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古代有些皇帝駕崩后妃子們要殉葬,殉葬時妃子們是直接被活埋還是先處死後再下葬?

哥低調至今


古代人殉主要有兩種方法。


  • 一種是先逼迫殉葬者自殺,或者自己殺死殉葬者,然後將殉葬者同墓主人一起下葬。

  • 另一種是直接將殉葬者放到墓穴中活埋,通過窒息的方式讓殉葬者死亡。


這兩種方法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都有使用,活埋的方式主要在殉葬制度早期,逼迫自殺的方式在殉葬制度晚期。


殉葬制度在我國的奴隸制社會非常的盛行,當時的奴隸主貴族認為自己在死後還能夠有另一個世界,所以他們在下葬前會把自己喜愛的女奴隸或者小妾殺死,然後埋葬在墓穴的陪葬坑中。


到了封建社會時期,活殉的現象逐漸減少,,即使是盛行厚葬的漢朝,也沒有活殉的習俗。除去一些北方遊牧民族政權,我國曆史上曾經實行過人殉的三個封建王朝,分別是秦朝,明朝和清朝。


秦朝的人殉制度最殘忍,在秦始皇駕崩後,秦二世下令說:秦始皇的後宮妃子中,沒有給秦始皇生下孩子的人,全部都要被處死。當時秦始皇收攬天下美女,後宮裡面的人數以萬計,真正給秦始皇生下孩子的寥寥無幾。


因此在秦二世的命令下達後,秦始皇后宮內的大部分妃嬪都被殺死了。由於人數眾多,秦二世在實行生殉的時候,將秦始皇的妃子們趕到了墓穴中,然後放下了墓穴的閘門,將這些美女全部活活的悶死在了秦始皇的墓穴中。


秦二世之後,皇帝下葬採用人殉的習俗逐漸的被取消。一直到了宋朝時期,因為契丹、党項、女真等遊牧民族的入侵,中原地區又一次掀起了生殉的風潮。


朱元璋在臨死的時候,留下遺囑要求自己的宮女妃嬪殉葬。


這些宮女嬪妃在下葬前就已經提前自殺,自殺的方式大多是上吊。由於明朝早期的殉葬屬於“榮譽性”的資格,這些被選中殉葬的宮女妃嬪的家人都受到了厚待。


在明成祖朱棣駕崩之後,同樣也採取了殉葬制度,根據《李朝實錄》的記載,當時給朱棣殉葬的妃嬪多達30多人,全部被逼迫在小屋裡面集體上吊。


在臨死的時候,這些妃嬪的哭聲響天徹地,殉葬制度的殘忍可見一斑。朱棣之後的明朝幾位皇帝,也都採用逼迫自殺的方式來進行人殉。到了明英宗復位之後,明朝的人殉制度才開始得到改觀,明英宗去世前留下遺命,不允許後代再進行人殉。


在明英宗之後,人殉的制度就從明朝消失了。


清朝剛剛建立的時候,也實行過一段時間的人殉制度。


清朝的人殉制度是從努爾哈赤開始,努爾哈赤去世後,多爾袞的母親被皇太極脅迫殉葬。從一些史料中可以看出,多爾袞的母親在被殉葬前進行了一系列的反抗,卻遭到了八旗貝勒們的逼迫,不得已而自殺。到了皇太極去世的時候,繼續採用了人殉的制度,殉葬者大多被勒令自殺,如果不願自殺逃跑的人也會被抓來殺死。


清朝統治者十分的善於拉攏人心,在用活人殉葬的同時,還要宣稱這些人是自願的。其實人都有求生欲,這些被殉葬者哪一個也不想這樣白白丟了性命,只是迫於壓力,才被迫答應殉葬的。


清朝殉葬的惡習一直延續到了康熙皇帝時期,康熙統治時期,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大臣們也不斷的提議要求廢除殉葬制度。最終在康熙皇帝的准許下,清朝廢除了人殉制度。

人殉制度是古代社會一種殘忍落後的葬禮習俗,在這種葬禮習俗的迫害下,無數無辜的生命死於非命。無論是把人活埋殉葬,還是將活人殺死後殉葬,其本質都是一樣殘忍無道。


歷史總探長


古往今來,帝王多好奢侈,每逢帝王下葬,陪葬品總是奢華至極,而在陪葬品以外,歷朝歷代時不時都會有一些活人殉葬的傳統。

在這些妃子下葬的時候,不管是先前死亡,還是在入葬以後死亡,都是極其殘忍的。

這些作為殉葬品的妃子,總的來說都是有的是在處死或是自殺以後下葬,而有的則是直接活埋,讓這些妃子感受墓葬中逐漸稀薄的空氣,在缺氧中怨恨,憤怒,最終慘死。

殉葬的文化從中華文明起源伊始就一直存在著。

商朝時期,陪葬十分常見,不僅僅是帝王在下葬的時候,嬪妃需要跟著陪葬,宮裡的無數宮女侍者,甚至是諸侯國的某些貴族,都需要跟著陪葬,商王朝的殘暴觸動了諸侯國貴族的利益,最終商王朝被滅。

