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科技傑出貢獻獎獎金提至300萬

6月26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解讀新修訂的《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與之前的相比,修訂了17方面內容,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數量由不超過2項提高至不超過5項,每項獎金由8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近日,省政府將正式修訂印發新的《獎勵辦法》。與2004年印發的相比,共修訂了17個方面的內容。新修訂的《獎勵辦法》共有5章35條,主要包含總則,省科學技術獎的授予條件,省科學技術獎的提名、評審和授予,罰則,附則等內容。

針對我省科技基礎相對薄弱、科技人才相對匱乏的實際,《獎勵辦法》將獎勵對象由“公民”擴展為“個人”,為山西科技創新做出重大貢獻的非中國籍專家也可獲獎。強化了開放合作,將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改革為科學技術合作獎。授獎範圍由外國人或外國組織擴大為省內外、境內外個人或組織,授獎數量由不超過2項提高至不超過10項,並由2年評審1次調整為1年評審1次,並增設授獎等級和獎金,進一步支持和鼓勵我省科研人員開展對外科技合作,為我省構建內陸地區對外開放新高地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提高了獎金標準,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數量由不超過2項提高至不超過5項,每項獎金由8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新設的企業技術創新獎不超過10項,每項獎金60萬元;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的一、二、三等獎每項獎金由6萬元、2萬元、1萬元提高至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科學技術合作獎的一、二、三等獎每項獎金分別為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金數額的提高,體現了對知識、對人才、對創新創造的尊重,從而進一步激發創新內生動力。拓寬了國家獎提名範圍,突破過去只由我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可以提名的限制,拓展為只要在我省範圍內實施的優秀項目,均可提名。

改進了申報評審工作流程,規範嚴謹的程序是確保公平公正的制度基礎。一是改革了申報程序。將現行推薦制度改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等提名的制度。提名者承擔提名、答辯、異議答覆等責任,並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二是改進了評審機制。規定“建立客觀、定標的評審機制,分類制定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為導向的評價指標體系”。明晰了專家評審委員會和政府部門的職責,充分發揮同行專家獨立評審的作用。三是進一步強化了評審的公開透明度。規定省科學技術獎向全社會公開獎勵政策、提名和評審規則、評審程序和結果等信息,擴大公佈範圍,以公開透明促進公平公正。四是健全了誠信制度。完善鑑別、糾錯機制,對造假、剽竊、侵佔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撤銷獎勵;對違反學術道德、評審不公、行為失信的專家,取消評委資格;對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嚴格依紀依法處理。(郭衛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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