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借“疫”生財 嚴懲不貸!——靖遠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利用網絡發佈虛假信息售賣口罩詐騙案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之際,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利用網絡售賣口罩借“疫”生財,頂風作案,2020年3月3日,靖遠縣檢察院依法對嚴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批准逮捕。

【案件情況】

劉某某因公司經營不善而負債,為償還巨大債務,劉某某開始通過網絡賭博進行還債。春節期間,劉某某因在家中沒有收入,銀行貸款、私人欠款都逼得比較緊,遂萌生通過網絡售賣口罩為幌子騙取他人錢財,用於在博彩平臺上賺錢還債的想法。2月14日至2月16日,劉某某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發佈虛假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廣告,騙取2名受害人貨款共計21.2萬餘元,並假借各種理由推脫不予發貨,不予退款。後劉某某將騙得的21.2萬餘元全部投入網絡賭博平臺進行賭博。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對自己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檢察官提醒】

防控疫情是責任,不是發財致富的門路,切勿心存僥倖借“疫”行騙,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鋌而走險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廣大群眾也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慎購買防護物資,如果受到詐騙等不法侵害應及時報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協助司法機關嚴懲違法犯罪,共同維護疫情防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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