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亮點|受處分幹部的“修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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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受处分干部的“修复工程”

受過處分的人,怕領導的看法,怕同事、群眾“有深意”的眼光;他們自覺為前途“畫了句號”,他們可能破罐子破摔,成為“邊緣人”“老油條”……

對受過處分的人,有沒有可能“拉一把”?

江安這樣做了。通過建立完善受處分同志“修復工程”,江安縣紀委秉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建起一套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對一些被處分後“值得修復”的幹部,通過“一對一”結對、“面對面”幫扶的形式開展“修復工程”,並通過幹部群眾評議、自我評價、組織評定等內容衡量“修復”是否成功。自今年2月份確定首批72名重點“修復對象”後,已成功“修復”4名幹部,其中1名還被評為年度優秀公務員。

“修復工程”是要激勵幹部幹事業

2017年5月,江安縣某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劉琦(化名)因涉及經濟違紀中的次要責任被查,並受黨內警告處分,正報組織部擬提拔的審批流程同時停了下來。看著同事們異樣的眼光,劉琦覺得自己“臉都丟盡了”。

“以前,這樣的幹部基本等於沒了前途。”江安縣紀委常委、監委委員趙維森稱,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大多數時候受過黨紀處分的幹部都沒了提拔重用的機會,因為“萬一將來出現問題,選人用人的責任誰能承擔呢?”

受處分人員如果不聞不問,就可能“破罐子破摔”,變成“老油子”,但如果拉一把,讓他們重拾信心,往往對機會格外珍惜,會千方百計把工作做好。趙維森稱,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印發《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有句話值得關注:“處分解除後,受處分的公職人員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我們‘江安精神’是開明開放、敢拼敢闖。我們要激勵幹部幹事業,就要有這樣一個容錯糾錯機制。”趙維森說。

通過了“修復工程”考驗,劉琦在一次面對面談心談話時痛哭一場,“我真沒想到,竟然還有改正的機會,我原本以為我只能當一個‘邊緣人’,事業沒奔頭了。”

修復過程需“過關斬將”

在幹部的“修復”中,有兩個點很關鍵:什麼樣的幹部需要修復?怎麼才算修復成功?

“修復與否,不是誰說了算,必須通過一整套機制考驗。”江安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工作人員劉佳衡這樣說,首先要看錯誤大小和性質,只有“值得修復”的幹部才會被列入修復工程;其次,接受“修復”的幹部必須通過幹部群眾評議、自我評價、組織評定等多道“關卡”,確保幹部思想上、行為上真正認識錯誤並改正。

據介紹,江安縣紀委“修復工程”通過“一人一計劃一方案”由所在黨組織制定幫扶計劃和措施,並明確責任人,以“訪教+談心”的方式端正思想、深入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並組織“修復對象”所在黨組織幹部職工、接觸的相關群眾對“修復對象”開展民主評議,廣泛蒐集對其的看法,結合“修復對象”的自評報告,全方位考察“修復對象”。

最終,縣紀委根據“修復對象”的個人日常表現、年終考核、信訪反映以及各方面佐證材料,將對“修復對象”形成綜合評定報告,以確定“修復對象”是否成功修復。

首批重點“修復對象”72名已初見成效

今年2月份,江安縣紀委全面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江安縣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同志,通過違紀類型、受處分程度、思想認識、現實表現、個人意願等情況綜合研判,確定了72名重點“修復對象”。“修復工程”開展3個多月以來,已有4名受處分同志通過層層“關卡”,被縣紀委確定為“已修復幹部”,重拾信心再度出發,在工作上格外努力,受到同事和群眾的一致好評,其中兩名還被同級重用。至此,縣紀委“修復工程”效果初步呈現。

I 排版:袁嘉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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