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安徽阜陽潁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玉恆等1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安徽阜陽潁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玉恆等1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潁泉檢察
近日,由阜陽市潁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王玉恆、楊亞軍為首的十五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阜陽市潁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案發,以王玉恆、楊亞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違法犯罪斂財,同時實施一系列的暴力、威脅和“軟暴力”行為,在社會上造成轟動效應,彰顯組織的強勢地位,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阜陽市潁泉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玉恆、楊亞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併罰,決定分別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十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案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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