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發佈《福安法院敦促履行債務公告第五期》,
已有被執行人主動到我院履行法定義務,
現再次發佈更新後的敦促履行債務公告,
敦促一批被執行人,
自昨日公告發布起五日內,
到我院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逾期將採取拘留措施。
福安市人民法院
敦促履行債務公告
(2018)安執敦字10號
我院在執行下列人員債務案件過程中,經執行通知,下列人員至今未在通知期限內申報財產,又未主動履行案件債務。現再次敦促下列人員,自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內自覺、主動到我院執行局履行案件債務。自今日公示起,倒計時計算五天,請下列人員把握好時間,逾期仍未主動到我院執行局接受執行或仍未能出具合理、有效還款計劃的,我院將依法對下列人員採取拘留措施。
距指定日期還剩 5天。
福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4日
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請轉發到朋友圈
多一次轉發將對"老賴"多一份震懾!
多一次轉發也為債權人拿回欠款多一分把握!
關注
長按識別二維碼
關注我們
閱讀更多 福安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