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何看待周立波迴應同車者唐爽稱其“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張春財


【德鷹科技】認真閱讀周立波、莫虎、唐爽三人至今所有公開信,仔細分析,中立研判。

【德鷹科技】與周立波、唐爽、莫虎三人素不相識,只是過去通過媒體宣傳對這三位名人都有比較正面良好的印象,所以自認為能夠做到中立研判。

【德鷹科技】認為周立波的公開信應該可信,而莫虎與唐爽公開信存疑頗多,理由如下:

第一,周立波的所有公開信內容,陳述簡潔,條理清晰,重點突出,有理有據,合情合理,符合邏輯。

第二,莫虎的公開信,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全文有一種“高壓⚡勢態”,又有“王顧左右而言他”的無限“上綱上線”等誇大其詞的言論,對於其“天價律師代理費”卻隻字未提,顯然莫虎的公開信很不可信。而且,莫虎文章有他人代擬明顯痕跡,因為分析莫虎的經歷和閱歷,這種文章措辭和習慣用語,他是寫不出來的,而且也不符合從小就接受美國基礎教育,長大接受美國高等教育的美籍華裔的邏輯思維。

第三,唐爽的那篇“非古非文非白”的“三非酸文”,且不說從中國古代文學的專業角度分析,字辭錯誤,古典謬引,漏洞百出,文中也沒有任何可以指證周立波的違法證據。

但是,唐的文風除了賣弄一些文言文外,又同莫虎公開信有驚人相似風格,威脅恐嚇,語出驚人,缺乏依據。

注意關鍵情節:周立波突遭牢獄之災,作為同車同案的周立波朋友唐爽,卻只求自保,拋棄不懂英語的周立波,導致周立波疲於奔命,在美應訴一年半,花費鉅額律師代理費,並飽受中美網友詬病與指責。

唐爽在公開信中卻刻意迴避這最重要,最關鍵,最有分量的情節。所以,根據目前各方公開的資料分析,暫時得出如下判斷:

(1)莫虎開始以為吃定周立波不懂英語,不懂美國法律,獅子大開口,其律師代理費高的離譜,而且準備將周立波推向訴訟深淵,可以繼續索取超高額代理費,缺乏律師基本職業道德。

(2)唐爽至雙方深厚友誼不顧,危難之中竟然為了保全自己而拋棄周立波,根本不是“模子”(上海方言,意思“鐵桿哥們”),有違科技工作者職業道德與品行。

(3)周立波是本案唯一受害人(周太太胡潔才是“模子”),周指責唐莫二人自私貪婪確實是有根有據。

(4)至於莫虎和唐爽都說有周立波的所謂“證據”,為何遲遲不在媒體公開?是虛張聲勢,故作姿態?還是策略步驟,隱忍不發?大家需要繼續觀察。

(5)敬請注意【德鷹科教】比對了莫虎和唐爽的兩份公開信,發現一些十分有趣的現象,雖然莫虎用的是漢語白話文,而唐爽用的是漢語文言文,看似是兩個人分別寫的,但是卻有驚人相同點:

A,都刻意在打印的信紙上用英語顯示作者單位、工作地址、通訊等以顯示正宗本人文件📃,但是信紙與本文有十分細微的複印痕跡線和排版差異(請放大三十倍查閱),而文章全部中文,就是老美莫虎簽名都用中文。

B,中文部分的電腦💻打印機的機器獨有的技術特性十分匹配,至少說明兩篇文章很有可能是在同一臺中文系統的電腦💻和打印機打印,然後再複印到莫虎與唐爽的工作信紙上。

C,兩篇文章作者的寫作思路和撰文風格驚人相似,不論是文言文和白話文都不可改變作者的寫作水平、撰文風格、構思規劃、提綱佈局等。

D,如果莫虎用英語寫公開信,唐爽用漢語白話文或英語撰寫公開信,反而符合二人的日常寫作習慣,因為誰會在“義憤填膺”的時候,在很短的時間內,用自己不習慣的語言和文體,寫嚴厲批評他人的書面告示呢?

