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保外就醫是“免死符”?不!違法就收監

保外就醫是“免死符”?不!違法就收監

2018年3月,浦江縣人民檢察院執檢人員對一名嚴重違法的保外就醫人員張某進行立案審查,書面建議司法行政部門依法啟動提請收監程序。最終,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將其依法收監。

保外就醫是“免死符”?不!違法就收監

2014年張某因詐騙罪被浦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後被送往喬司監獄服刑。

服刑期間,張某身患嚴重腎病,身患重病的他選擇向喬司監獄申請保外就醫。2016年3月,張某被浙江省監獄管理局決定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同時接受浦江縣司法局鄭宅司法所社區矯正。

保外就醫是“免死符”?不!違法就收監

在社區矯正期間,張某並沒有受到感化,自認為保外就醫如同得了一張“免死符”,完全將監獄時所受的教育拋之腦後。

回浦江後,張某承包了一家足浴店,並在店內以營利為目的,容留陳某和湯某等人以398元的價格提供賣淫服務,並將獲利對半分成。被金錢衝昏頭腦的他變得心存僥倖,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已再次觸犯法律紅線。

2018年2月初,張某因容留賣淫被浦江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但公安局因其患有嚴重疾病,沒有執行拘留。

當他還在為自己又逃過一劫暗自慶幸時,殊不知他已被執檢人員“盯上”。浦江縣檢察院執檢人員在拘留所監督巡查發現,張某是一名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迅速啟動立案審查,書面建議司法局依法啟動提請收監程序。

2月底,浦江司法局發出收監執行建議書,浙江省監獄管理局依法將張某收監。

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是司法文明與人道主義的制度,犯罪人身患重病要珍惜保外就醫的機會,在外也要做到知法守法,千萬不能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更不能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逍遙“獄”外,不然只會自嘗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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