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最高法迴應#在校生因校園貸成為被執行人不納入失信名單#:“一般不採取”≠絕不採取或不再執行

近日,最高法明確指出,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園貸糾紛成為被執行人的,一般不得對其採取納入失信名單、限制消費措施。針對輿論關注焦點,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回應:“一般不採取”並不意味著絕對不採取,對於利用校園貸惡意套取貸款不予償還,或有其他嚴重違約失信情形、顯然超出一般在校生正常校園貸範疇的被執行人,依法堅決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同時,不採取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也絕不等同於案件不再執行。

轉自:正義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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