周朝時期,吸取了商王朝被滅的慘痛教訓,陪祭不再那麼流行,活人陪葬的文化在這時候逐漸的不再那麼流行,這時候的貴族,所思所想幾乎都在如何發展人口與復興國力上。

而到了秦始皇時期,殉葬制度又一次達到了巔峰,眾所周知,秦二世為了防止秦始皇陵的消息被洩露出去,將當初構造秦始皇陵的大部分工匠都活埋了進去,而在秦始皇對後宮之中,但凡是沒有生育子女者,盡皆被下令陪葬,死一個秦始皇,光是陪葬的人就有幾萬。

到了漢唐時期,陪葬制度也時不時的流行著,這一段時期北方的少數民族多次入侵中原大地,原本在三國時期,人口就已經稀薄到了一個極低的程度,而隨著北方少數民族的入侵,殉葬制度又一次流行了起來,不知道多少漢人遭受到了滅頂之災。

明清時期也都有陪葬的傳統,明太祖朱元璋去世的時候,後宮妃子幾十名就全部被葬入了墓葬之中。而清太祖努爾哈赤去世的時候,皇太極也逼迫著大妃和二庶妃等人陪葬,當然,雖然這些殉葬看起來殘暴至極,但是比起來秦始皇時期,還是小巫見大巫。

在歷朝歷代的殉葬中,甘心陪葬者必然是極少數的,大部分都是被脅迫著陪葬,在下葬前將這些妃子處死還好,有的是自縊而亡,有的是飲鴆酒而亡,而有的就更加殘酷,竟然為了保持這些妃子容顏不老,在將其弄暈以後,還要在其體內灌注水銀。

之所以這些殉葬制度如此流行,只能說明古代帝王地位太過尊崇了,而女子地位又太過低下,在古人看來,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帝王若是去世,這些女子也需要跟著死去。

當然了,之所以這麼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古人都相信人死後會去往另一個世界,而為了讓這些帝王在去世以後能得到眾人的服侍,依舊過著富貴生活,殉葬之禮便時不時的在歷朝歷代流行著。

這樣殘酷的制度,一直到康熙年間才真正的消失,但是因為這樣殘酷制度而死的人卻是再也活不過來了。


魏青衣


古代有些皇帝駕崩后妃子們要殉葬,殉葬時妃子們是直接被活埋還是先處死後再下葬?(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曆史故事!)


在一座戰國時期的王侯墓室內,在主棺內有五具陪葬,這幾位殉葬者還算體面,估計是先自殺,然後被埋進墓室內。

而在主棺西側一個小棺木中,有一具屍骨,是一位年輕女性,沒有任何陪葬物,身上藤條纏繞,這個人應該是活埋的,活著的時候被綁起來,活生生的釘進棺材裡,然後填上土,這可能是一位被正室打壓的側室,可見對她是恨之入骨,可以想象,在漆黑的地下,任憑她如何的哭喊、踢打,沒有任何迴音,陪伴她的是身邊冰涼的屍體,一直哭喊到沒有力氣,沒有氧氣,然後在絕望中死去。


這就是殘酷的殉葬制度!

殉葬制度在中國斷斷續續存在了幾千年了,直到明英宗時期宣佈廢除,可是清朝時期又短暫恢復。

這些無辜的女子迫於壓力被活埋、刺死、鴆殺或者縊殺,她們的命運往往掌握在男人手中。

每個朝代殉葬的方式都不一樣,但很少有人能逃脫死亡的命運。

秦始皇時期,秦二世胡亥下詔“先帝后宮為生子女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秦始皇一生23個兒子十多個女兒,可見生過兒女的寥寥無幾,按照《史記》的記載 ,秦始皇“後宮列女萬餘人,氣上衝於天 ”,沒有生育的大概也在萬人。

