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搶鮮看!今年欽州高中招生計劃出爐,這個學校只招200人

搶鮮看!今年欽州高中招生計劃出爐,這個學校只招200人

欽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

(一)公辦學校招生對象

1. 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所列招生計劃招生對象為參加我市2018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或我市戶口在市外就讀因特殊原因參加當地2018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在市外就讀初中的我市戶口畢業生,需回我市報讀普通高中的,原則上應回我市掛靠一所初中學校參加2018年中考;因特殊原因在市外參加中考的,報讀我市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下稱示範高中),中考成績必須達到當地示範高中(或省級重點高中)錄取分數線,報讀非示範高中的,中考成績必須達到當地非示範高中錄取分數線。示範高中定向生招生對象僅限初一年級或初二年級第一學期開始到中考一直在中考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初中畢業生。

示範高中保送生招生對象為在我市初中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 公辦學校挖掘招生潛力在本實施辦法所列招生計劃外增加招生(下稱“新增指標”)或原計劃所招學生不按規定時間報到造成空缺需要補缺時,可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招收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

(二)民辦學校招生對象

民辦學校招生對象為我市或市外參加2018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按辦強示範高中、擴大非示範高中發展規模的思路分類編制招生計劃。示範高中招生計劃為指令性計劃,非示範高中招生計劃在指令性計劃外加設指導性計劃;指令性計劃為各學校必須完成的招生計劃,指導性計劃為備用計劃,在生源充足、辦學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招生學校經申請批准後可以啟用,未經申請批准不得使用。

示範高中招生計劃由統招生、定向生、特長生和保送生計劃構成,非示範高中招生計劃由統招生、特長生計劃構成。

1.示範高中統招生計劃數按各示範高中招生計劃總數50%的比例確定,特長生、保送生在統招生計劃中分列。

2.為促進初中學校均衡發展、鼓勵競爭,共享優質高中教育資源,堅持優質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按照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轄區內初中學校的比例不低於50%的要求,我市示範高中定向生招生計劃數按示範高中招生計劃數50%的比例確定, 根據示範高中屬地定向分配到縣、區,實行區域內(市本級、靈山縣、浦北縣)總量控制,招生學校所錄取的定向生人數達不到計劃數時,剩餘指標用於統招生錄取。

3.各示範高中可從招生計劃中劃出不超過5%的比例用於招收在體育、音樂、美術、辨論、表演、實驗、文學創作、電腦製作、科技等方面有特長的考生。招收特長班的,可適當提高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

各非示範高中可從招生計劃中劃出不超過5%的比例招收特長考生。向特色學校方向發展的招生學校可申請招收特長班,適度提高特長生的招生計劃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總數的15%以內。

4.各示範高中可按統招生計劃數1%的比例確定招生人數,招收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A等及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保送生:烈士子女;獲得縣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子女;學生本人獲得縣級以上政府性獎勵或榮譽稱號;宋慶齡獎學金獲得者。

5.各示範高中從統招生、定向生中安排不少於10人的計劃數招收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下稱建卡生)優秀初中畢業生。

縣屬非示範高中由各縣根據各自承擔的任務,統籌安排招收建卡生計劃,落實到具體招收學校,於6月23日前將落實情況報市中招辦。市直及區屬非示範高中學校建卡生招生計劃由市中招辦協調安排。

三、生源範圍

1. 公辦學校生源範圍。

(1)示範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2)公辦非示範高中生源範圍控制在學校所在區域內,即縣屬非示範高中控制在所在縣內,市本級(指市直和欽南、欽北、欽州港區、三娘灣管理區,下同)非示範高中控制在市本級內。市區非示範高中按不低於招生計劃數60%的比例招收市區初中學校畢業生。

(3)新增指標或補缺招生可面向市外招生。

2.民辦學校生源範圍。

民辦學校面向市內外招生。

四、報名與填報志願時間、地點

(一)示範高中。

示範高中按提前批實報實錄、統招生和定向生網上報名網上錄取、特長生和特長班生實測實錄相結合,分三個階段實施招生報名。

1.提前批(在統招生計劃安排)實地報名。中考總成績在全市排名前600名,單科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設置的示範高中招生點參加報名。招生報名點分別設在欽州市教育局、靈山縣教育局、浦北縣教育局辦公大院內,我市6所示範高中同時在三個招生點設位招生,接受考生實地報名。7月12日,符合條件的考生持中考成績通知單、准考證或身份證和綜合素質評價表到招生點向招生學校報名,沒有被錄取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間開始後可在網上另行填報志願。