況且這個書面告示目的不但希望周立波看懂,也希望廣大中美網民看懂,同時還一定會注意維護自身形象,也會在文中無意間流露自己職業素養與特長。

E,在莫虎和唐爽的公開信中,【德鷹科教】仔細研究分析,沒有發現任何符合美國律師職業習慣語言、職業基本素質、職業思維特徵;也沒有發現符合美國高科技研究人員的基本邏輯思維和表達方式,完全不符合邏輯,所以大膽推測這兩篇文章均不是莫、唐本人所寫,也很可能簽名都是他人代替。

F, 簽名甄別也值得一提相同點:

①莫虎與唐爽,雖然正文用漢語,但是簽名的風格卻驚人相似。兩人簽名習慣接近一致,匪夷所思。

②莫虎與唐爽簽名都呈現微微向左側斜的細微特徵。

③莫與唐簽名雖然可以刻意變化字體與軌跡,但是書寫個性特徵難以改變,形神高度一致,恐怕絕非巧合吧?

所以【德鷹科教】目前判斷:莫虎和唐爽兩篇公開信,很有可能是由他人執筆撰文潤色,執筆人具有國內中小學基礎教育背景和高等教育學歷,但是英語寫作水平低,有中國古代文學和文言文的基礎,古文水平相當於國內高中,有一定判斷思維和國內普通公函寫作能力,但是缺乏中美法律工作閱歷,缺乏嚴謹的分析思維與精準判斷,缺乏美國官方標準文件📃英語寫作經驗,沒有高級調研員與大學教授職稱,而且絕對不是中美大學的國語、法律、新聞、教育、醫學、英語等人文專業科班出身。

而用兩種文體撰寫公開信,是否刻意隱瞞一人撰文的事實呢?值得推敲。

今天觀眾圍觀本案【壹周立波秀】,只是這個舞臺擴大到中美網絡平臺,表演角色也不再是周立波壹人的【獨腳戲】,而是周、唐、莫和某貴人四位【群口相聲】。

好在最終“是非曲直~自有公論,罪與非罪~自有法律”。一切等著瞧便是了。

備註:如本案四方各有新的證據,將持續修改補充本文內容與觀點,敬請各位關注【德鷹科教】。

☆【德鷹科教】專注中美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比較,感謝閱讀與留言。☆



德鷹科教


唐爽發聲了,劍指周立波。咄咄逼人的氣勢,甚至帶有汙辱性的語氣,把周立波視為‘’戲子‘’。看不明白的是,唐爽是在周立波安全回國後,在揭開莫虎打著律師的幌子,實際斂財的關健時期,發了似是而非的‘’之辯‘’,是想封周立波之口,還是為了感恩某前女婿的3萬元保釋金。

唐爽是科技工作者,為何要趟這塘渾水。並且鑿鑿言詞:來自地獄的威脅,來自妖魔的恐嚇。要說周立波用‘’軟刀子‘’(語言)傷人,或許有人相信,要是周立波對唐爽構成生命的威脅,一個獻身藝術的藝人,有點聳人聽聞了。

周立波在陳述美國的某某高官的前女婿,背景的勢力很強,還有龐大的財富,有許多槍械。唐爽應該對天發誓,誰有能力危及你的生命安全。明眼人會清楚唐爽用錯了地方。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科技者,子乎者也一大堆,邏輯性的錯誤,想必是抹黑周立波。

周立波反擊了,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正如所說,唐爽既不仗義,更不厚道。投靠了牛氣沖天的金主,別說知恩圖報,也不能在恩人的胸口狠狠踩上一腳。中國人民養大了你,讓你受到系統的教育,現在卻把學到知識為美國人服務,僅憑這一點,品格和道德就備受質疑。

冤有頭,債有主。而周立波從始至終沒有傷害過唐爽,此時明顯站隊,詆譭和誹謗,會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