秦始皇陵周邊陪葬坑188座,考古人員挖掘了10座,發現有不同數量的亂葬人骨,屍骨殘缺不全,應該是在別處殺死,移葬在此處。

張廓《多妻制度——中國古代的社會和家庭結構》中說,兩漢、六朝、隋唐、宋遼金等朝代,都有過活人殉葬的歷史,元朝時達到高潮,成吉思汗死時,靈柩所經之處,所遇之人“盡殺之”,“殺40名貴族美女及大汗之駿馬以為殉”。成吉思汗靈柩運送萬里,一路上殺的人不計其數。

明朝從朱元璋開始到朱瞻基的六任皇帝,都使用後宮活人殉葬,明成祖朱棣的朝鮮妃子韓氏也在殉葬名單上,朝鮮史書《李朝實錄》記載了韓氏的殉葬過程:

“帝崩,後宮殉葬者30餘人 。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撤,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 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圈於上 ,以頭納圈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 韓氏臨死,顧謂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與崔氏俱死。 褚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親入辭決。韓氏泣,謂仁宗曰:‘吾母年老,願規本國。’仁宗許之。”

由此可見為朱棣殉葬的嬪妃都是縊死,書中的金黑是韓氏的乳母,韓氏到中國來時十二三歲,殉葬時二十二三歲,韓氏死後金黑在中國生活了二三十年才回國,朝鮮史書就是根據她的回憶記載的,其實,明朝的殉葬不止於皇帝,他們的子孫諸侯王去世後,也採取活人殉葬。

誰也沒有想到,結束人殉的竟然是俘虜皇帝明英祖朱祁鎮。

據說當年他親眼看到父親朱瞻基去世時,太監們逼迫殉葬的妃子們自殺,“哭聲震殿閣”,這個場面讓當時才9歲的朱祁鎮記憶猶新,成為他一生的夢魘,繼位後13歲那年,哥哥周王朱有燉去世,朱祁鎮親自寫信要求不要活人殉葬,但是最終沒能阻止,朱有燉的六位夫人“皆殉死”。

貴為皇帝也沒能阻止殉葬讓朱祁鎮非常難過,他決定親自實踐,在遺囑中說“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果斷的阻止了活人殉葬的制度,從這一點來說,明英宗朱祁鎮還是有所作為的。

雖然如此,但是,朱祁鎮的努力還是白費了,成化四年,遼王兒子病逝,上書明憲宗要求妻妾殉葬,憲宗不準,並把遼王兒子的妻妾接到宮中保護,而到了成化22年,寧河王去世最終幾位妃子還是殉葬了,憲宗無奈,只好給予表彰,對外說是殉節。

雖然明朝的殉葬制度有所控制,但是到了清朝又被啟用,努爾哈赤的皇后和兩個妃子殉葬,順治有30多位嬪妃殉葬,康熙對殉葬制度深惡痛絕,臨終前嚴辭拒絕大臣們要40位宮女殉葬的請求,至此,殘酷而野蠻的殉葬制度才終止,這也算是一個文明開始的信號吧。

最後,讓我們記住一位霸氣反抗殉葬制度的女性,他就是耶律阿保機的述律皇后,當大臣們要求她殉葬的時候,她抽出寶刀,揮刀砍掉了自己的右手,扔到了耶律阿保機的棺材中,當時的大臣們看的是目瞪口呆、張嘴結舌,述律皇后轉身離去,剩下一群大臣在風中凌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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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小姐


不得不說殉葬是一種很殘忍的制度,這項制度早在夏、商、周時期就開始實施了,春秋戰國時期尤其盛行。一直到秦始皇統一中國,開始稱帝之後,這個不人道的做法還在繼續,這從考古的那個時代的陵墓,都可以考證出來。

在古代的時候,不僅僅是王侯將相,死後有權利要求活人殉葬,就是地方的財主也是可以這樣做的。可以說那時候這些既得利益者,根本不把貧困的人當作人來看。畢竟要求被殉葬的人,一般都是他們的奴隸。只要是奴隸,就都是他們的私人財產。他們是有權利處置自己的財產的。所以,這種殉葬也就無從管起了。

秦始皇去世的時候,秦二世胡亥為了盡孝道,把秦始皇后宮團裡,沒有為他生兒育女的嬪妃,全部給處死,然後這些人無一例外的全部給埋葬到了秦始皇的地宮當中。

在古代因為受封建思想的影響,這些貴族、皇族們以為他們生前的享樂,在死後還能夠繼續。所以,他們就有了這種在自己死後,也要把曾經服侍自己的人一起帶走的習慣。

當然這種不人道的做法,是應該受到譴責的。

但是,當時的人,只顧自己個人的享受,根本就不把道德放在眼裡。

殉葬這種不人道的行為,直到唐朝的時候,國家才開始要求命令禁止。但是,唐朝之後,尤其是少數民族掌權之後,又開始實行人殉了。

當然明朝也是一個奇葩,朱元璋當了皇帝后,也是大搞活人殉葬的制度。

那麼要殉葬的這些皇帝的妃子們,究竟是被活埋的,還是處死之後在下葬的?

