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騰訊投資差評,黃了,但屬於被逼的

騰訊投資差評,黃了,但屬於被逼的

在輿論的壓迫下,騰訊讓步,稱這筆投資還需要再做調查,如果發現被投對象,確有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問題,就會撤資。

有友人問我,騰訊撤資的操作性有多強?

因為通過天眼查,我們可以看到,工商變革已經完成,差評的擁有者杭州麻瓜公司,股東已經出現了騰訊的身影。

一般來說,工商變更完成,意味著投資最後一步走完。

一級市場投資,不是買股票開戶花錢就完了,一般都會有極其繁瑣的厚重的交易合同。

在公開投資信息中,一般也只會涉及多少投資額,多少估值——有的甚至這些都是含糊不清的,比如接受了千萬級別投資這種話。

而價格只是這類投資中的一個要件。

投資人會在交易合同中設定大量的保護自己的條款,這裡還可能會有一些設定目標看創業團隊能否達成的對賭條款,也屬於保護自己的範疇。

道理也很簡單:投資人一般不干涉創業團隊的具體經營,固定或不固定頻次開開董事會,瞭解瞭解業務數據,就已經不錯了。

坑蒙拐騙投資人的事常有發生。

我經常開玩笑說,雖然很多創業者管投資機構叫爸爸,但其實全然不是。

這事蠻像男追女,沒追到時,當然花樣百出地討好(比如叫爸爸這種行為),追到手了,我們都知道這樣一個比喻:結婚就是男人從奴隸到將軍。

但投資圈裡這個女方還很慘,她是小股東,所以地位上並不是正房,只是姨太。

隨著這個項目的不斷融資,早期投資人的姨太指數,會逐步降低,從大姨太一路向下,變成五六七八九姨太。

所以,在未嫁之前,一定要用各種條款看好自己的銀子。

騰訊所謂的知識產權方面的考量,就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條款。

很有可能是,如果發現被投對象有嚴重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投資人有權要求被投企業回購這筆股份,價格:***(這裡的價格可能還包括利息考慮在內的計算方式)。

我相信,騰訊這樣的公司,在投資內容項目時,法務部會設定這種條款。

騰訊說,我來調查先。

但差評自己認了這件事。

在那封兜兜轉轉扭扭捏捏九曲十八彎的道歉信中,差評在先說了自己如何如何牛逼之後,承認了對霍炬和品玩的不當引用行為。

這就等於承認自己的確有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

關鍵是算不算嚴重。

從直接的物質利益角度來說,不嚴重。盜版抄襲侵權類官司,如果只是文章,就算被侵權的勝訴,所得賠償也非常少。

主要是間接的形象聲譽角度,對品牌有損傷。

這個損傷到底有多大,公說公的,婆說婆的。

騰訊可以認為很大,差評可以認為很小。

不過,資本市場上,差評還算一個比較吃香的項目,會有vc排隊等待投資。

在關起門來的談判中,差評並不見得非要騰訊難做不讓騰訊撤資——這其實對它一點好處沒有。

好合好散為宜。

根據媒體鞭牛士報道,差評今日發了一個公告。

稱自己主動退還了騰訊相關投資,且騰訊已經同意。

這筆交易,到此為止,終止了。

但差評依然有那股強硬的調性。

比如這句話:努力獨立發展——這話怎麼聽著就像拿了騰訊投資就不是獨立發展了。

再比如:主動退還。

摳著文字講,的確是主動退還。因為畢竟騰訊說我還要調查先。但為什麼騰訊要調查一個已經完成工商變更的案子呢?

顯然就根裡來說,並不是主動行為,是被逼的。

—— 首發 扯氮集 ——

作者執教於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天奇創投基金管理合夥人

今日推送有六篇原創,每篇一個話題,推薦合起來看,如果你不怕麻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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