我們都是中國人。唐爽,別忘了祖宗。


秋平171152879


我傾向於相信周立波。從現有披露的情況來看,周立波無辜的可能性比較高。但無論周立波是否有罪,唐爽都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說周立波無辜的可能性比較高,是基於以下幾個事實:

1、車上搜出來的槍支與毒品均無周立波指紋和DNA。沒有指紋和DNA,則意味著周立波沒有沾手過槍支與毒品,甚至可能完全不知道車上有這兩樣東西。

2、周立波作為外國人在美國屬於短期停留,一般來說不易找到非法購買槍支毒品的渠道。

3、周本人既不吸毒,與混社會的圈子也沒有深交,缺乏其持有槍支毒品的動機。

在美國,非法持有槍支及毒品,並不是什麼太嚴重的罪名,通過主動認罪+訴辯交易,很容易爭取一個非常短的刑期,加上週作為外國人,很可能最終就是驅逐出境。但周立波被捕後的堅持不認罪,寧可花大價錢請律師,也從另一方面證明其可能無辜。

再說唐爽,他的表現很奇怪。周被捕後,作為同車人的唐爽曾一併被警方帶走,但隨即被保釋。但唐爽被保釋後,並沒有作為證人出現在周立波案中(按理說作為同車人應該是最瞭解案情的人之一)。而在法院判周無罪後,他卻跳出來懟周立波,就更奇怪了,要知道唐爽與周立波並沒有直接的矛盾,周立波身陷囹圄對他並沒有好處。他不僅懟了,而且話還說得很難聽,積極得不太正常,很可能真的是背後有人教唆。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傾向於相信周立波。

當然,不管之前唐爽是出於什麼理由不肯出來作證,由於美國法律並不強制公民作證,他不出來沒有問題;即使現在唐爽又跳出來懟,但在案件結束後他說什麼都不算呈堂證供,自然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冷炎


我們旁觀者的言論都是虛無縹緲的猜測,真相到底是什麼,恐怕在各種力量的作用下,我們很難見到。

這其中孰是孰非,孰對孰錯我們不妄下結論,但至少可以把自己的幾點疑問提出來:

1,在周立波事件中,唐爽也曾被捕,後被保釋。這期間未見唐爽發聲,現在因為周立波針對有深厚背景的某某和莫虎發文,唐爽隨後拋出了那篇空洞的文章,看起來是在表態。(如果有石錘證據拋出來就省事多了)

2,周立波自始至終都沒有主動提到過唐爽,甚至周立波夫婦曾對《貴圈》表態,唐爽是被無辜牽連,還稱“我很喜歡他”。

而對於自己忽然發聲的原因,唐爽解釋是因為“看到您二位在視頻採訪中誹謗我受賄。”

採訪中雖然有聊到某某曾提出願意為唐爽付律師費,但胡潔並未提到那筆律師費最終由誰支付。因此,有網友對於唐爽這一說法表示質疑:

“視頻里根本沒說你受賄!”

“周採訪一直沒說你壞話,為何你會蹦出來?”

3,唐爽的回應,可不可以從側面理解為那個某某是真實存在的人物?因為如果某某是虛構的,也就不存在“誹謗其受賄”這個問題了。

4,至於周立波所說的資助過唐爽,唐爽本人也寫了回應的文章。


甚至有人大膽的猜測,唐爽是不是受到了威脅。這個還真不好說,唐爽是難得的科研人才,如果真的有人別有用心,細思極恐啊!