一般帝王在死前,會指定好,讓哪些妃子跟隨自己走。他們會把這些妃子的名字,記錄在名單上,等自己死後,給繼任的新君來處理。

朱元璋就是把那些妃子的名單,給了孫子建文帝處理的。

一般處理要殉葬的人,有以下三種方法:

第一種會提前告訴那些妃子,把她們集體的趕到一個屋子裡,由太監監視她們上吊,吊死之後在埋葬。當然也有服毒自殺,反正都被迫處死的。

第二種就比較殘忍了,這種辦法就是把選定好的活人,直接給扔到帝王的墓室之中,關好地宮的門之後,這些人直到墓中的空氣絕盡,她們也就隨之死亡了。

第三種就是特別恐怖的一種,那就是選好要殉葬的人之後,就會安排太監,讓他們把帶有迷藥的水給喝下,然後等他們昏迷的時候,在她們的頭上鑽一個小孔,從小孔裡倒入水銀。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屍體長期保持不腐爛。

你說這種死法,是不是很恐怖。

這種不人道的做法,在明朝竟然延續了五代帝王,直到明英宗的時候,才宣佈把人殉這項制度給廢除掉。

看到那些在古代被殉葬的人,根本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不由得感嘆,還是我們生活的時代好呀。


史學達人


殉葬,是一種制度,非常的殘酷。從商到清,經歷了幾千年的歷史。

商是一個奴隸社會,那時候基本上都是生殉,也就是活人殉葬。商代的人,思想還在發展階段,普遍認為人們死後,是有靈魂的,也就是說,靈魂和活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墓葬在他們看來就是靈魂所生活的地方。

那時候有一個禮制“事死如事生”,基本上用在皇帝身上,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皇帝死後,他的靈魂也要和他生前一樣,有女人,有生活用品。活的時候怎麼生活,死後的靈魂也就怎樣生活。

《荀子.禮論》: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商是殉葬的開始,後面的朝代便都有了殉葬的習俗。《墨子·節葬》中記載:君王殺活人殉葬,多的時候有幾百個人,少的時候十幾個。著名歷史學家郭沫若曾在《奴隸制時代·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中說過這樣一句話:商的君王或者是一些地位比較高的貴族,死後都會有生殉和殺殉,即將活人活埋和將活人殺人,一個墓裡的殉葬人,基本是四百多人。

各代殉葬模式

  1. 秦國

秦武公的時候,開始用活人來殉葬。

《史記·秦本紀》記載:武公卒,葬雍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

秦穆公時候殉葬的人數更多,死者百七十七人。

直到秦獻公時,也就是公元前384年,活人殉葬的制度才被廢除。

但是並不代表真正的廢除,因為秦始皇,他的殉葬人數可以說是史上之最,據估計起碼數萬人。

這裡重點提一下,生過孩子的嬪妃可以免除殉葬,沒生過孩子的就不能逃脫了。

2.漢、唐

這時候就人性化了,沒有了人殉,但是有陪葬,就是死後陪葬。

3.宋

因為這時候外族入土中原,他們原先就有人殉的傳統,所以人殉又興起了。

4.明

宮人殉葬,即嬪妃和宮女殉葬。這時候主要是將人殺死後殉葬。

《李朝實錄》中記載:帝之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於庭,餉撤,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圈於其上,以頭納入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經而死。

到了明英宗朱祁鎮,他廢除了”殉葬“制度!

5.清,這是殉葬真正結束的朝代。

清太祖去世時,皇太極逼迫大妃和二庶妃殉葬。

皇太極死後,使用男奴殉葬。

康熙時期,殉葬制度徹底終止。

殉葬的手段

  1. 吊,據記載朱棣死後曾用了這一手段,在執行之前,會給殉葬的人吃一頓大餐,也叫”催命飯“。

  2. 毒。強灌水銀毒死殉葬人。眾所周知,水銀是劇毒,食用水銀的殉葬者屍體會百年不腐。其實還有用毒酒、給飯菜下毒,這些是常用的。

  3. 活埋。這是最殘忍的,綁住殉葬者的手腳,而且還需要固定成某種姿勢。

  4. 鐵釘固定。把殉葬者用鐵釘釘在牆上。

  5. 砍頭。最為省事的方法,就地處死。

殉葬是古代人貴族死後的一種禮制。這是一種拿活人生命規定的禮制。富貴的人,有把握別人生死的能力。而貧窮的人,連自己生命都控制不了。奴隸社會發展出來的禮制,居然延續了千年的歷史,成為了中華大地上揮之不去的陰影。可悲可嘆!


