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成都工商曝光違法廣告,有你認識的商家嗎?

今年1月至3月,成都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

以房地產、醫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類別廣告為重點,加大對老年消費群眾違法“會銷”行為打擊力度,開展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廣告。

成都工商曝光違法廣告,有你認識的商家嗎?

【其中部分典型違法廣告】

1.“中洲中央公園”房地產廣告

發佈媒介:戶外大牌、購物袋、微信公眾號、網站

成都文旅熊貓小鎮投資有限公司所開發的“中洲中央公園”售房部在對外宣傳的戶外大牌、購物袋、微信公眾號、網站等發佈“公園私有化的純住區,更大程度享受資源把房子建在公園裡,真正與公園融為一體外人進不來 裡面的人或許也不想出去……2570畝公園全部私屬 放眼西南,前所未見”等廣告用語將出資打造的市政條件宣傳為“私屬”作誤導宣傳;“公園最大化、樓間距最大化、種植最大化 90%的綠化……是中洲集團在成都打造的首個高端生態別墅群項目……創下成都198區樓盤綠化率之最”等廣告用語,廣告中使用含有最高級的廣告宣傳表述,使用的數據不準確,未表明出處;“開車15分鐘即達建設路商圈,走路5分鐘就是地鐵15號線”等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2018年1月19日,新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00元。

2.“天府國際花園”房地產廣告

發佈媒介:宣傳摺頁,噴繪廣告

簡陽市金控投資有限公司在於簡陽市河東新區雄州大道北段208號的“天府國際花園”項目售樓部發放的部分彩色宣傳摺頁,上面印製有“引進國際高端幼兒教育品牌—宋慶齡國際幼兒園”、“天府錦江國際大酒店,隸屬錦江國際集團—全球排名第3位,亞洲排名第1位”以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之規定。2018年3月19日,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200000元。

3.“智琪食品”銷售廣告

發佈媒介:互聯網廣告

成都智琪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網站(www.zhiqifood.com)上發佈“白煮白千層”等多篇產品推介廣告中標註有“具有補益脾胃,補氣養血,補虛益精、消渴、風眩之功效”等字樣,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使用醫療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2018年2月5日,都江堰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45000元。

4.“東阿膠宗阿膠”普通食品推銷廣告

發佈媒介:宣傳海報

都江堰市千恩食品經營部在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都江堰大道100號附11號針對老年消費者開展宣講活動,在大廳的四周懸掛和張貼了多幅廣告,在其廣告含有“阿膠味甘平,具有補血止血,滋陰潤燥,美容養顏,增強免疫力,預防貧血”等涉及醫療及藥品功效等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之規定。2018年2月1日,都江堰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2000元。

5.“多功能美體減肥儀”普通電子產品推銷廣告(蒲江)

發佈媒介:宣傳畫、PPT視頻、宣傳單

蒲江縣鶴山鎮麗之健電子產品經營部在蒲江縣鶴山鎮朝陽大道116號1棟1層經營場所內以宣傳畫、PPT視頻、宣傳單等方式向老年消費者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含有“廖瓊53歲四川眉山人便秘半個月,二十天一次大便,區醫院B超檢查大腸一片漆黑,相當於直腸癌,大腸已經停止儒動了,在麗福健特管做了四天就拉大便了,特管兩個月做完,現在會聽到腸鳴了,現在基本五六天能自然大便。高血壓從最高的210多,現在已經停藥一個月,血壓完全正常。血糖也從一天兩個藥到現在一天一顆藥”涉及治療功效、使用醫療用語以及與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等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2018年3月9日,蒲江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罰款10000元。

6.“苗家祖酒”銷售廣告

發佈媒介:現場宣傳視頻

大豐苗家食品店在新都區大豐街道敬成路99號4棟附127號租用他人場地,利用會銷的方式對外銷售“苗家祖酒”。為促進銷售,當事人在銷售現場使用自行設計製作的宣傳視頻,視頻中以宣傳“苗家祖酒”的成分“蝮蛇”“烏梢蛇”的疾病治療作用,直接或間接地宣傳“苗家祖酒”的疾病治療作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2018年3月15日,新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0000元。

7.“環保設備”銷售廣告

發佈媒介:互聯網廣告

成都友益佳環保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在官方網站發佈內容有“景區廁所第一品牌”宣傳字樣,將絕對化用語用於廣告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之規定。2018年2月1日,雙流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0000元。

8.“青城半島”房地產廣告

發佈媒介:售樓部廣告

成都隆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都江堰市永豐街道銀豐路47號附18號“青城半島”售樓部懸掛的廣告內容含有“青城半島、明月廣場即將盛大開盤,購買商鋪不用滿城挑,這裡投資回報是最高”等字樣,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2018年2月12日,都江堰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9.“洗滌劑廠”宣傳廣告

發佈媒介:互聯網廣告

都江堰市恆豐宏業洗滌劑廠在註冊的網站頁面首頁發佈“成都恆豐宏業洗滌劑廠”、“全球頂尖技術汽柴煤重油裂變分解技術”等文字內容,在不能提供該企業互聯網域名首頁上相關宣傳內容的證明材料的情況下,進行與實際不符的虛假廣告宣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2018年2月14日,都江堰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10.“玉石水晶床墊”普通商品廣告

發佈媒介:宣傳視頻

蒲江縣鶴山鎮紅瑞食品經營部在蒲江縣鶴山鎮育才路19號向老年消費者播放用於推銷“玉石水晶床墊”的宣傳視頻含有“玉石水晶床墊對自已的耳鳴、頸椎問題,尿頻尿急問題有效果;宣稱玉石水晶床墊對多種病症有功效”等虛假,欺騙消費者的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2018年1月24日,蒲江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罰款4800元。

11.“屋頭串串香”宣傳廣告

發佈媒介:互聯網廣告

成都屋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互聯網上註冊了網站“屋頭串串香”,並在網站中發佈了包含“500-1000毛利天天盈利”、“4大加盟優勢,助你輕鬆賺錢,一次投資終身受益”、“所做的加盟店一年左右收回投資成本”內容的廣告,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2018年2月1日,溫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4000元。

via成都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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