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老賴”竟稱自己是“石頭裡蹦出來的”,只為拒付60元給老人贍養費


“老賴”竟稱自己是“石頭裡蹦出來的”,只為拒付60元給老人贍養費

膝下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按理說今年85歲的老人張某某應該可以安享晚年了。可現實卻是,五個子女間互相推卸責任,找出各種理由拒絕贍養自己的母親張某某。

2014年,失去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張某某將五名子女告上法庭。

2014年5月,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判決五位子女即日起每月支付張某某60元。法院宣判後,張某某兩名女兒方某蘭、方某芹以及小兒子方某友依法履行判決,按時支付張某某贍養費。大兒子方國恆、二兒子方國新一直拒絕履行義務。張某某被逼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2014年判決生效後,張某某基本每年都會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方國恆、方國新每次都是被強制拘傳到法院後才同意支付贍養費。”負責該案件的大通區法院執行法官朱邦武介紹說。

2018年,張某某第四次向大通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9月14日上午5時,大通區法院院長朱莉帶領執行人員一行二十餘人來到淮南市洛河鎮西湖村抓捕“老賴”方國恆、方國新。上午5時20分,執行人員抵達西湖村口,兵分兩路進行抓捕。

“方國恆家的狗有點兇,有一次差點被狗咬到,你們待會注意點。”敲門前,法院幹警叮囑記者。果然,執行法官一敲門,屋內就傳出一陣犬吠,持續兩分鐘的敲門仍不見屋裡有人回應,“裡面肯定有人,他這門是從裡邊鎖住的”。

十幾分鍾後,大門終於打開了,方國恆的老婆從屋內走了出來。執行法官向其說明了來意後,她突然怒吼起來“讓她(張某某)先把毀壞我們家麥子的錢還回來再說,我們不會給她贍養費的”。不一會,方國恆走了出來大聲嚷道,“我們沒有錢,你們把我抓走吧,最好判個死刑。”

面對這種局面,執行法官宣佈對方國恆進行強制拘留,法警們立即銬住了方國恆。

此時,方國恆大聲說道:“我給錢、我給錢,你們把我放了。”

“不要信他,一放了他,他又跑了,先帶回法院”執行法官說。

方國恆被帶上警車後,方國恆的兒子、兒媳、女兒紛紛跑了出來,大聲的謾罵張某某,接著三人跑到張某某的家中一邊踢門一邊謾罵。為了防止事情惡化,執行法官向公安局報了警。

與此同時,去往方國新家的執行人員撲了個空,經再三確認,方國新確實不在家中。

坐在警車上的方國恆滿面笑容的說道,“你們也就只能關我幾天,還能怎麼樣?”法官問:“你怎麼這麼不孝?”方國恆回:“我不孝(笑)難道還哭嗎?”。法官說:“是不是你母親把你養大的?”方國恆說,“不是,我是石頭裡蹦出來的”。

就在法官問詢的過程中,方國恆兒子打電話給法院,表示願意支付贍養費。

“雖然方國恆支付了贍養費,但是他態度惡劣,我們會對其進行訓戒然後再放回。”朱邦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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