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證監會否決17家申請,併購重組“嚴監管”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 郭丁源

在日前舉行的“第三屆全球併購白沙泉峰會”上,監管部門人士透露,目前上市公司所從事的併購交易或者涉及上市公司的併購交易中,只有約5%需要證監會審批,95%以上的企業併購交易企業自主實施,履行決策程序即可實施。雖然審批的環節少了,但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申請的審核並沒有放鬆。公開資料顯示,今年以來,證監會併購重組委已審核的102家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申請中,已有17家被否,否決率為16.67%。

至於被否的原因,標的資產持續盈利能力、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依然是主要問題。尤其是盈利能力,出現在大部分被否決的意見中。峰會上,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認為,重組標的資產盈利能力太弱,不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也容易產生關聯交易和內幕交易。

“雖然監管層曾推出小額快速併購重組審核機制,但這些措施都是為了加快併購重組速度,提高效率,並不是對併購重組審核力度的放鬆。更何況,對併購重組申請的審核一直就沒有放鬆過,監管層仍是嚴把質量關。”業內人士表示,監管層對“炒殼”、重組“三高”問題、“忽悠式”重組等市場亂象的從嚴監管態度沒有改變。

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此次修改內容包括:簡化重組上市認定標準,取消“淨利潤”指標,恢復重組上市配套融資等多項新規。業界普遍認為,此舉有望發揮併購重組和直接融資功能,激發市場活力,加速併購重組市場回暖。招商證券認為,從長期看,一方面,重組新規有助於進一步化解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為優質公司提供快速上市的渠道;另一方面,重組新規有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為新興產業進一步疏通融資的渠道。

“隨著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越來越嚴,併購重組越來越理性化,套利操作明顯被抑制,非理性的併購、忽悠式併購已難覓蹤跡。”貝塔金融研究院院長徐陽近期刊文表示,“現在的併購更多以橫向擴張、上下游併購為主,對企業發展的推動較為明顯。”

業內人士表示,今年的併購重組呈現幾個特點:一是主板成為併購急先鋒,增速明顯;二是併購重組政策放鬆,但要求並沒有降低;三是不同板塊的表現不盡相同,創業板併購重組案例明顯減少。中建投資本分析,今年上市公司對於換股收購普遍比較謹慎,而且隨著沒有資產證券化的優質資產越來越少,併購重組的對象越來越少。

另據瞭解,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國際金融論壇(IFF)第16屆全球年會上透露,2019年前10個月,全市場併購重組交易金額1.42萬億元。這說明,相比去年同期上市公司超過2萬億元的併購重組交易金額,今年前10個月的併購重組交易金額較去年同期減少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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