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办张卡每月就能多赚400—1000元,一男子被这个无本买卖“坑苦”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文 王春胜/图

把自己的银行卡租给别人,一个月给你400元;如果卖一张银行卡,给你800-1000元;如果开通网银的或者开通U盾的银行卡,甚至可以给你更高的价格,遇到这种“好事”,你会心动吗?如果你照做了,就有可能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

办张卡每月就能多赚400—1000元,一男子被这个无本买卖“坑苦”

然而就有人不信这个理,眼见售卖、租借自己的信息“赚钱”来得容易,不惜将个人账户“倾囊相授”,案发之后,后悔不迭。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接连抓获十余名为电信诈骗售卖个人银行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

办张卡每月就能多赚400—1000元,一男子被这个无本买卖“坑苦”

网上买卖银行卡成电信诈骗“帮凶”

“这是我的卡,凭什么我自己不能买卖啊?”涉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宇叫苦不迭,在他看来,出售、租借自己的私人物品是正常行为,怎么就犯法呢?

据朱某宇讲,他和雷某志在一个网上兼职群里,看到出租或者售卖自己的银行卡一个月能收入400元-1000元不等,不禁心动了。

“自己啥也不干,办张银行卡,一个月就能多收入几百块,这个无本买卖不错。”殊不知,自己竟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电信诈骗团伙仅通过朱某宇和雷某志的银行卡就转账100余万元。

东风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办案民警杨靖介绍,这些银行卡销售到诈骗团伙手中,不仅严重影响了信用卡管理秩序,还为诈骗团伙提供了作案工具,持卡人也变相沦为了诈骗犯罪的“帮凶”。在大多数非接触性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转账、提现,从而逃避警方追捕。

据了解,东风路分局抓获的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在这种高价的诱惑下,抱着“自己没参与就不是犯罪”的侥幸心理,将个人账户卖给不法分子。

网络买卖银行卡曾一度流行

废弃的银行卡也能在网上买卖?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民警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曾对买卖、租借银行卡进行过调查,发现买卖银行卡的交易在网上曾非常流行。

在网上搜索“银行卡回收”,可以看到很多相关信息,主要存在于论坛、贴吧,不少都打出“高价回收”字样。至于回收的价格,则从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甚至一些人把银行卡借给熟人使用,也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为银行卡含有大量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如被盗用来复制卡片,也可能因此招致损失。

因此,在面对一些银行卡收购信息时,一定要谨慎看待,切勿因小失大,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目前,包括朱某宇在内的十余名犯罪分子已被东风路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1.勿将个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出售给他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2.保护好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持卡人在日常刷卡消费时要做到“卡不离身、卡不离开视线”,不要随便持存有大额存款的储蓄卡进行刷卡消费。在输入密码时,要注意用手遮挡,防止他人窥视,防止密码泄露。同时要开通余额查询短信提醒功能,一旦收到不是本人查询的短信提醒,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报停,也可以立即更改密码,防止被伪卡盗刷。芯片卡安全度高,持卡人应尽快将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

3.网上支付要防范信息被盗。在网上进行资金操作时,要登录正规银行网站,切勿误入钓鱼网站而导致被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以防范被网上盗刷。

4.发现不法行为要积极举报。

(编辑 吉倩倩 见习编辑 王红春 张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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