現在只好等證據出來了,是非黑白終會見分曉。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到底是周在洗地還是唐在胡言。

先讓子彈飛一會兒,別誤傷了好人。


夜雨如書


這個事情,目前看,好像周先生已經在輿論上搬回了一局。

不過我想說的是,吃瓜群眾請不要著急,就像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周立波持槍涉毒一樣,也還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周立波遭人陷害,這裡我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周立波一方的各種說法,都只是他和妻子胡潔的觀點,他所說的“朋友”,還一個都沒有發聲,而莫虎已經在美國提起了訴訟,主動上了法庭,那周先生會去美國應訴嗎?畢竟,很多事情,靠打嘴炮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而唐爽與周立波反目,畢竟在之前庭審中,唐爽沒有出庭對周立波是有利的,但是周現在宣稱自己完全無辜,遭人陷害,卻又說不出背後陰謀的動機,其實真要講陰謀論,這件事得往楊秀珠案件上去靠。

周立波這個人臧否不一,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實屬正常現象,但是如果我們非要講到某種強大的勢力要害他,這個勢力恐怕不是針對他,而是他的妻子胡潔,因為胡潔的前夫楊勝華是楊秀珠的司機,而楊秀珠曾經是紅通第一號通緝犯,外逃13年後才在2016年回國投案,涉案2個多億,而楊勝華本人也已經在2011年回國投案,涉嫌貪汙4000多萬,在目前已經查清的楊勝華涉嫌犯罪問題中,有如下內容

2000年至2003年期間,楊勝華個人擅自決定,先後分五次將溫州現代城建公司的公款,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鏽鋼製品有限公司及浙江潔瓴實業有限公司,用於企業經營活動等用途,累計金額達3300餘萬元。

這兩家企業就不用說了,當初都是胡潔女士的買賣,發跡也是在那幾年,楊勝華負案在逃期間,胡潔與楊勝華離婚,之後才與周立波結合,要是我沒記錯的話,周先生也是從那一年開始鳥槍換炮的,而關於潔瓴公司借款的問題,當初胡潔公開回應過是和別人借的,可沒說過是借的公款。

其實一個大家都知道的問題是,在辦理貪汙之類的犯罪案件中,由於一般都有著長期的犯罪過程,涉案贓款的清查非常困難,查清了的是4000多萬,沒查清的呢?這個想象空間還是非常大的,而沒查清的有多少,這事楊勝華知道,胡潔應該也知道,但是誰也不能說,說了承受不了這個後果,而沒查清的部分裡面,是不是還有楊秀珠的份額呢?所以說既然要陰謀論開腦洞,就得往大的方向上開,當然了我個人其實不建議大家這麼做,畢竟這麼做非常的不嚴謹,靠推測給人定罪有損法律的權威。

其實周立波涉槍涉毒這件事,在美國算不上什麼事情,但是由於中國在這方面比美國嚴格得多,如果承認了,回國以後多有不便,但是啥事都往陰謀論上面引,真有用的話又不敢說,到最後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在說謊上有一個普遍規律,掩蓋一個謊言,需要另一個謊言,直到某個謊言被揭穿,整個謊言土崩瓦解,其實周先生極力需要洗白的是涉毒,因為涉毒在我們國內對於藝人來說是條高壓線,所以現在周先生需要提供的是某某把毒品放在他揹包裡面陷害他的證據,不妨請美國警察鑑定一下,毒品外包裝上有沒有某某的指紋和DNA,雖然這點兒毒品在美國根本害不了人,即便在我們國內,持有不到10克古柯鹼最多也就是拘留幾天,不需要負刑事責任,但是哪怕持有毒品就1克,恐怕都再也不能登上屏幕了。


一笑風雲過


真是一起撲朔迷離的事件,唐爽在沉寂了一年多之後為什麼會跳出來,至今成迷。


但是從其聲明來看,好像頗有家國情懷,口口聲聲周立波“戲子誤國”。且不論他們相識幾年,就是兩個陌生人,這一頂帽子就扣得蠻大的,看來是深諳鬥爭之道,先從名聲上把人搞臭。

只是這種道德指責,實在有點誇大其詞,周立波不過一介藝人,他能誤什麼國?就像周立波反問的一樣,到底是誤了誰的國,是唐爽的還是周立波的,而且這樣的言論不是與莫虎的“挑撥中 美 關係”言論如出一轍嗎?



