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定位:番禺未來新中心

<table> 定位:番禺未來新中心

番禺廣場最新規劃效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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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聚了4條地鐵線的番禺廣場將定位為番禺未來的新中心。近日,《番禺廣場及周邊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正式公佈,新版規劃提出將對番禺廣場周邊進行TOD模式開發,大幅提升地塊開發強度,規劃新增48萬平方米,是原規劃的一倍以上;同時將開發5層地下空間,新增17處公共交通設施,整合軌道、公交、有軌電車等,實現高效換乘。

結構:一軸一核,三大片區

番禺廣場地理位置優越,位於番禺區南部、區政府周邊。番禺廣場站場站綜合體則是廣州新一輪地鐵線網的場站綜合體的重要示範點,是四線交匯的重要交通樞紐,4條地鐵線分別是:已經建成的地鐵3號線,未來還將增加的地鐵18號線、22號線、17號線。

本次規劃用地位於番禺區府周邊,東至廣華南路、西至盛泰路、北至沙圩東平路、南至市橋水道。地塊的總計容建築面積由37.4萬平方米調整為85.3萬平方米,規劃新增48萬平方米,其中地面商業辦公40.4萬平方米、地下商業及文化設施7.6萬平方米;此外,公園綠地增加約1.1公頃。

規劃對番禺廣場的定位是:番禺區公共服務中心及軌道交通樞紐,以交通樞紐、行政辦公、文化休閒、商業商務等功能為主導的番禺未來新中心。以TOD樞紐為核心整合周邊,聯動市橋河片區形成“一軸一核,三大片區”結構。

所謂的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模式,即在以公共交通樞紐為中心半徑約600~800米的範圍內,將各種用途設施及公共空間進行復合型佈置,形成以道路為軸線的緊湊型市區,實現“地鐵綜合交通物業”的綜合開發。

地下空間:建5層大型地下綜合體

規劃提出,對番禺廣場及周邊地區的地下空間進行綜合開發,地下總建築面積為20萬平方米,其中含7.6萬平方米計容建築面積及12.4萬平方米不計容建築面積。地下空間使用功能複合,按《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標準》規劃為商業設施、軌道交通設施、人行通道、停車設施,以及不少於1000平方米的文化設施等。

地下空間將是整合公園、社區服務、文化設施、旅遊服務、商業設施、交通換乘、公共停車等設施及功能的大型地下綜合體。TOD交通核心區地下空間共5層,其中負一、負二層為綜合開發,負一、負二層將建地下步行共同通道:負一層南北向主通道聯繫地鐵至圖書館地下空間;9條東西向地塊聯繫通道。還有一個交通核下沉廣場,4個交通疏散井型下沉廣場,2個採光谷,可銜接地面、地下步行系統,成為地下空間的主要人流出入口。

為解決未來廣場周邊的停車問題,地下空間還規劃了約8萬平方米的停車面積,設不少於2000個車位。

交通:地鐵公交有軌電車2分鐘換乘

交通優化方面,規劃提出強化TOD公共交通無縫銜接、高效換乘。整合軌道、公交、有軌電車,平均換乘距離100米,換乘時間2分鐘。地鐵站出入口100米附近密集設置17個交通設施,以交通核組織人行流線立體便捷換乘,形成公交、軌道、輕軌等交通一體化無縫換乘。並通過7個下沉廣場,整合3條交通動線,聯動5大交通設施高效便捷換乘。其中,3條交通動線包括地面層步行通道、負一層商業通道和站內換乘動線;5大交通設施則包括地鐵站、公交首末站(4000平方米)、旅遊及快線大巴站(400平方米)、小巴及公交車停靠站、出租車及K+P停靠站。

同時落實18號線、22號線站房及附屬設施用地,並預留地鐵17號線站體建設空間,新增一條東西向地面彈性支路。

用地:提升站點周邊地塊開發強度

新規劃提出要提升站點周邊地塊開發強度,容積率由1.02~5.0調整至5.0~9.0,建築密度為35%~70%,綠地率為10%~20%。優化站點周邊建築高度,緊鄰軌道站點地標高度為240~260米,周邊建築高度為100米~150米,核心區公共服務設施高度控制為6米。

據悉,本次控規調整方案增加的建設量不等於目前土地使用權人的權益。土地使用權人對地塊所享有的開發權益,以已簽訂並依法繳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內容為準。番禺區政府指出,因落實城市設計方案和實現片區的功能定位,需要提高已出讓的三宗國有土地(地塊8、地塊11、地塊14)的規劃容積率,建議根據《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管理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已出讓的國有土地所增加的建設量可優先用於公益性用途和周邊配套設施,權屬單位也可通過補交出讓金的方式按調整後的控規進行開發,具體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

地塊9和地塊10則涉及村集體權屬用地,留用地已取得有效規劃批覆明確了容積率指標的,按批覆執行。未有歷史有效批覆的,按現行控規的基準容積率上限2.5執行。超出留用地權益部分,由區政府統籌作為番禺區產業服務配套用房或人才公寓,以支持番禺區產業發展需要,或作為本村舊村改造復建物業。地塊12根據權屬邊界調整用地邊線,規劃增加的建設量按美麗鄉村專項用地指標預支抵扣留用地指標。

南方日報記者 劉懷宇 通訊員 穗規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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