2.統招生和定向生網上報名。報讀示範高中統招生和定向生的考生(必須是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B等和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A等及以上的考生,在中考成績公佈後於7月13—15日3天之內在網上報名。

3.示範高中保送生。

報讀示範高中保送生的考生由初中畢業學校組織推薦,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持相關證明材料於6月20—22日向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核並公示後報交市中招辦審定。

(二)非示範高中統招生。

報讀非示範高中統招生的考生在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公佈後於7月20—26日7天內到招生學校或招生學校在校外所設置的報名點進行實地報名。

(三)示範高中、非示範高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實報實測。

1.測試項目。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統一測試項目分為體育類、藝術類及科技類。體育類測試籃球、足球、田徑、羽毛球四項,藝術類測試聲樂、器樂、舞蹈、播音與主持、美術、書法等六個項目,科技類測試機器人、航模、科技發明、科學DV、青少年信息學、電腦製作、無線電測向、數學建模等八項。特長考生可以選擇其中一個項目參加測試。

2.報名時間。報讀市直示範高中、非示範高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的考生在6月28—30日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填寫《欽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特長生初試報名審批表》。7月2日,各招生學校根據實際組織已報名考生進行特長項目測試,根據特長初試成績按特長生招生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複試名單。特長複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時間安排在7月6日進行。具體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報讀縣屬示範高中、非示範高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的考生報名時間、測試項目及招收辦法等由招生學校所屬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報市教育局備案後實施。

五、報名、填報志願方式與辦法

1.示範高中。

(1)提前批。

報讀示範高中提前批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市教育局組織設置的示範高中招生點報名,填寫報讀志願。

(2)統招生和定向生。

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電腦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欽州市2018年示範高中招生志願表》。考生填寫報讀志願時,可供選擇的欄目有“定向報讀學校”(僅限一個報讀志願)和“統招報讀學校”(分“第一志願報讀學校”、“第二報讀志願學校”、“第三報讀志願學校”三個報讀志願)。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同時填報定向報讀學校和統招報讀學校志願。報名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欽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被錄取後在辦理入學註冊時交給錄取學校。

因條件不具備需要委託學校網上填報報讀志願的考生,必須由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紙質志願表上簽字確認;學校組織本校教師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電腦按學生所委託填報的志願進行網上填報報讀志願後,必須將代學生填報的報讀志願在校內進行公告。經過公告並由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再次簽字確認、學校委派的填報人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的紙質志願表一式兩份,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學校各執一份。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在中考結束後受理本校考生委託填報報讀志願事宜。學校未經過上述程序代替考生填報志願的,視為無效。

考生因初中畢業所在學校通過扣留中考准考證、以填報志願草表為由誤導考生委託學校填寫報讀志願或未經考生同意代替考生填報中考志願,致使中考志願沒有體現考生真實意願的,將由紀檢監察部門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考生和家長有證據證明中考志願非本人或家長填報、不是本人真實意願體現的,提出修改網上已經填報志願,經過市教育局審核屬實的,應同意按照考生真實意願修改已填報的報讀志願。

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電腦進行網上報名,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報的志願不能更改(符合修改志願填報條件的考生除外)。

填寫報讀志願的具體操作辦法另文通知,由考生畢業學校對考生進行培訓。

(3)特長生。

報讀市直示範高中、非示範高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並進入複試階段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招生學校報名,填寫《欽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特長生複試報名審批表》,考生報名時必須攜帶和提交中考准考證、《欽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持有特長項目獲獎證書的考生同時提交複印件(原件經審核後當場退還)。紙質《欽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特長生複試報名審批表》設一個志願欄目,考生可根據實際填一所學校志願。報名時考生只能夠到其中一所市直高中學校報名,到兩所以上學校重複報名的考生報名無效。紙質《欽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特長生複試報名審批表》由招生學校確定複試入圍名單時發放給考生填寫,招生學校按考生所填報的志願組織複試報名材料報市招辦。招生學校上送報名材料後,考生所填報的志願不能更改。

