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對於“高鐵佔座男”事件,你認為誰是輸家?為什麼?

晴朗天空55416286


這件事已經發酵幾天了。個人覺得首先社會是輸家。頻發的乘坐交通工具的不文明,不安全的現象己經到了不治理不行的地步了!高鐵扒門不讓發車,飛機上擅開應急門,公交上搶奪方向盤!每一次發生都沒把事說透。宣教部門都沒宣教到位——他怎麼不文明瞭?對公共交通有什麼危害?會受到什麼懲罰?怎麼杜絕這類現象發生?讓人們公認這類不文明、不守法的行為是可恥的。職能部門也沒管理到位——每次事發多是就事論事或不了了之。既然此類事件頻發,我們就不能等到出了重大事故才出來如何如何,而是沒有相關法規的趕緊立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調整、培訓、整改;有做得好的局、車全路表揚、嘉獎、推廣,樹立典型,使相關人員學有方向、趕有目標。做得差的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其次,這位博士是輸家。他文化層次那麼高,肯定見多識廣閱歷豐富,肯定見過許多不文明現象。人們的忍讓,職能人員的軟弱使他是非不分、蠻橫霸道,不得不付出慘痛代價。最後,這節車的乘客也沒贏。請來列車工作人員和乘警,人們要的是一個公正,這個公正也沒得到。濟南局的回覆更可笑!簡直令人無語!可喜的是這位女學生始終以合法手段維護自己權益。是濃包總要有一個出口擠出濃來!希望通過這件事:明是非、立法規、盡職責、促和諧。使百姓有一個良好的出行環境。


翁526


處理這類問題,理智的辦法是先與佔座者出示坐位票“抱歉先生,這個座位是我的。”一般都會自覺離開。如果對方不回應,可以再說一遍到兩遍,事不過三。如果對方不理,甚至出言無狀,不需和他理論,因為他不講道理,理論是無用的,如同與動物講理反而降低了自己的身份。直接找列車員,說明情況。列車員去和他理論,如果他聽了,事情就此打住。如果他還是不聽,要求列車員解決座位問題,因為車票就是合同,列車方面必須履行合同。如果列車員不願意解決,可以找列車長,並保留繼續追究的權利。如果他們能解決座位,即便不是原位,就沒有必要再難為列車員了。至於霸坐者,就算“慣著他”一回,多行不義必自斃,總有一天它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如瘡灌濃了才會破一樣。當下,這種現象普遍存在,只是表現形式不同。原因有二,第一是道德素養問題。第二,是法制建設問題。新加坡的社會道德建設是教育加懲罰,兩手同時抓。隨地吐痰,罰兩千新幣。公共場所鬧事,嚴重的可能被鞭刑。像這個佔坐男,可以以擾亂公共秩序罪,或高額罰款,或關禁閉,或鞭刑。你看,他還敢囂張?我們的法律確實寬鬆,違法成本太低,所以壞人壞事才如此囂張,邪可勝正,著實不可再姑息了!


mulin30311368


旅客因為付款購票而與高鐵方面形成旅客運輸合同關係,按照合同約定有權要求高鐵方面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包括提供約定的座位,安全準點送至約定的地點等。

本案中,高鐵方面顯然構成違約,其違約行為表現在沒有提供約定的座位。

如因座位被第三人佔用,其負有清理騰空義務。如清理不能,應給予調換位置,但不能低於合同約定的標準。清理不能應當包括一些合理的原因,例如因照顧老弱病殘等。除此之外,鐵路方面必須清理騰空出座位。

按照法律規定,因第三方侵權或者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鐵路方面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調換位置,賠償損失等。

該第三方實際上與高鐵方面也是有旅客運輸合同關係的,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高鐵方面構成違約,其應對高鐵方面承擔違約責任,該責任是民事責任。但實際上,該第三人還可能會承擔其他方面的責任,比如拒不讓出情節嚴重的可能需要承擔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方面的責任。社會公眾對其進行譴責,僅僅是一種道德評價,不是法律評價。

所以,結論是該第三方對高鐵方面承擔違約責任,高鐵方面對座位被佔用的乘客承擔責任。

至於乘警,乘務員等漠不關心此事,是一種失職行為,可以由高鐵方面依照內部紀律、勞動合同和行政紀律來處分,包括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給予行政處分等。

