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安福縣公檢法聯合發《通告》治“老賴”

安福縣公檢法聯合發《通告》治“老賴”

吉安法院網訊 “誠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線。聯合嚴厲敦促所有應當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鄭重告誡所有被執行人,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妨礙、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行......”。4月27日,江西省安福縣人民院、安福縣人民檢察院、安福縣公安局首次聯合發佈《關於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及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向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老賴”們發出“最嚴通牒”。

《通告》規定,凡負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須在30日前主動向人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情況,依法履行義務,接受配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不得規避、妨礙、抗拒執行。逾期未履行並具有拒絕申報財產、虛假申報財產,隱匿、轉移、毀損、非法處置查封財產、人為設置障礙等妨害執行情節的,將視情節採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規避執行、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將會同公安機關以及有關部門依法採取網絡查控、住所搜查、強制審計、聯合懲戒、上網追逃等執行措施。

《通告》還公佈了安福縣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舉報熱線,呼籲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下落,監督限制被執行人的消費和經營行為,為建設誠信有序的市場經濟環境而共同努力。

據悉,此次安福縣公檢法三機關聯合下發《通告》,敦促所有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在全市尚屬首次,旨在全縣範圍內形成了強大陣地和攻勢,全面“圍剿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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