帽子扣得大了,也就脫離現實 徒惹人笑話,覺得說話太假大空,難道只會“之乎者也”,不會說人話嗎?從其對周立波反擊的第二篇聲明來看,他是會說我們聽得懂的話的!


為什麼會覺得唐爽好笑呢,是因為他自己出國留學後留在美國,可又說人家“戲子誤國”,既然你有心愛國,為什麼不學成後回國做貢獻呢?吃著美帝的飯,操著不著邊際的心,有意思嗎?

筆者就事論事,不設立場,最終看證據說話,有一就是一,有二就是二,你們“是驢子還是騾子,拉出來溜溜”吧!


打虎拍蠅


我個人相信周立波,支持他的做法,周立波看起來有實錘,而唐爽只是情緒化的模稜兩可的語言,沒有真憑實據。

看了唐爽和周立波分別的聲明以後,很明顯能發現周立波是有證據的。

他可以提供資助唐爽五年的證據和證人,還有收買唐爽的某某人給他在成都買房子的證據和唐爽在杭州接受某某人10萬元賄賂的證據,還有某某人花3.2萬美元把唐爽保釋出來接到自己家裡住了一個星期的證據。


而唐爽的聲明,都只是個人情緒化的一些語句,其實一點實際用處都沒有,都沒有說到點子上,沒有真憑實據,就是含糊其詞糊弄人的。


最令人接受不了的是,唐爽作為一個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還是復旦大學畢業、麻省理工的博士,竟然口口聲聲說人家周立波是“戲子”,很明顯在侮辱與詆譭別人嘛。


你只是一個科技工作者,怎麼會那樣不尊重別人說別人是戲子呢?

說得周立波好像挺下賤似的,就事論事,不能上升到人身攻擊,單從這一點來看,唐爽就不是個好東西,自然他說的話也不能相信的。


唐爽現在已經是美國人了,不屬於中國人了,他的行事方式都已經西方化了。

而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是很勢力的,沒有人情味的,所以他對周立波對他的資助,從來沒有一點感恩,也不能以中國人的觀點去看待唐爽這個人。


唐爽這種人在國外只是一個科技工作者而已,他也想找一個有背景有後臺的人罩著他,所以他為了錢,什麼事都能做出來的,與周立波同時被捕,但是被人收買了,不願意作證。


很多網友都說唐爽這個人沒有一點人性,一邊吃著人家的飯,一邊摔碗背後捅刀子,簡直沒法說了,而且還上升到人身攻擊,說什麼戲子,真的是太過分了。

總之,我相信周立波。


R娛記




昨天讀了唐爽的發文,就感覺不倫不類,一個受現代教育的年輕理科研究員如何會寫出那篇半文言,而錯別字眾多的文章?況且,這麼長時間以來,與周立波同車被美國警察攔下的唐爽,自從被撤銷控罪,一直在眾人的視線之外,似乎跟周立波案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為什麼如今突然發了一篇措辭強硬,帶有威脅性的聲明,這到底為了那般?他為什麼要這樣跳出來躺這渾水?當時我腦子就想起了周立波曾經提到的可能“栽樁者”,原北方某省高官的前女婿“某某”,是不是他利用或威脅唐爽出來充當打手?唐爽與他是不是有很大的厲害或利益關係?今天從周立波對唐爽的聲明所做的回應發文發現,事情可然不我出所料。原來唐爽一直以來都有從“某某”那裡拿錢!而且,當天晚上也是周立波從“某某”處接走唐爽,打算送他回家。加上攔下週立波車的警察就事先得到線報,有備而來把周立波鎖定,攔下。由此看來,周立波被“栽樁”除了與“某某”有關,難不成唐爽也是知情人?!某某+莫虎+唐爽=設套人?不敢想象呀!看來周立波途中換律師是換對了!除了少付了莫虎50萬美金(原先付了25萬美金),還可以最終全身而退,幸運呀!