在這個事件的處理中,大家對佔位者給予了更多的道德上的譴責,但忽視了對乘警和乘務員等職務行為應承擔的責任和應受到的處分。

以上所有問題,經過分析應該說都好解決,那個霸座者也已經道歉,雖然有人考察認為其道歉不夠真誠是迫於壓力,但畢竟已經道歉了,問題基本解決大半。

但是現在更大的問題出現了!濟南鐵路方面認為霸座行為是道德行為,不是違法行為,按照筆者以上的分析,濟南鐵路方面要好好反省了:

首先,乘客的正當權益被侵權,被漠視!把自己的責任推的乾乾淨淨!輕點說,是鐵路方面違約,換個座位或者賠錢,哦,知道你賠的起!但重一點說,你這個護短行為縱容了違法行為,敗壞了社會風氣!損害了整個行業的社會信用和聲譽!你是老大,你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下次我找個機會起訴你!把你的觀點,意見,態度,全部曝光!

原本只需要處理一下乘務員和乘警,我認為現在沒這麼簡單了,濟南鐵路哪個部門哪個人負責處理這個事的?誰公開答覆沒有責任的?把他處理了!漠視乘客權益,縱容違法行為,損害社會風氣,這才是各種醜陋現象產生的根源!

他需要進一步學習和提高,讓他回家反省!


公司法專業律師王昌來


孫博士肯定是最大的輸家,被罰了款,被限制乘坐高鐵都不算什麼,關鍵臭名得以遠揚。以後在社會上真的很難混了。

不過他也有收穫,那就是不要那麼囂張,以為讀個博士就牛了?就有特權了?其實既然博士佔有了更多的資源,那麼社會對你的要求就會更高。

乘警也輸了,輸在自己處事不當,使得全國的乘警都跟著蒙羞,以後必須謹小慎微,萬一再出事故,處理可就沒有這麼輕鬆了。

事件女主角也輸了,隨意上傳別人的視頻,已經侵犯了別人的隱私,萬一被訴訟,是要吃官司的。

看客也輸了,為了讓不讓座,這麼點屁事,生了3天的氣。氣病了還得自己花錢買藥,你說虧不虧?





榮爐


中國教育輸了,中國宣揚的道德輸了,尊紀守法的人輸了...

輸給孫狗了?不不不,輸給鐵路局,高鐵車組從上到下的不作為了....

既然如此,要乘警何用?立個紙片人吧,反正效果一樣...

既然如此,要編號何用?上車搶座算了,反正效果一樣...

既然如此,要規則何用?反正隨便霸佔別人的位置也不用負責...

既然強佔不違法,那買房何用...直接強佔鐵路局領導家的不就好了...

既然如此.......要法律何用....就是專門對付善良的底層的老百姓?

呵呵呵呵去你媽的....


SolarSpace


這次座霸事件發生於8月21日,等到8月24日終於迎來了處罰決定。強佔女生座位並不聽從列車員、列車長和乘警規勸的孫赫被治安罰款200元。

座霸無賴式微笑的照片和視頻被憤怒的大眾傳播,並根據圖像人肉搜索。但人肉搜索先是擺了個烏龍,座霸被誤認為是奧的斯電梯公司的安裝工。接著新的人肉搜索結果出來了,說座霸孫赫是中科院研究員,中科院馬上否認。接下來說孫赫是社科院博士,社科院否認。最終確認孫赫曾是社科院碩士,劣跡斑斑,現在韓國讀博。

奧的斯電梯公司、中科院、社科院避瘟神一樣,迅速闢謠,韓國人倒是沒有否認。估計韓國的大學是捧著滾燙的紅磚沒人接,但畢竟是中國人中國事,韓國大學不用背罵名,最多被同行調侃幾句。

座霸事件最大贏家應該是電梯公司,網絡烏龍對這家公司而言是一次美麗的誤會,相當於幫他們做了一次廣告。至於最大輸家,應該是民眾。

從網上信息看,孫赫品行不端的事有多起。蝨多不癢,債多不愁,座霸事件轟動網絡又奈其何?孫赫委託他人道歉,道歉內容也是輕描淡寫,由此可見,曝光對他來說只是輕傷。我們國人沒有痛打落水狗的傳統,隨著時光流逝,隨著新的網絡事件發告,人們也就忘了孫赫這個名字。可以斷言,孫赫不是最大輸家。

