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監管層為中概股“回家”鋪路

本報記者 朱寶琛

在A股上市公司中,不乏一些“留美歸來”的“海龜”身影。與此同時,根據公開信息,還有一些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有迴歸A股的計劃。

為何這些公司當初要走出去?有分析認為,一個重要原因是這些公司沒法滿足A股的上市條件,所以只能到境外上市。

雖然赴美上市在程序和細則上存在優勢,但由於多種原因,一些在美上市的公司仍然選擇了迴歸。

通常情況下,中概股想要回歸A股市場,需要經歷3個步驟:私有化、拆除VIE結構、境內上市。但是,這些方法迴歸不僅耗時長且代價貴,還揹負著在協議期內必須完成上市的條件約束。

不過,相關政策的推出,為中概股鋪就了一條迴歸A股之路。

2018年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介紹,符合試點條件的境內企業,可以直接在境內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根據若干意見,試點企業應當是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於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包括紅籌企業和境內註冊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或者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

業界認為,中概股以CDR的方式迴歸A股,比起傳統的私有化方式迴歸,從操作成本和時間來看,流程簡潔且預期穩定。同時,有利於利用境外規範的公司治理環境。

但是,在目前已經迴歸A股的中概股中,借殼上市仍是主要方式。最新的一例,是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迴歸。

11月25日,天業通聯發佈公告稱,公司擬將公司中文名稱由“秦皇島天業通聯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最終核准的公司名稱為準),公司證券簡稱由“天業通聯”變更為“晶澳科技”。

2007年2月7日,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2018年7月17日,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佈完成與控股母公司的合併交易,正式從美國納斯達克退市併成為私有公司。

2019年1月21日,天業通聯發佈10條公告,正式披露其將以“新增股份”的方式,購買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9月19日,證監會召開的併購重組會審核通過了天業通聯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中概股借殼迴歸A股,證監會此前在評價360借殼江南嘉捷重組上市的方案時表示,將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戰略發展方向、掌握核心技術、具有一定規模的優質境外上市中資企業參與A股公司併購重組,並對其中的重組上市交易進一步嚴格要求。

去年10月份,證監會在通報完善併購重組監管工作情況時,再次表示“積極支持優質境外上市中資企業參與A股上市公司併購重組,不斷提升A股上市公司質量”。並表示“對於此類併購,採取同境內企業併購重組同類標準,一視同仁,不設任何額外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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