理科男讀歷史


看到殉葬,莫名想起小時候看的連環畫《一塊銀元》來,裡面曾講過一種慘絕人寰的殉葬方式。

話說有一對貧窮的夫婦,生下了一雙龍鳳胎,這對龍鳳胎長得精緻漂亮,但因家境太過貧寒,長到三四歲時,受一地主家的誘惑,把一對兒女賣給了地主家,想著孩子在地主家過得要更好。

不久,這個地主去世了,葬禮辦得聲勢浩大,隆重豪華,一條街熙熙囔囔都是圍觀的人,這對夫婦鑽進人群一看,自己一對龍鳳胎兒女也坐在靈車旁邊,跟以前一樣五官精緻漂亮,看著那稍微紅潤豐盈的臉蛋,夫婦兩欣慰不少。可是越看越覺得孩子不對勁,這對孩子的表情一成不變,眼光呆滯無神,夫婦兩在底下叫喚,毫無反應。後來才知道兩孩子已經被灌水銀殉葬,母親心痛到神經失常。



水銀殉葬的操作方式是在殉葬者的頭部、腳底、背部等敲開一個窟窿,然後在這些窟窿和嘴巴里灌上水銀,當然,為了讓水銀跟隨血液遍佈殉葬者全身,達到最好的防腐效果,這些操作都是在殉葬者生前進行的。

據說在朱元璋駕崩時他殉葬的妃子們也被採用此法。

當然,活埋的也有,這些被下旨殉葬的妃子們在規定的時間會被一齊驅進墓室,裡面會備有少量食物,當全部殉葬妃子進入墓室後,墓室的石門會被封閉起來,用鐵水加固,這些妃子們會漸漸死於缺氧之中。



不過古代殉葬,活埋的方式不是很多,一般都是白綾賜死或毒酒酖亡後與皇帝陪葬。比如明成祖朱棣駕崩後他的三十多個妃子被統一帶到大殿前用膳,食畢即帶入殿內,彼時殿內已放滿三十多張小木床,木床頂上的大梁懸掛著打著活結的白綾,妃子們見狀抱頭痛哭,一時哭聲震天。在腳下小木床被太監們踢掉的一刻,殿內又恢復死一般寧靜……

努爾哈赤死後,因涉及權力的博弈和皇位的競爭,多爾袞的生母阿巴亥被眾貝勒強逼殉葬,當然。也許有努爾哈赤的意思,畢竟努爾哈赤生前曾因阿巴亥和自己大兒子的私情大動肝火。阿巴亥的殉葬方式也是三尺白綾。

所以說,一入宮門深似海,偌大的後宮只有一個男人,每個女子天天在等待皇帝的臨幸中度過,幸運的生下一兒半女,老有所依;命苦的孤獨悔恨大半生,最後還有可能為一個形同陌路的男人殉葬,不得不讓人心疼。一嘆!


微影悼紅


活埋和處死哪個更慘?如果可以自由選擇,你選哪一樣?我會選死後殉葬。

殉葬是一種愚昧、落後、反動、殘忍的制度,歷史極為悠久,尤其盛行於奴隸社會。

奴隸社會時,奴隸完全沒有人身自由,都是奴隸主的私人財產,跟阿貓阿狗、鍋碗瓢盆之類沒啥區別,所以經常會被作為陪葬品給主人殉葬,大奴隸主的殉葬品,動輒數百人。

強迫女性殉葬,跟奴隸殉葬差不多,萌芽於父系氏族社會末期,因為在父系氏族社會,女性是完全的附屬品,跟奴隸的地位沒有兩樣。

到了封建社會,這種殘忍的習俗多少仍有殘餘。比如秦始皇死時,他的兒子秦二世胡亥覺得老爹留下的女人不好處置,於是下令但凡沒孩子的,全給老爹陪葬,可謂殘忍至極。

但這種不人道的制度秦漢後基本就消失了,因為這種制度是反人性的。

不過到了明清時期,這種殘忍的制度居然又死灰復燃,大行其道。

明清兩朝,封建專制和獨裁統治達到頂峰,皇權得到前所未有的強化,妃嬪殉葬作為皇權的一種表現也大行其道,一向以對貪官狠辣,對百姓仁慈印象示人的明太祖朱元璋首次重啟殉葬制度。

