯人笑,最常見的如撓腳心,當然施刑的位置也不止腳心,如腋窩、頸部、軀幹、膝蓋、腹部、肋骨、肚臍等都可以。

受刑者一開始會感覺到癢,忍著不想笑,但是到一定程度後忍不住開始大笑,然後持續大笑,就算忍不住了但是因為癢還是忍不住會笑,這個時候就出現“笑cry”的情況,然後笑變成哭,甚至開始嘔吐。

笑刑不會迅速造成致命傷害,所以行刑可能會持續好幾個小時,這期間,犯人會不斷從笑到哭。嚴重者可能會因為大笑導致心臟驟停或者因為大笑時間太長而導致缺氧窒息。

第三個窒息刑就是貼加官了,也就是前段時間電視劇中演的“加官進爵”,把紙用水溼了之後貼到人面上。

在刑罰上面,古往今來幾年前的智慧,只有沒見到的,沒有古人想不到的。


妖鬼雜談錄


在古代所謂的刑罰並非只是單純的降罪,更多的卻是為了滿足那些達官貴人的惡趣味,或者說滿足他們的仇恨而已。

被我們稱之為天下第一毒婦的呂后,為何要對戚夫人用“人彘”這樣的刑法。

說實話殺人不過頭點地,不論任何的刑法最終也只是將犯人殺死而已,但是隻是單純的殺死他們並不足以平息自己多年來的怒火。

呂后在自己花樣年華的時候嫁給了四十來歲的糟老頭子,原本就已經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面,可誰知道劉邦為了自己的大業,居然直接拋棄了自己的妻子。

等自己回到他身邊的時候,另一個如花似玉的美女已經代替了她的位置,原本呂雉以為只要自己的兒子可以繼承太子之位,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誰會想到戚夫人居然敢跟自己爭太子之位,為了讓自己的兒子可以保住地位,呂雉在背後不知道付出了多少代價。

這些代價付出的越多,呂雉內心的仇恨就越多,於是等到劉邦歸天之後,自己大權在握,於是一切的總賬都要開始清算了。

然後我們就看到了一個千古毒婦的誕生,當時的戚夫人可以說生不如死,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呂雉心中的仇恨,而非刑罰。

同樣的道理,武則天在自己成長的道路上也失去了無數的東西,這其中就包括自己那個還不會說話的女兒,可以說有多大仇就有多大恨,武則天在對待敵人方面也是無所不用其極,手段之殘忍不輸呂雉。

明朝的劉瑾,在自己生前幾乎得到了朱厚照百之分百的信任,可是當自己在劉瑾的家中搜出謀反的東西之後,也就到了所謂的愛之深恨之切。

一個人被處以凌遲之刑,人們都說最痛不過在傷口上撒鹽,可是很少有人試過在傷上加傷,哪可比傷口上撒鹽更讓人痛到無法呼吸。

當一個人從身上被刮下一千塊肉片的時候,能痛到什麼樣子,只能說這個人哪怕依然還活著,但是卻已經死了,因為巨大的疼痛早已經擊潰了人的意志。

而當時的劉瑾就是受到了所謂的千刀萬刮,只能說當時的朱厚照對劉瑾實在是太失望了,身為自己的傳話人,可以貪一些,可以亂一些,也可以不太懂事一些,但是唯一不可以接受的就是背叛自己。

當然了所謂的背叛有沒有就不好說了,畢竟劉瑾身為一個太監,再謀反也要有人跟著他一起呀,只能說當時他被人陷害了,不過這一切都不重要。

反正當時的劉瑾足足被行刑了三天的時候,才因為失血過多而死,畢竟劉瑾本身就不胖,身上一共也沒有幾兩肉,可是卻要被人直接刮出幾千塊肉片,當看完這一幕的時候,什麼水煮肉片之類的飯菜再也吃不下去了。

從以上的內容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古代所謂最慘的刑罰其實就是人的仇恨,自己內心當中有多恨,所謂的刑法就會有多慘。


虎頭山小妖


中國古代對於犯人的刑罰可謂五花八門,由於時代的限制,古代的刑罰和我國現今施行的刑罰有很大的不同,現代的刑罰注重對犯人的教育引導,而且沒有肉刑,而古代刑罰則強調對犯人身體的迫害,也就是犯人所犯罪行越大,其所受之刑的殘忍程度就越高,所以也就湧現出了許多不致死卻非常殘忍的刑罰。

劓刑



(劓刑)

劓刑是古代奴隸制五刑中的一種,“劓”字含義為割掉鼻子,而劓刑就是一種割掉犯人鼻子的刑罰,屬於肉刑的一種。在沒有麻醉藥的情況下,活生生將鼻子割下,犯人要承受極大的痛苦,所以是一種非常殘忍的刑罰。戰國時期秦國公子贏虔就受過此刑。

臏刑



(臏刑)

臏刑就是將犯人的膝蓋骨剃掉,也是屬於奴隸制五刑肉刑中的一種,同劓刑一樣,施刑時犯人要承受極大的痛苦,挖去膝蓋骨的犯人並不會死,但是會落下終身殘疾。戰國時期齊國有一個名叫孫伯靈的人,因為被迫害而遭受臏刑,後其改名並指揮軍隊兩次大敗迫害他的人,此人就是戰國時期著名軍事家孫臏。

宮刑

宮刑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閹割之刑,古代稱為去勢,就是用器具將男性生殖器割掉,而這不僅是生理上對犯人的傷害,更是心理上的傷害。西漢著名的史學家,《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就因為李陵事件的牽連而遭受宮刑。

婦刑

在古代,婦刑是專門針對女性而發明的刑罰,有裸刑,就是在大街上將婦女衣服脫光並處以杖刑,在大街上裸露身體這對於婦女的心理傷害是極大的,會遭受很多人的白眼或譏諷。

針刑,就是用針刺婦女的手指縫。

除此之外,還有懸吊刑和對婦女私處的刑罰,比如騎木驢,這些刑罰無一例外都是以對女性婦女身體的迫害為主,可謂殘忍至極。

隨著社會文明進程的發展,古代的肉刑都已被廢除,取而代之是現代的刑罰,以對犯人的教育引導,讓其認罪悔過為主,這樣對於整個國家的法律文明進程有著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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