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过分!员工拒绝加班遭殴打应该怎么办?

上线嘉宾

谭立独

湖北高照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

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过分!员工拒绝加班遭殴打应该怎么办?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有关调查显示,80%的企业存在加班现象;而许多农民工更是一天工作十二至十三个小时,甚至还有十三至十六小时。

目前,我国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应严格参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三倍或以上工资补偿。

同时,要求(一)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二)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三)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过分!员工拒绝加班遭殴打应该怎么办?

有农民工反映,前不久,工厂安排工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她和姐妹们由于连续加班一周,非常疲劳,就拒绝继续加班,没想到厂方竟然指使保安辱骂、殴打她们,非要她们继续加班不可,还不准她们走出工厂大门。她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厂方说按法律规定也只能在一个月后走人,如果立马走人则要赔偿厂里的损失,她们只得忍着伤痛继续加班。厂方的要求合法吗?她们该怎么办?

过分!员工拒绝加班遭殴打应该怎么办?

谭:首先,厂方的此种加班安排是违法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据此,厂方要求她们每天加点4个小时,而且天天连续长时间加班,这显然是违法的,侵犯了她们休息休假的权利,她们有权拒绝执行。

其次,她们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劳动者自递交辞职书之日起30日后才能离职。而《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案中,厂方是用暴力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她们加班,根据上述规定,她们以此为由提出解辞职后,可以立马走人,而不受《劳动合同法》第37条所规定的“30日”约束。厂方要她们赔偿损失,无任何法律依据。相反,厂方应依法向她支付经济补偿金。

过分!员工拒绝加班遭殴打应该怎么办?

最后,为保护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劳动法》第96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刑法》第244条规定了强迫劳动罪,即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据此,她们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对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强迫劳动罪的刑事责任。

过分!员工拒绝加班遭殴打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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