在老朱的帶動下,後面的皇帝紛紛效仿,明英宗以前的太祖、成祖、仁宗、宣宗、代宗時期,每一個皇帝死了,都要讓未生育的妃嬪殉葬,以至於成了“祖宗之法”,歷代沿襲不變,直到明英宗死時才被廢除。

有數據統計顯示,明太祖朱元璋死後,殉葬嬪妃38人;明成祖朱棣死後,殉葬嬪妃30多人;明仁宗朱高熾死後,殉葬嬪妃5人;明宣宗朱瞻基死後,殉葬7人;明代宗朱祁鈺死後,殉葬人數不詳。這5個皇帝加起來,殉葬嬪妃接近100人!要知道,這幾個皇帝大多是以明君形象示人的。

清初時期,殉葬又開始抬頭。清朝前幾個皇帝,如清太祖努爾哈赤、清太宗皇太極、清世祖福、睿親王多爾袞死後都有妃嬪殉葬,因為滿清要營造這樣一個氛圍:妻妾殉夫是“烈女節婦”的表現。

這個惡劣的習俗直到康熙時期才被終結,這是女性地位提高至關重要的一步。

明清時期的嬪妃殉葬,處死最常見有三種方法:

第一種是毒酒。

這種死法比較溫和,因為毒酒是立竿見影,死的快,沒有多少痛苦,痛苦一時就解脫了。

第二種是上吊。

有時是自己拿三尺白綾上吊自盡,有時是由太監動手,直接勒死。別管哪種方法,都不心甘情願。

第三種是活埋。

活埋是大規模殉葬的常見方式,殉葬者被推入墓道,活活餓死或渴死,不如處死來的痛快。

綜合來看,嬪妃殉葬只是特殊時期的特殊習俗,大多數時期是被禁止的。即便偶有殉葬,也都是先處死後殉葬,活埋實在是太過慘無人道。這正是:生前未曾承恩寵,死於殉葬不瞑目,一入皇宮深似海,香消玉殞幾人憐?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狄飛驚


殉葬時,沒有將妃子“直接活埋”的!

殉葬在先秦比較普遍,漢代以後就比較少見了,但到明朝初年突然復活,朱元璋死後,為其殉葬的妃嬪竟達46人之多!這可能是朱元璋的遺囑要求的,但這件髒事是誰幹的呢?正是那位在史上名聲非常好、且有“柔仁”之稱的建文帝朱允炆!四年後,建文的帝位被他叔叔朱棣奪去,朱棣盡改建文之政,可是這個殉人的“惡俗”,卻作為祖制傳承了下來,朱棣及仁、宣二帝死後,均有妃嬪殉葬,直到明英宗去世時,才正式下旨廢除了殉葬。

(這是先秦的殉葬,殉死者皆無首級,顯然是被斬首而亡。然而這是賤者,對於身份高貴的殉葬者,則不可能施之以這樣殘酷的死法,多為服毒或上吊)

我在拙著《大明王朝家裡事兒》和《大明後宮有戰事》中,曾詳細考證了明宮殉葬人數以及與殉葬有關的宮闈內幕,關於殉葬宮人是如何被剝奪生命的,曾引述了來華朝鮮人金黑的親眼目擊。茲迤錄如下——

金黑是入朝“處女”韓氏的乳母。韓氏於永樂十五年(1417)來華,其兄韓確時任朝鮮國副司正之職。朱棣見韓氏貌美,心裡樂開了花,在接見朝鮮使臣時,未言而“先笑”了,說道:“難得國王至誠,送來韓氏女兒,好生聰俐,爾回還對國王根底說了。”

皇上這一開心,韓確就有福了,不僅被加封為光祿寺少卿,還得到大量的賞賜。然而,僅僅數年之後,朱棣駕崩,宮人殉葬者30餘人,韓氏也在其列。

金黑目擊了當時宮人殉死的慘狀:

當死之日,先在中庭吃了一頓絕命飯。飯罷,由宦官引之升堂,女子們大哭起來,聲震殿閣,令人觸鼻心酸。只見堂上放著許多木小凳,殉死者立於其上,樑上懸一繩,以頭納於其中,遂去腳下之凳——雖曰投繯自經,實無異於絞刑。

