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中止訴訟,蘭州黃河股東纏鬥不休

6月14日晚間,蘭州黃河(000929.SZ)對外披露重大訴訟進展,其股東湖南昱成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紛爭也被逐一曝光。

公告指出,2017年6月,公司股東湖南昱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昱成”)作為原告,以公司控股股東蘭州黃河新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盛投資”)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議的召集程序和決議內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新盛投資《章程》,以及新盛投資法定代表人楊世江無權代表新盛投資在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上投票表決為由,以該公司作為被告,以新盛投資作為第三人,向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撤銷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並對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有關條款的法律效力進行重新確認。

2018年1月,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湖南昱成的起訴。此後,湖南昱成向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今年4月,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撤銷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2017)甘 0103民初 406 號民事裁定;指令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審理。

據上述公告稱,在該案審理過程中,被告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以原告湖南昱成已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解散新盛投資之訴,且蘭州黃河企業集團公司已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回購湖南昱成持有的新盛投資49%股權,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業已受理,該股權回購案的審理結果,與原告資格有直接利害關係為由,請求中止審理。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案所涉公司決議糾紛確與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有密切關係,且案件必須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股權轉讓糾紛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因此裁定中止訴訟。(藍鯨產經 朱欣悅[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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