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無錫出現首例“飆車”入刑案,肇事駕駛人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拘

無錫出現首例“飆車”入刑案,肇事駕駛人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拘

昨從交警部門瞭解到,交警查處了無錫首例“飆車”入刑案,駕駛人涉嫌危險駕駛罪。一名“90後”男子因追求速度與激情被抓獲,他自己或許也沒想到,事情會從一起損傷不重的交通事故引發出來。

隧道內快速變道導致車禍

4月24日中午12點55分,北塘交警大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內環高架惠山隧道由南往北方向6.4千米處發生三車相撞事故。民警到場勘查發現,三輛車分別是一輛南京牌照大客車,一輛無錫牌照沃爾沃SUV和一輛無錫牌照大眾尚酷轎車。事故現場佔據了兩個車道,造成隧道內車行不暢。大客車載著一個東北來的老年旅行團,20多名老人中最年輕的61歲,事故讓老人們受到了驚嚇,其中有4名老人受傷送醫,所幸經檢查都屬輕微傷。

經過對現場情況的初步瞭解,交警得知肇事車輛是大眾尚酷,該車在變更車道時與大客車發生碰擦,再追尾了前面的沃爾沃。事故現場有一條S形的剎車痕,引起民警的注意。隧道是相對封閉環境,不允許車輛變道,在後續調查中,民警發現這輛大眾尚酷不僅隨意變道穿插,而且在隧道內和內環高架行駛過程中有超速行為。為此交警支隊成立專案組進行深入調查。

肇事者在隧道內外嚴重超速

大眾尚酷駕駛人張某在接受詢問時,偷偷把行車記錄儀藏起來,謊稱找不到了。經過交警多次做思想工作,他才提供了記錄儀。根據惠山隧道內兩處監控拍攝到的畫面,以及行車記錄儀畫面,交警清楚地掌握到了事故前因後果。事發當天中午,張某先開車送女友,一路上他一邊聊天一邊快速超車,在青祁路梁溪路口附近一處斑馬線前,一名過馬路女子被他嚇得跑過了馬路。女友提醒張某驚到了路人,但張某並沒減速,直到看見前面有一名步履蹣跚的老人,他怕出事故才放慢了車速。

把女友送到目的地後,張某便開車上了快速內環。事發時張某在隧道中間的車道行駛,他前方是大客車,左側是一輛麵包車,張某等麵包車和大客車拉開一些距離後,一把方向往左面變道。這時他前方是沃爾沃,右側是大客車,張某想變道超到大客車前面,但對空隙估計不足,在變道過程中,右車尾撞上大客車左車頭,緊接著車頭撞上沃爾沃右車尾,張某的車在隧道里逆向打了兩個轉之後,車尾撞到左側路牙停下。張某車內氣囊全部打開,而在隧道監控記錄下的畫面中,撞擊時大客車向右邊偏移,右側車道中有一輛小客車打了一點方向並且控制住車速,沒被大客車和打轉的大眾尚酷帶到,幸運地躲過了一劫。

惠山隧道限速60千米/時,經交警部門調查,張某在隧道外的車速為 116.1-125.0千米 /時 , 在 隧 道 內 的 車 速 為105.9-128.6千米/時,發生碰撞的瞬間車速為80.2千米/時,全部嚴重超速了。

駕駛人玩“小鋼炮”追求刺激

根據調查,這輛大眾尚酷沒登記在張某名下,是他和別人在2017年10月花17.8萬元一起買的二手車,張某從今年1月1日起使用這輛車。尚酷是大眾旗下標榜運動性能的COUPE轎跑,期間一度停產,但對於汽車發燒友來說是心頭好,俗稱“德國小鋼炮”。愛好汽車的張某花了兩三萬元,對車子的輪胎、輪轂、輪輞、制動器、發動機進氣、排氣系統、懸架系統和穩定杆陸續進行了改裝。

調查中,交警從張某的手機裡還原了一些被刪除的視頻,張某顯然不是第一次開快車。他曾用脖子和肩膀把手機夾住,或單手拿著手機,拍下儀表盤的速度。其中3月24日0點26分,車輛在通江大道上飆到了200千米/時。4月份有一次在運河西路上車速更是達到了213千米/時。“按這樣的車速,只要輕打一把方向,或者竄出一個小動物,就可能發生翻車等事故”,民警說,如果撞到行人或其他車輛,後果更不堪設想。

今年27歲的張某從事攝影剪輯工作,他說自己拍攝的視頻就是放在手機裡自娛自樂。事發時如此開車,主要是為了炫耀車技,對自己的車技相當自信,開車追求刺激,覺得超過一輛輛車很“牛”,並想顯擺車輛性能,認為汽車“轟轟轟”的很拉風。

吊銷駕駛證並移送檢察機關

交警發現張某非常“聰明”,有意識地躲避了所有監控探頭,所以查詢出來沒有電子警察記錄。但是交警通過調閱軌跡系統,發現今年以來該輛大眾尚酷存在車速參考值超過100千米/時的情況有75條,其中超速20%-50%有5條,超速50%-70%的有11條,超速70%以上的有59條,且59條中不少超速了100%。

這起事故儘管沒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可是造成沃爾沃車損近3萬元,大眾尚酷車損6萬多元。事故現場只能留下一個車道給後方車輛通行,事故造成內環高架由南往北車輛排隊積壓2公里,堵車2小時22分後才得到緩解。交警指出,張某的行為不是簡單的超速,而是涉及追逐競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飆車,而且情節惡劣。經調查取證,5月15日交警對張某立案,5月17日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目前張某的駕駛證已被吊銷,交警部門調查案件終結,準備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據瞭解,飆車行為由於發生在瞬間,取證往往比較困難。法律界認為,追逐競駛指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併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而駕駛違規改裝車追逐競駛,多次追逐競駛,嚴重影響交通秩序,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速度追逐競駛,以及在人車流量大的道路追逐競駛等情形,都屬於情節惡劣。交警表示,日常會組織開展“獵飆行動”,加上科技手段的幫助,對於一些試圖躲避電子警察的駕駛人,還是有取證辦法的,因此提醒駕駛人尤其是汽車發燒友別心存僥倖,要杜絕飆車文明出行。

(晚報記者 念樓)(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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