韓氏臨死前,攀著繩子,對乳母金黑連聲呼道:“娘,我去了!娘,我去了!”語未竟,一旁宦官早撤去腳凳,身子便像一片柳葉,在梁下晃動不已。

這些死難者在升堂前,好心的仁宗親自入殿辭訣。韓氏哭泣著對仁宗說:“我母年老,請陛下將她放歸本國。”仁宗答應了。

(我見網上有人寫,朱元璋妃嬪殉葬,“切腦灌水銀”云云,純屬胡說八道。史書對建文帝如何處死他祖父留下的這些妃子,沒有記載,但想來與永樂末年一樣,應在宮廷內自縊身亡)

韓氏死後,被追諡為“康惠莊淑麗妃”,見於朝鮮實錄所載頒給金黑的詔書,但是《明實錄》並未收載這份詔書。

仁宗倒是重然諾,他記得韓氏的臨終遺言,欲送金黑回國。但有宮中女秀才反對,理由是:“近日宮闈之亂(指永樂末年的魚、呂之亂),曠古所無。金黑若歸國,必洩之於朝鮮。如此之亂,不可使外國知之”。仁宗猶豫不決,便召來同樣是朝鮮籍的太監尹鳳,問他:“我欲送還金黑,但近日事怕她洩露了,你看怎麼辦?”尹鳳道:“人各有心,奴何敢知之?”也是人心隔肚皮,不可不防之意。仁宗遂決定不送金黑回國,但賜封她為恭人,以表食言之歉。

由是金黑在明宮又多呆了10年。


皇帝不稱朕


古代的殉葬制度是封建社會一整套吃人環節上的重要一環。(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想要弄明白古代皇帝駕崩後,後宮妃子殉葬是直接被活埋還是先處死再下葬。

其實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哪些後宮妃子需要殉葬?因為自殉葬制度產生以來,就沒有完全將後宮妃嬪統統殉葬的先例,因此這就需要做一選擇,選擇不是隨便做的,而是有一定的程序和標準。

再一個,是先處死再下葬還是直接丟進陵寢,任其自生自滅?

先說第一個問題,哪些身份的後宮妃嬪會被安排殉葬?第一類就是被打入冷宮的後、妃、嬪,這類人幾乎是殉葬的標配,因為她們是整個宮廷存在感最不強的一批人。

不但不強,還因為得罪了人,礙著別人眼了,雖然被打入冷宮的女子,很難再有翻身的機會,但對於她們的競爭對手來說,卻仍然是骨鯁在喉,只有死人不會生事,只有死人才會保守秘密,因此這部分人基本上是必死無疑。


再一種失寵的後宮女子,這類后妃嬪雖然不至於被打入冷宮,但已經被邊緣化,存在感不是很強,也可能被弄去殉葬。

其實還有一種,那就是比較得寵的。雖然一時得寵,奈何肚子不爭氣,沒有生下一兒半女,這類人在殉葬制度發生的朝代,往往也是比較危險的,生前就“集萬千寵愛於一身”,這種人若是陪著皇帝下地獄,先帝肯定高興。

最後是宮女,宮女是皇宮中最可憐最沒有地位的一個群體,他們看似是王的女人,其實就是犧牲品,宮女的殉葬數量視皇帝的喜好而定,但肯定不在少數,後宮妃嬪殉葬的越多,相應的陪葬的宮女越多。

至於說是先被殺死再下葬,還是直接殉葬。

其實道理很簡單,如果是活人殉葬,在陵寢的氧氣被消耗完以前,估計這幫怨氣很重的人,能把皇帝的屍體撓個稀巴爛。

但這並不排除活體殉葬,那就是被封閉在特定的墓室。

當然大部分還是被殺死後殉葬,簡單直接點的刀兵相向,溫柔點的白綾三尺,還有毒酒一杯的,死人陪死人的還是比較多一些的!


歷史三日談


歷史上,皇帝駕崩後,素有讓妃子殉葬的習俗。其中,朱元璋死後,就有46名妃嬪、宮女陪葬在孝陵,其中十幾名侍寢宮女全部生殉。這些殉葬妃子的年歲,從十多歲到五十歲不等。活人殉葬,在殷、周君王死後就已經很盛行了,這一殘忍的制度一直到於清代康熙年間才被禁止。

那麼,殉葬的妃子到底是怎麼挑選的,哪些妃子需要殉葬,殉葬妃子又都是怎樣的死法呢?接下來,我們以歷史上一個特殊的殉葬妃子,即多爾袞的生母阿巴亥入手,來進行詳細梳理。

