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天津市加強社會組織名稱管理 嚴查違規命名

天津市加強社會組織名稱管理 嚴查違規命名

名稱管理是社會組織登記的重要環節,是規範管理社會組織的基礎性工作。昨日獲悉,本市將加強社會組織名稱管理,嚴格審核社會組織名稱。

本市將組織開展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自查工作,對查出的名稱不符合規定的,依法依規進行規範。與社會組織信息化建設結合起來,對已錄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系統的數據,進行全量核查,發現數據項不完整、數據錄入不規範、登記業務不規範的,及時補充完善,切實提高數據質量。

下一步,本市還要加強對社會組織規範使用名稱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重點查處社會組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違規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開展活動未冠有所屬社會組織名稱等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