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蒙自中小学报名时间来啦!招生片区划分定了(攻略在此)

一年一度的招生季就要来临了

蒙自中小学报名时间来啦!招生片区划分定了(攻略在此)

“我家孩子该去哪上学”

“学校片区如何划分”……

这些疑惑相信是很多家长朋友的共识

别急,

近日,

蒙自市教育局已发布官方消息

蒙自中小学报名时间来啦!招生片区划分定了(攻略在此)

小学招生情况

(一)招生对象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实行对口免试入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2.各乡镇小学按照辖区属地管理,招生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3.城区小学(含文澜镇中心学校辖区)招生。

(1)负责招生学校辖区内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

(2)城区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

(3)户籍迁入蒙自城区但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不动产权等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入学,或适龄儿童户籍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由市教育局指定学校入学。

(4)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子女,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蒙自市房管处查询),到原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审核入学。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审核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5)符合《蒙自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到指定的蒙自四小、文澜中心学校、多法勒中心学校、雨过铺镇中心学校报名入学。

(三)报名登记

1.各乡镇小学自行安排一年级报名登记时间。

2.城区户籍学生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日,逾期未报名的由市教育局指定到其他学校入学。非城区户籍学生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1日。

3.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辖区内的入学资格。

(四)报名登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市户籍的,家长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持有的《蒙自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以登记办理时间为准,当年8月31日前满一年以上的)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蒙自市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一种)。

3.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家长须携带孩子本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在华居住相关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华侨还需提供市侨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报名,统一安排入学。

4.其他说明:

(1)房屋产权证是直系亲属多人共有的,其入学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占房屋产权的50%以上(含50%),并提供相应税票证明。

(2)房屋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经房产处登记并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原件、税票原件。

(3)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常住的,夫妻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蒙自市房管处查询)可以在该校报名入学。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就读学校。

(5)户籍在文澜镇中心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有住房,只能在文澜镇中心学校报名审核入学;户籍在城区一小、二小、三小、四小招生范围内的,可以按实际居住的有效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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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的凤凰小学

(五)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

北部小学:北京路以西、天马路以北至振兴路以西、红河大道以北片区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龙井路小学:北京路以东、天马路以北、文萃路以西片区的学生。

银河路小学:文萃路以东、天马路以北、西营盘街至新村南路以西、人民西路以西片区学生。

朝阳路小学:学海路以东、鱼水路以南,红河大道以北片区。

凤凰小学:银河路以西、红河大道以南片区。

一小(含一小氮肥厂校区、一小老校区):阁学街以东、人民中路以北、义正路新华书店至小天鹅宾馆以东、四川庙街以东片区的学生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小(含南湖校区、银河校区、惠民校区):振兴路以东、天马路以南、红河大道以北、学海路以西、阁学街以西、人民中路以南、义正路至三角塘街以东片区的学生。

三小:四川庙街以西、义正路至三角塘街以西、天马路以北、西营盘街至新村南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北片区的学生。

四小:银河路以东、红河大道以南片区的学生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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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澜镇中心学校:文澜镇中心学校各完小原招生片区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行子女。

北部小学、龙井路小学、银河路小学、朝阳路小学、凤凰小学校舍竣工使用后,方可按此方案招生,校舍未完工之前北部小学、朝阳路小学、凤凰小学由蒙自二小招生;龙井路小学、银河路小学由蒙自三小招生。

初中招生情况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辖区内对口小学招生入学方式。

(二)乡镇初中招生

乡镇初中招收本乡镇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城区初中招生

城区初中招收城区公办小学、文澜镇中心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英华学校、育才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招生办统筹分配入学。

1.蒙自一小、蒙自二小、蒙自三小六年级毕业学生,按照户口或房产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居住证)登记信息相对就近同时兼顾初中学生生源素质的相对均衡依照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到蒙自二中、蒙自三中。

2.蒙自二中南湖校区同时招收文澜中心小学、北窑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二中北京路校区同时招收十里铺小学、土官村小学、姜家寨小学、拥军小学、大台子小学、马房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3.蒙自三中同时招收蒙自四小、陈家寨小学、水沟小学、白路脚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4.农村班学生选拔,按小学毕业生人数及农村班招生计划比例分配名额至各农村小学,由招生办根据相关要求统筹分配到蒙自二中、蒙自三中。

5.蒙自三中足球特长班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和学校在蒙自辖区内组织招收。

(四)本市户籍在市外就读学生招生

本市户籍在本市外就读的六年级学生,需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

户口为本市乡镇户籍的应在2018年7月30日以前到乡镇初中申请入学;户口为本市城区户籍的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省网学生登记表、国网学生学籍卡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效居住证明于2018年7月2日至6日到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登记报名,由市招生办统一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招生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本市外小学六年级毕业需要到本市城区就读初中的,家长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省网学生登记表、国网学生学籍卡片)、父母一方持有的《蒙自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当年8月31日前满一年以上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蒙自市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于2018年7月2日至6日到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登记报名,由市招生办指定到雨过铺中学入学。

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二)各中小学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认真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违规超范围招生的,经市教育局核实后,将不予注册学籍,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城区中学新生的学籍建立将以市招办提供学生名册为准,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五)城区小学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出台各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上报基础教育科,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六)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不准招收补习生办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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