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江西省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郝海霞 实习生程玉杰 张鑫丹)8月17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曹伴好,省编办三处处长段长发,省财政厅教育处处长夏建建,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李新乐,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程裕秋出席本次发布会。

江西省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江西省将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教师编制,提升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并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按政策实行代偿,对在江西省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落户、住房、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等优惠政策。通过物质奖励、强化各类保障、资源配置等方面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地位待遇。

据了解,为保障师资力量,稳固教师编制,江西将大力支持师范教育,完善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并对全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实施三年一周期的综合培育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对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本地本校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起点等级。同时,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建立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让广大教师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同时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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