阿巴亥是烏拉那拉氏,她是清朝努爾哈赤的第四任大妃,也是努爾哈赤最寵愛的妃子。她本是女真烏喇部首領滿泰的女兒,12歲那年,失去父兄的阿巴亥被叔叔以“保全部落”的名義,嫁給了大自己31歲的努爾哈赤。

因為容貌清麗加上溫婉賢淑,阿巴亥剛剛嫁給努爾哈赤就得到了非同一般的寵幸。1605年阿巴亥為努爾哈赤生下了第十二子阿濟格,1612年,阿巴亥又生下了第十四子多爾袞,兩年後,阿巴亥又生下第十五子多鐸,母以子貴,十年就生下三子的阿巴亥被努爾哈赤視為心肝。努爾哈赤尤其疼愛阿巴亥所生的14子多爾袞,而且大有傳位於多爾袞的意思。

然而也正因為此,阿巴亥被迫捲入了宮中的權利之爭波濤洶湧,愛新覺羅氏家族的權利之爭禍及阿巴亥,在黨爭中,阿巴亥甚至遭受過汙衊,但好在努爾哈赤一直站在身邊保全她。但努爾哈赤畢竟年老了,1626年,86歲的努爾哈赤病逝了。努爾哈赤病逝時,僅有阿巴亥陪在身邊,故立儲之事陷入迷局。

隨後,失去汗王庇護的阿巴亥被皇太極為首的諸王威逼,他們宣稱先王遺詔讓阿巴亥殉葬。阿巴亥當然知道汗王不可能讓她殉葬,於是她拼命辯解,但皇太極等絲毫不肯退讓。

前面我們講到,殉葬時的妃子是有選擇的,並非只要是妃子就需要在皇帝死後殉葬, 那麼到底是怎麼規定的,身為大妃的阿巴亥是否應該殉葬呢?

我們來看王士禛《池北偶談》裡的記載,在此書中,王士禛寫到:八旗習俗,多以僕妾殉葬。另外,根據記載,一般生育子嗣的妃子,一般情況下都不需要殉葬,因為她們還負有養育皇室的重任。再回過頭來看阿巴亥,她是正妃,並非僕妾,同時她還生育了3個兒子。所以,按照禮制:阿巴亥不應該殉葬。

但阿巴亥最終還是在皇太極等的逼迫下,背叛殉葬了。她之所以如此,也是出於保全她三個兒子而考慮的。


古代的殉葬,一般有四種死法。

第一種是毒酒

這種死法十分溫和,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她死亡,擔任辦事的會將受害者的遺言直接記載上去,他們會選擇請他們吃飯,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選定為殉葬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大多是的無聲無息得死去,這其中沒有恐懼感。

第二種是上吊

第二種我們在電視劇裡經常見到,通常上吊殉葬又被稱為“白綾殉葬”,通常會有一位太監,手捧白綾走到你的面前,將其一切的妃子全部集合一處,他們下命令讓妃子直接上吊,太監會去勸導她們,這是和皇帝去享福。在這期間,如果嬪妃不肯的話,太監就會直接踢掉板凳,讓她們魂歸西天。

第三種是活埋

這裡的活埋和通常意義上的直接活埋是有區別的,它是指在下葬的時分,將殉葬的妃子們直接推入墓道里,讓她們在這裡等死。一般情況下,因為墓道封鎖性極好,所以這些殉葬妃子沒有逃脫的可能。個人認為,這種方法相對而已是非常殘忍恐怖的。

第四種是水銀殉葬

這一殉葬法,是患有焦慮型人格障礙的朱元璋皇帝發明的,大概也只有擁有此種人格障礙的人才能發明出這樣殘酷的殉葬法。具體是:先將殉葬妃子麻醉,再將其腦袋撬開一個洞,將其身體全部灌滿水銀,或許從受害者嘴巴直接灌進去,這樣做的原因是:水銀有很強的防腐性,此法可以讓死者身體永遠都不腐朽。


再回到阿巴亥殉葬時,因為她身份尊貴,是大妃且生前深得汗王寵愛,所以,她的死法也是最大限度地保全了尊嚴:白綾賜死。


可嘆,阿巴亥死前,哭求皇太極讓她見一見愛子多爾袞再走,但這一要求被皇太極當即拒絕了。一來,皇太極怕時間越長越容易生變,二來,怕阿巴亥和多爾袞說什麼不該說的話。所以,在努爾哈赤新死後不久,這個剛剛失去丈夫的可憐女子,就匆匆追隨努爾哈赤而去了。當時,阿巴亥年僅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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