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未經家屬簽字手術致殘 醫院擔責!「普法微小說第606期」

未經家屬簽字手術致殘 醫院擔責!「普法微小說第606期」

"爸,你感覺好點了嗎?"一個溫柔的聲音在上方傳來,迷迷糊糊醒來的蘇老爺子唔了一聲,繼而費力往上挪了挪,靠在了枕頭上。自從眼部手術之後,孫老爺子感覺自己的情況反而更嚴重了,這讓他心裡感到一陣恐懼--以前不過是眼花而已,難道以後得瞎了?

對於一個老人家來說,這樣的心情可想而知。

蘇葉三十來歲,是老爺子的小女兒,今天的鑑定報告也是她開車去拿的。在看了報告之後,她心裡別提多難受了,畢竟,根據報告顯示,父親的情況確實嚴重了很多。

"葉子啊,報告拿回來了吧?咋說的?"

"爸,你別想這亂七八糟的了,在家好好休息,帥帥這幾天不是放假在家麼,讓他好好陪陪你。"帥帥是蘇葉的兒子,今年上四年級,因為放假他也能在這裡好好陪陪爺爺了。

想到自己的小外孫,孫老爺子的精神稍微好了一些,似乎忘了鑑定報告的事情。很快,客廳內傳來帥帥的聲音,想必是和小夥伴玩耍回來了。蘇葉心裡想著鑑定報告的事情,讓帥帥過來陪著老爺子,自己則穿上羽絨服出了門。

開著車,蘇葉心裡很不好受,雖然是在一條車輛較少的路上行駛,她還是放慢了車速,給自己的哥哥撥過去了一個電話,自然將父親的事情說了一下。

"什麼?爸的情況更嚴重了?"正在上班的蘇偉一聽這個,心裡也咯噔一聲,放下了手裡的工作。

蘇葉嘆著氣,心裡很難受:"是啊,我現在都不敢和爸說他的情況,只能讓帥帥陪著他,也能讓他分下心。我是這樣想的啊,咱爸這個情況和醫院是分不開關係的,所以……所以我決定替咱爸上訴。"

"上訴?"

"嗯,我已經想好了,畢竟,咱們也和醫院溝通過,這事兒醫院推卸不了責任的。"知道這事兒事關重要,蘇葉特意給蘇偉打了這個電話,將自己的態度表明出來。蘇偉稍微停頓了一下,終於贊同了蘇葉的意見,並表示自己下班後會儘快回家照顧老爺子。

掛斷了電話,蘇葉的心裡依然陰雲密佈,想著老爺子現在的情況,她心裡又是一陣擔心。

來到律所的辦公室內,蘇葉將自己棗紅色的羽絨服換了下來,和張朝軍稍微寒暄了一下,然後才認真地說起了老爺子的情況。

事情要從幾個月前開始說起。幾個月前,龍華醫院啟動"百萬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工程",一直懷疑自己得了白內障的蘇老爺子聽說後,和家人報備後便到醫院檢查,經診斷為"老年性白內障",雙眼裸視力為0.04。醫院建議老爺子做手術,在和家人商量之後,老爺子做了術前相關檢查,發現沒有手術禁忌症。於是,醫院對老爺子進行了"虹膜隧道切口白內障囊外摘除術"及人工晶體植入術,並在《手術同意書》上對手術可能的風險及可能的意外及併發症予以告知,老爺子同意後在上面簽字。

然而,術後不久,老爺子出現不適,重新到醫院檢查。這次,醫院在未經老爺子及蘇葉等人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對老爺子又實施了白內障併發症手術。不久,老爺子出院,視力檢查為0.2。

"回家之後,我爸出現了一些症狀,包括反應性色素膜炎、前房大量纖維素性滲出、機化物形成、角膜潰瘍等,把我們一家都嚇壞了,帶著他去做了鑑定。"說著話,蘇葉將那份鑑定報告拿了出來,"張律師你可以看一下,經過鑑定,我爸左眼白內障手術後,瞳孔變形,晶體缺失,構成左眼盲目4級,七級傷殘,到現在一共花去醫療費6.7萬元了。"

掃視著那份文件,張朝軍的神色也十分凝重。

"這事兒給我們家造成的不光是經濟上的損失,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壓力,畢竟,我爸年紀已經大了,還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張朝軍表示理解:"那您的意思是,上訴要求醫院賠償?"

"是的,事實上,事後,我也哥哥多次到醫院交涉要求按照醫療事故賠償,但醫院認為不屬於醫療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張朝軍微微點了點頭,沉思道:"我能理解,我想,即便手術沒有問題,或者說醫院確認不構成醫療事故的話,要求醫院賠償也是合理的。"

"噢?這話怎麼說?"

張朝軍耐心地解釋道:"是這樣的,醫院啟動的'百萬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工程',雖有公益性質,但仍應嚴格遵守醫療規程保障患者權益,法律規定患者享有知情權、選擇權、同意權。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ll條,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諮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也就是說,醫務人員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權衡患者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有選擇性地告知患者病情的相關信息。在本案中,醫院未經老爺子及家屬同意即行併發症手術,侵犯了老爺子的知情權,存在過錯,兼顧醫療機構與患者間利益,應當由醫院來賠償老爺子所花費的醫藥費。"

蘇葉在心裡鬆了口氣:"嗯……這樣一來,想必我爸也稍微輕鬆一些的……現在只希望他能早些好起來,心情開朗一些……"

"我能理解,老人嘛,要多陪伴一些。"張朝軍開口,"至於這個案子,如果有別的問題,你可以隨時聯繫我。"

"沒問題,謝謝了。"笑了笑,蘇葉真誠地說了一句。

=======慧問提示=======

知情權是一種權利,是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所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一部分。本案中,醫院侵犯了蘇老爺子及其家屬的知情權,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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