而唐爽身在美國,以前陸陸續續拿了“某某”的錢,現在受人控制和擺佈,可憐又可悲!而莫虎是我廣西老鄉,在美國生活時雖然沒有見過,卻早有所聞,知道是個厲害角色,如今從周立波案得以證實。此時此刻,深感僥倖,當時在美國沒惹什麼官司而需要找他幫忙。否則,免不了會脫一層皮!


顏二哥有言23


周立波美國陷入涉槍涉毒案第二季,由外戰轉內戰,開始互撕。整個過程像一部諜戰大片。層層剝皮,漸至水落石出。

周立波作為一個知名藝人,澄清事實為自己洗白,是完全正當的本能的行為。就是一個不知名的普通人,也有為自己澄清事實洗白冤案的權利。這無可厚非。

引起爭議的是,槍毒都在周立波駕駛的車上,是實錘,周立波為自己洗白,就必然會有人被潑黑,這個鍋,總得有人背。

但是誰也不想背。就開始了互懟和撕。

我對周立波這個人沒有什麼興趣,但也不太相信他去美國短暫逗留,會這麼去惹事生非。人在外,都是格外小心謹慎的。所以,說周立波對汽車後廂裡的槍毒無辜,我基本上是信的。

他自己無辜,然後,車一發動就被舉報,遭搜查,這一環扣一環的,說是圈套,也很容易讓人信。

但周立波一發聲,被指控的某某和莫虎沒出來,跳出來個唐爽。周立波就沒說這槍毒和唐爽有什麼關係,你唐爽跳出來說些有的沒的,戲子誤國之類,與周立波開車送你有關係嗎?

智商甚高,情商堪憂。

你說你一個好好的科技人員,前途無量的青年才俊,和這些混社會的老大們攪和什麼,你說裡面沒有利益關係,誰信?

唐爽不作證,他當然不會說自己知道不說,他完全可以推作自己啥都不知道,這你沒撤。周立波也沒撤。 所以無法追究他“不作證”的責任。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基本相信周立波所言的。他媽在沒有警察叔叔的幫助下把他養那麼大不容易,他如今成名也不容易,我還是寧願相信他不會去美國犯這麼低級的錯誤的。


潘衛霞律師


周立波的事件現在在網上炒的非常的熱。不論事實的真相如何?現在法律已經作出了判決,我們就應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而且就我個人而言,我也基本相信周立波確實是無罪,主要是基於以下兩個方面。

一個是澄清事實為自己洗白是任何一個人的本能表現。更何況周立波作為一個知名藝人發生了這件事情,更是要極力為自己澄清事實。 但是這個洗白確實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按照事實情況來說,槍和毒都是在周立波駕駛的車上發現的,如果是有人故意陷害,要想證明自己完全不知情也確實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周立波為自己洗白,就必然會有人被潑黑,這個鍋,總得有人背。 但是誰也不想背。就開始了互懟和撕。

同時還有一個細節就是怎麼那麼巧,車一發動就被舉報,就遭搜查,這一環扣一環, 如果假設這是一個圈套,也未嘗不可。但周立波一發聲,被指控的某某和莫虎沒出來,跳出來個唐爽。周立波就沒說這槍毒和唐爽有什麼關係,你唐爽跳出來說些有的沒的,戲子誤國之類,與周立波開車送你有關係嗎?

一個好好的科技人員,前途無量的青年才俊,和這些混社會的老大們攪和什麼,你說裡面沒有利益關係,誰信? 唐爽不作證,他當然不會說自己知道不說,他完全可以推作自己啥都不知道,這你沒撤。周立波也沒撤。 所以無法追究他“不作證”的責任。

周立波一事兒,也看出來華人圈的德性來了,坑起自己人一個比一個狠,做起事兒來一個比一個絕,出門在外,異國他鄉,沒有一點抱團凝聚的心,處處設障處處使壞,真的讓人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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