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永定區法院公開宣判特大非法生產製毒物品案 16人獲刑

永定區法院公開宣判特大非法生產製毒物品案 16人獲刑

6月22日,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永定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包括一起特大製毒犯罪案件在內的多起制、運毒案件,16名被告人一審被判處12年至3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永定區法院公開宣判特大非法生產製毒物品案 16人獲刑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7月20日至22日,被告人李某振通過葉某計(另案處理)等人介紹,以1萬元的價格租用葉某民(另案處理)位於漳州市平和縣蘆溪鎮雙峰村原燒銅廠的場地用於生產氯麻黃鹼,生產出10袋共計205.55千克的氯麻黃鹼。於2017年7月22日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同時還有4480.55千克含氯麻黃鹼成分的不明液體及塑料桶等工具。經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振等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夥同他人非法生產氯麻黃鹼,情節特別嚴重,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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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官介紹,雖然近年來,永定區製毒案件總量有所下降,但是製毒方式的多樣性和隱蔽性問題突出,打擊製毒形勢依然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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