報讀縣(區)屬示範高中、非示範高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志願填報辦法由招生學校所屬教育局制定。

(4)示範高中保送生。

報讀示範高中保送生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及《欽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向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欽州市2018年示範高中保送生報名錄取審批表》。

2. 非示範高中。

非示範高中統招生、特長生(含特長生班)均由考生本人直接到報讀學校辦理報名與志願填報。

3.為確保對建卡生的精準招收,建卡生除按上述要求報名外,須在畢業所在初中學校附加報名,填寫《欽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報名錄取表》。不屬示範高中提前批對象的考生或示範高中提前批錄取不到的考生,填寫報讀學校志願時,報讀示範高中的,可按第一志願、第二志願、第三志願填報三所學校(與網上報讀志願相一致)。報讀非示範高中的,靈山、浦北兩縣初中學校畢業的考生分別填報所在縣區招生學校;欽北區所屬初中學校畢業考生,報讀欽北區招生學校;市直初中學校、欽南區和欽州港區所屬初中學校畢業生,第一志願原則上按直屬關係分別填報市直、欽南區和欽州港區所屬招生學校,第二、第三志願可不按區域限制選取其中一所學校填報。

六、錄取與審批

(一)錄取與審批工作的組織

全市普通高中錄取與審批工作由市中招辦具體組織實施。示範高中與市本級非示範高中的錄取與審批工作由市中招辦直接組織進行。兩縣非示範高中錄取工作由兩縣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組織進行,對各校錄取名冊與考生材料進行初審和彙總集中報市中招辦審批錄取。

(二)錄取條件的確定

1.錄取條件主要包括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中考總成績(含中考各文化學科成績、體育科成績)、中考學科成績等級。

(1)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為A等及B等者,示範高中方可錄取(定向生、保送生必須為A等);為C等及以上者,非示範高中方可錄取。

(2)中考總成績與學科成績。

①示範高中提前批、定向生、統招生、保送生、特長生和特長班生。

報讀示範高中提前批的考生,中考總成績達到A+等級、各科成績在A等以上並排位在前600名以內(含600名)。

報讀欽州一中、欽州二中、靈山中學、浦北中學定向生的考生,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A等及以上,各科成績必須在B等以上(含B等),報讀欽州三中、新洲中學定向生的考生,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B+等級及以上,各科成績必須在C+等級以上(含C+);報讀示範高中統招生的考生,中考總成績達到A等及以上,各科成績必須在B等以上(含B等);符合條件報讀示範高中保送生的考生,中考總成績達到A等及以上,各科成績原則上在C等以上(含C等)。

報讀示範高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的考生,原則上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B+等級及以上,其中報讀欽州一中、欽州二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的考生要求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A等及以上、各科成績必須在B等以上(含B等)。

②非示範高中統招生、特長生。

報讀非示範高中統招生的考生,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B等以上(含B等),學科成績原則上要達到C等以上(含C等)。

報讀非示範高中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的考生,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C+等級及以上,其中市直非示範高中要求中考總成績等級達到B級及以上。有些確具特長但因無機會參加比賽獲得獎狀證書的考生以特長條件報讀地處鄉鎮招生學校的,招生學校在接受其報名後,參照縣(區)級比賽相應項目獲獎成績水平對其進行特長水平測試,達到測試水平要求的,出具測試成績證明以作錄取憑證。該項測試工作由招生學校所在縣(區)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監督進行,並由負責人和監測人對測試成績簽字確認。

在上述條件下,根據考生報讀情況,確定招生學校各類報名考生的具體錄取條件。

2.市本級學校和示範高中錄取條件由市中招辦擬定,報市教育局批准後確定;縣屬非示範高中錄取條件由縣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擬定,報市教育局批准後確定。

