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8日下午,鎮平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盧醫鎮張溝村陳營組疫情防控工作現場有人酒後鬧事,危害基層疫情防控工作,盧醫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進行調查處置。

民警趕到時,陳營村民陳某更酒後滋事,拒不聽從基層工作人員疫情期間村民不得離開家門在村裡隨意走動的規勸,不停辱罵一村民並持刀踢踹該村民家門。在民警上前制止陳某更的違法行為過程中,他不但不聽勸阻,轉而辱罵民警。在民警依法對陳某更進行傳喚時,同村村民陳某中、陳某勇兩人酒後上1前阻攔,並和陳某更一起打罵民警,引起大量村民圍觀,造成極大疫情傳播隱患,嚴重擾亂了當前的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鎮平縣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將酒後尋釁滋事的陳某更、陳某中、陳某勇三人控制並帶回公安機關。經過調查取證,鎮平縣公安局依法對涉嫌妨礙公務的陳某中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對涉嫌尋釁滋事的陳某更處以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同時對陳某勇予以治安警告。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9日,南陽市公安局新華分局接群眾匿名舉報稱:1月28日上午7時40分其在百度貼吧南陽吧瀏覽時看到暱稱為:“宇通6577”發帖,帖子內容是“中國人疫情死得越多越好啊”,在貼吧內造成惡劣影響。新華分局迅速介入開展調查,於2020年1月29日晚8時許,在南陽市宛城區范蠡路抓獲違法行為人孟某。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經調查,違法行為人孟某對其為洩私憤利用暱稱為“宇通6577”的賬號在百度貼吧南陽吧內發佈不當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針對孟某實施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新華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8日19時許,淅川縣公安局老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微信群中傳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信息:“大家請不要隨便走動,老城鎮xx村已發現有兩人從武漢回來隱瞞不報,昨天發現高燒,全村的人全部關閉門窗,不再外出,為了大家的安全,望本村的人相互轉告不要外出走動,謝謝大家的配合”。

該信息發佈後,引發不明真相群眾大肆評論轉發,造成社會恐慌和不良影響。淅川縣公安局經調查核實:淅川縣老城鎮xx村並未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該轉發信息內容不存在,為虛假信息。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淅川縣公安局經過偵查,確定了5名編造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人員,依法給予違法行為人畢某、臘某、全某、劉某、臘某五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7日14時許,淅川縣厚坡鎮李某某在進入本鎮某防疫卡點時,拒不服從疫情防控工作規定強行闖入,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漫罵撕扯毆打工作人員。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7日14時許,淅川縣厚坡鎮李某某在進入本鎮某防疫卡點時,拒不服從疫情防控工作規定強行闖入,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漫罵撕扯毆打工作人員。

淅川縣公安局厚坡派出所接警後,迅速將李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批評教育,並對其實施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8日19時許,石佛寺鎮坡根村防疫檢查點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人酒後到防疫點鬧事,推倒防疫檢查點帳篷,影響防疫檢查點正常開展工作。接到報警後,鎮平縣公安局直屬分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經查,村民楊某酒後無故到坡根村防疫檢查點,對檢查點工作人員進行騷擾辱罵,並將檢查點執勤帳篷推倒損壞,社會影響惡劣。鎮平縣公安局直屬分局民警對楊某進行批評教育,並對楊某實施尋釁滋事的行為依法對其處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7日,鴨河工區皇路店鎮任營村村民單某,拒不服從疫情防控卡點工作人員的要求,強行通過張莊路口執勤卡點並廝打工作人員,造成三人頭部不同程度受傷。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鴨河工區分局及時出警進行調查處置,針對單某實施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警情通報

2020年1月28日,西峽縣公安局民警在檢查中發現西峽縣城關鎮西柚網吧老闆辛某某,在接到上級因疫情防控要求停業的通知後,拒不配合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仍然違規經營並阻礙工作人員執行職務。

南陽公安警情通報: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西峽縣公安局依法傳喚了辛某某並開展了調查取證工作,針對辛某某實施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對其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警情通報

一、2020年1月28日,鎮平縣曲屯鎮柴莊村居民姬某駕車欲從柴莊村疫情防控執勤卡點出村,未按規定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顧政府幹部的勸阻,長時間阻礙柴莊村執勤卡點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秩序。姬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鎮平縣公安局處以治安警告處罰。

二、2020年1月28日,鎮平縣高丘鎮寺山鄉四山村村民陳某某,從武漢回鎮平後,被鎮平縣政府列為新型冠狀病毒防控重點戶,陳某某兒子陳某不聽勸阻,將政府張貼的宣傳標語、橫幅撕下,辱罵前來勸阻的村組幹部。陳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鎮平縣公安局處以治安警告處罰。

三、2020年1月28日,鎮平縣玉都街道辦村組幹部在社區宣傳冠狀病毒防護時,居民陳某某不聽勸阻與村幹部發生衝突,拒不服從政府管理。陳某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被鎮平縣公安局給予治安警告處罰。

四、2020年1月29日,在鎮平縣郭莊鄉郭莊村疫情防控檢查卡點,鄧州市穰東鎮牛莊村人張某,駕駛車輛闖卡被疫情防控檢查點人員攔下後,拒不聽從工作人員勸解,與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張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鎮平縣公安局給予治安警告處罰。

五、2020年1月29日,鎮平縣侯集鎮房營村村民牛某,駕駛機動車強闖袁營村防疫卡點與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牛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鎮平縣公安局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六、2020年1月29日20時許,南陽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在姜營機場卡點執勤時發現司機李某舉駕駛豫R7xxxx車輛載乘兩名湖北籍居民吳某、李某歆去往機場登機。經調查, 吳某、李某歆從鄧州市坐火車到南陽火車站,出站後乘坐李某舉的車欲前往南陽機場乘飛機至廣州。李某舉在車輛無任何營運手續的情況下,載乘兩人去機場並用微信收取50元車費。經調查,李某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新區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對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的李某舉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涉案車輛當場移交交通部門暫扣並做進一步處理。

七、2020年1月29日13時許,南陽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在姜營機場卡點執勤時發現司機林某松駕駛豫R8xxxx車輛載乘湖北籍居民郭某五去往機場登機。經調查,郭某五從湖北省老河口市乘坐出租車到達鄧州火車東站,欲從鄧州火車東站前往南陽機場乘飛機至廣州。林某松在車輛無任何營運手續的情況下,提出讓郭某五支付350元車費後將其從鄧州火車東站拉至南陽機場。經過調查,林某松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新區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對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的林某松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涉案車輛當場移交交通部門暫扣並做進一步處理。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2020年1月30日


初審:周若愚

終審:柏伴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