濟南鐵路局口口聲聲,說座霸是道德問題,強佔座位不是違法行的。鐵路局說列車長和乘警應對得當,處置正確。如果是護短,我理解,畢竟列車乘務人員和乘警也不容易,但把座霸行為定性為合法行為,就令人大跌眼鏡了。

強佔他人座位合法,只是不道德,這種結如果成立,那麼每年的春運得亂套了。也許是認識到荒唐,鐵路公安局坐不住了,給予座霸治安處罰200元,也就是認定強佔他人座位是違法的。鐵路公安局為了正義,不惜打老東家濟南鐵路局的臉,值得表揚。

但罰款200元的處罰讓大眾深深佩服。不守公共秩序、不守規矩的人有不少,他們小錯不斷大錯不犯,潑皮無賴無拘無束,大眾對此是無可奈何。這次座霸孫赫實在過分,激起了大眾對潑皮們的憤慨,但大張旗鼓之後迎來的是什麼?是對潑皮隔靴撓癢的處罰!原以為會有殺雞駭猴的處罰,原以為會拿座霸為公共秩序祭旗,現在失望了。大家義憤填膺好幾天,座霸只交出兩張鈔票,輕飄飄地,就像初秋天空的一縷遊雲。

最大的輸家是盼望有美好公共秩序的民眾。


龍久於池


輪椅男,你贏了,免費座輪椅,終身不用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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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有錢


這件事過來了這麼久了,網上還是傳的非常火熱,我覺得吧還是男乘客會是輸的一方,首先買票都是實名制而且買的票標明瞭你該座的位置,如果全國都像這個男乘客任性,那還有什麼規矩可言,而且在跟他說座位這個事的時候還是那種厚顏無恥的對待,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做的不對,誰可想現在的媒體這麼發達,一夜出名,才想過來道歉,如果他是高文憑的人,絕不會做出這種格格不入的行為,也有可能如網上所說是抄襲論文。謹代表我個人觀點,謝謝!


鄉渝小哥


“高鐵佔座男”事件,因為一些部門事發當時的不作為,又如過去一樣,一件小事變成網上熱點,最終結果其實沒有贏家。


當事人那位孫博士就不用說了,因自己的行為成為“網紅”,並被曝光出過去的一些不良行為,可說是名譽掃地,其所受到的譴責及處罰也是咎由自取。


因為其擁有博士頭銜,雖然這只是個人行為,但對大眾的衝擊,讓社會對博士、高學歷可能會有全新的認識。看看過去曝光的一些高學歷人群的不良行為,就讓一些備受尊崇、讓人仰望的頭銜跌落神壇,當然這與管理部門不疼不癢的處理結果也有關係。


事件發生後,濟南鐵路局的回覆更是擊破人們認知的底線,認為當事者孫博士的做法不違法,僅是道德問題。就如很多人質疑如果不違法,那以後人人都效仿,會是怎麼樣一種後果?隨後濟南鐵路公安局出面調查,對當事的孫博士開出了處罰決定,雖說處罰並不重,也算是一種修正吧,這種自相矛盾的說法與處理,喪失的其實是公信力?


國家處於變革之中,可能存在一些真空地帶。但也確有對規章制度不有效執行,這樣的失職或不作為,也是有違建設法治社會的目標。


whitedeer


我認為佔座博士的人品低劣。但女大學生堅持要坐票面座位,要她坐在對方座位上也不願,感覺這女孩得理不饒人,絕不是省油的燈!濟南到北京路途並不遠,年紀輕輕的站上半天也無所謂,出門在外同處一車廂,何必斤斤計較。驚動廣大網民不算,還牽涉到山東鐵路局,女大學生.你贏了有啥意思?去年11月6日我們夫婦和鄰居四個從重慶坐動車回蘇州,車過武漢上來二位乘客站立在車廂連接處,過了個把鐘頭還是站著,我便問他們怎麼不去坐著,答是無坐票,我連忙起身讓他們坐一回,但他們卻不肯坐,我只能作罷,沒多久他們就下車了。我想大家有緣走到一起的時間並不久,也應該相處快樂才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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