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這波操作牛!讓浙江26個加快發展縣“飛”起來~

  山海協作“飛地”是指浙江26個加快發展縣在結對地區開展異地投資建設,承擔

生態補償(產業)科技孵化(科創)消薄脫貧(消薄)等功能的經濟實體。

  近期,省山海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省政府同意後,印發實施《關於促進山海協作“飛地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為浙江加快打造山海協作升級版、加快推進山區生態價值轉換、高質量建設異地產業集群、促進浙江區域更加協調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撐。

這波操作牛!讓浙江26個加快發展縣“飛”起來~

自2019年起,鼓勵沿海經濟發達市、縣(市、區)在環杭州灣經濟區、甬臺溫臨港產業帶等重點平臺,積極為浙西南山區市、縣(市、區)特別是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謀劃建設一批模式新、特色明、效益好的山海協作“飛地”,具體有以下三方面任務↓↓↓

1

消薄

飛地

到2020年,26個加快發展縣實現全覆蓋,推動參與“飛地”投資村實現高質量“消薄”;

到2025年,全省建成30個以上特色鮮明、運營規範、效益良好的“消薄飛地”

2

科創

飛地

到2020年,杭州(衢州、麗水)海創園杭州(柯城)科創園等重點“飛地”基本建成杭州未來科技城山海協作科創平臺啟動建設

到2025年,全省建設“科創飛地”數量8個以上,一半以上“飛地”在新技術新產品研發、項目孵化、生產服務等方面達到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標準;建成一批數字經濟領域的“飛地”孵化平臺和“飛地”孵化示範基地。

3

產業

飛地

到2020年,浙江金磐扶貧經濟開發區、江東杭千開發區等已建“飛地”加快發展,全省“飛地”總建設面積達5平方公里左右,

年規上工業企業稅收和增加值達15億元和60億元左右

到2025年,全省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實現“飛地”全覆蓋,總建設面積達12平方公里左右,年規上工業企業稅收和增加值不低於40億元和160億元

這波操作牛!讓浙江26個加快發展縣“飛”起來~

浙江如何實現這些任務和目標?一起來看看~

01

創新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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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共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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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達地區要積極為結對市、縣(市、區)規劃“飛地”發展空間,“飛地”開發建設用地指標和耕地佔補平衡指標原則上由“飛出地”政府負責落實

  “飛地”開發建設支出由“飛出地”承擔,收入歸“飛出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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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共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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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實入駐企業

在項目、金融等方面的屬地同等優惠政策;落實入駐企業在人才方面的屬地同城優質服務。

  “飛出地”政府要根據精簡、高效的原則成立“飛地”管理機構,鼓勵合作雙方共同選派優秀幹部赴“飛地”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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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招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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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業飛地”重點結合當地產業規劃佈局,突出橫向配套和產業鏈上下游延伸,著力引進產業鏈高端的龍頭大項目

  “科創飛地”要重點引進“飛出地”產業發展所需的人才、技術和孵化項目。“消薄飛地”原則上由“飛入地”統一負責招商。

02

明確發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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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消薄”攻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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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出地”政府要統籌利用政府“消薄”扶持資金、村自籌發展資金和存量建設用地指標等資源,在結對市、縣(市、區)選擇發展較成熟地塊建設“消薄飛地”。

  “飛入地”政府要幫助帶動低收入農戶增能增收和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助力“飛地”發展物業經濟、樓宇經濟等,促進投資快速見效,真正實現“飛地”消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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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人才科技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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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雙方要把“科創飛地”打造成高端人才引進、產業升級和產業孵化的橋頭堡,要加強資源要素整合,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飛地”開展產學研合作,著眼“飛出地”發展需求設立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機構、科技服務平臺、雙創示範基地、科創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進一步補強特色產業鏈,

大力引進數字經濟、先進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農產品精深加工等項目實施孵化並有效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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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畝均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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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西南山區市、縣(市、區),特別是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要把“產業飛地”打造成新的經濟增長極。

  “飛入地”政府要積極給予指導、幫助和支持,合力引進大項目好項目,力爭實現“飛地”畝均效益不低於“飛入地”平均水平

03

規範運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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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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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勵“消薄飛地”採取收益保底+稅收分成方式實施。其中,年保底收益按不低於“飛出地”總投資額10%計算,稅收分成由合作雙方依據投資比例等因素協商確定。

  鼓勵“科創飛地”和“產業飛地”所產生的稅收(縣〔市、區〕留成部分)原則上歸“飛出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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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統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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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地”企業的稅收由其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繳入相應國庫並按規定統計。“飛地”能源消費、汙染物排放等指標原則上歸入屬地管理,由“飛入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現行制度和口徑進行統計,同時,雙方也可就具體情況協商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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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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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地”環境質量、安全生產等事項實行屬地管理,“飛地”管理機構應嚴格執行“三線一單”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04

強化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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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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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原則,鼓勵各級財政統籌使用相關財政資金,支持“飛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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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建設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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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對26縣考核獎勵用地指標優先用於“飛地”建設;對有產業項目被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的“飛地”,按相應比例給予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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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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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發揮融資擔保機構的作用,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加大對“飛地”重大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

  支持“飛地”合作雙方共同設立“飛地”產業引導基金,鼓勵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共同出資並參與基金的運營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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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才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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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落實浙江省人才“飛地”有關政策,鼓勵“飛地”創新科技人才積極參加“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遴選和申報。

  落實“飛地”創新科技人才在科技研發、繳保納稅、子女入學、醫療衛生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落實“飛地”企業員工在醫療、教育、衛生、社保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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