(三)錄取與審批辦法

按提前批、定向生、統招生、特長生的順序進行錄取與審批。在錄取安排上,先完成示範高中提前批、定向生、統招生、特長生錄取,然後進行其他錄取。

1.示範高中提前批實地報錄,定向生、統招生根據錄取條件,按考生報讀志願,由市中招辦通過計算機排序編制預錄名冊,招生學校根據市中招辦給出的預錄名冊進行初錄後,現場報市中招辦審批錄取。在各級段錄取中,優先錄取建卡生。

(1)示範高中提前批實地報錄,現場報名並核定錄取,現場辦理註冊入學。

(2)定向生錄取。

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的定向志願按區域(市本級、靈山縣、浦北縣)依據考生中考總成績從高到低編制名冊實施擇優錄取,中考總成績A等(報讀新洲中學、欽州三中的考生中考總成績B+)及以上的報名考生達到或超過各示範高中所分配的指標數時,即按分配指標實施滿額錄取。

招生學校所錄取的定向生人數達不到計劃數時,剩餘指標用於統招生錄取。

(3)統招生錄取。先第一志願後第二志願擇優錄取,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三志願。

(4)保送生的錄取。根據學生所具備的條件進行錄取。

(5)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的錄取。

特長生和特長班生中考總成績達到相應等級,根據考生複試報名時所填報的志願,按特長生招生名額根據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示範高中先進行定向生、統招生錄取,再進行特長生和特長班生的錄取,確保一個考生只能夠被一個批次、一所學校錄取。未被示範高中定向生、統招生、特長生批次錄取的考生,填報有非示範高中特長志願的,根據其填報的特長志願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縣屬非示範高中招生學校報所在縣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審核後報市中招辦審批錄取,市直示範高中及市本級非示範高中直接報市中招辦審批錄取。

2.非示範高中由招生學校根據錄取條件實施擇優錄取。招生學校初錄滿額後按初錄考生中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編制初錄名冊連同考生報名材料上報辦理審批錄取。縣屬非示範高中報所在縣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審核後,由縣集中上報市中招辦審批錄取,市本級學校直接報市中招辦審批錄取。只要不超出招生計劃,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都可批准錄取。招生學校也可根據實際,分批辦理審批錄取。

3.根據《欽州市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兒報考普通高中學校降分錄取實施辦法》(欽政辦〔2008〕29號),本市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紮戶考生按錄取線降20分錄取(採取在中考總成績中加20分的辦法實施);根據《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委、僑務辦公室的通知》(欽政辦〔1995〕48號)精神,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以總分加10分錄取。

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根據有關教育優待政策及有關標準實施錄取。

4.建卡生按招生學校雙向錄取和安排性錄取相結合原則實施錄取。學生參加招生學校報名未被錄取時,報讀示範高中和市直非示範高中的,由市中招辦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安排錄取;報讀縣、區非示範高中的,由縣、區根據考生考生填報志願和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安排錄取。安排錄取時,由市及縣、區中招辦或負責部門根據各學校承擔的建卡生招收任務統籌考慮實施錄取。

(四)錄取與審批時間安排

1.示範高中:提前批錄取與審批時間為7月12日,定向生、統招生、特長生錄取與審批時間為7月18—20日,保送生錄取與審批時間為7月18—20日。

2.非示範高中:錄取與審批時間為7月23日—8月3日,個別生源不足的學校,可延長至8月30日,在此期限內招生學校一次或分批報送錄取名冊與考生材料辦理審批錄取;特長生錄取與審批時間為7月28—29日。

(五)錄取通知書

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局統一印製,市中招辦在審批錄取時簽發,由招生學校發送給考生本人,也可由招生學校送考生所在學校轉交給考生本人。

(六)入學

考生按《錄取通知書》指定的學校和辦理入學時間辦理入學,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辦理入學的,須由考生和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報市教育局批准,未經申報批准逾期一週不辦理入學的,視為放棄錄取和入學資格。個別考生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錄取學校的,須由考生個人和家長先徵得原錄取學校書面同意退錄後,向市中招辦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錄取變更手續。

諮詢方式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諮詢電話:2880977。

監督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系統紀委辦公室負責指導縣區並直接負責市本級學校招生監督與違規違紀查處工作。市普通高中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777—2812293。

欽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單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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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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