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婚嫁習俗-瑤族婚俗

婚嫁習俗-瑤族婚俗

婚嫁習俗-瑤族婚俗

婚嫁習俗-瑤族婚俗

瑤族青年男女一般在節日、喜慶日或生產勞動中,男女自由對歌成戀和“媒妁之言”組成家庭。早期實行族內婚制,不與外族通婚,族內同姓不婚,後與外族接觸日多,又改為“可招百姓郎”,但“瑤女不嫁百姓。”至晚清和民國時期,瑤族男女可與外族通婚,但“男嫁女家”的習俗始終保持。瑤族的婚姻結締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招郎上門,男嫁女當,子女隨母姓;二是出嫁隨夫居,如同漢族;三是不招不嫁兩邊走,視雙方家庭需要而定。宜章縣莽山瑤人結婚儀式“鼓樂迎送,喧闐於道”。行前,師公在神龕下為出嫁新娘或招郎上門郎舉行“拆人口”儀式,並帶一個香爐到新家。

新娘父母親自送行。送親隊伍除了熱熱鬧鬧上路,沒有任何嫁妝,喻示著兩個年輕人結合後白手起家,創造美好生活。走在最前面的是新娘的長輩及幾個姑娘,中間的才是頭披珍珠繡帕、身著絢麗婚裝的新娘,在她的旁邊有一個年輕的伴娘為她打傘。伴娘也同樣穿得花枝招展,只是少了那塊珍珠繡帕。距新郎家二三里地時,有新郎家的鑼鼓嗩吶手、侍娘和一名10歲左右男孩組成的7人迎親隊相迎。距新郎家半里或一里地時,又有一隊接傘婦女將送親人的傘、袋子接去。新娘進門時,師公主持驅邪儀式:將谷鬥、米篩、油燈放置門口,新娘在侍孃的攙扶下,跨過谷鬥、油燈和米篩,意即去煞、掃邪。之後新娘先進入廚房拜灶公、灶母和公婆,再進廳屋,這時師公邊撒米,邊誦詞,領著新娘到大廳神龕拜祖先,進行“添丁”儀式。然後,侍娘領著新娘進入洞房安坐,在侍孃的幫助下洗臉、洗腳。此後新娘就直與孃家送親人在洞房裡休息用餐。那新婚床上堆滿了送親人的行李。按瑤山規矩,整整一晚上新娘、新郎與賓客同飲同樂不睡覺。因此那新婚床則成為送親人中老人和孩子們的安寢之處。外屋酒筵不論桌數,而用長方條桌在廳屋上方及左右沿牆置酒席,廳右下角置一小席,供樂隊奏樂坐飲。送親者為上賓,其次為主要親友。客人一批批來,吃了一輪又一輪,每出一道菜,樂隊吹奏一種曲牌,諸如《滿堂紅》《喜鵲鬧枝》等。婚宴廚師必是新娘新郎的舅父、姑父或叔父。辣椒、青蔥之類不能上席,以示新娘純潔。筵席鼓樂不斷,喜氣洋洋。新娘在伴娘和侍孃的陪伴下,在洞房內專備一席飲食。資興瑤族婚宴,還在上賓席中設一侍客,每上一道菜即呼:“上客,請!”其他各席客人隨即呼“請!”待首席下筷後方能動筷。

桂陽縣華山、楊柳瑤族鄉寶寨瑤婚俗更是別具一格。婚俗禮儀與當地漢族婚俗迥異,獨具民族韻味。寶寨瑤婚姻相對自由,女子可落戶到男方,男子也可落戶到女方,根據雙方家庭需要而定。婚姻締結要經過十道程序:戀愛、訂婚、辭家、出嫁、落戶、迎親、拜堂、婚宴、送客和回門。成婚日鼓樂迎送。到夫家門前,新娘即洗臉洗腳以辟邪,然後到大廳神龕前接受師公舉行的“添人口”儀式。晚上拜堂成親。客人對歌,通宵達旦。婚後夫妻不固定在女方或男方定居,女方農事忙時夫妻倆幫助女方,男方農事忙時就幫助男方,等女方子女撫養大後,夫妻倆可返回男方安家立業,也可在妻家生活一輩子。子女姓氏,隨父隨母,自由選擇。由於婚姻方式靈活多樣,生男生女都一樣,有效避免重男輕女現象,體現了瑤族社會男女平等的思想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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