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明朝一縣令,靠什麼成為內閣首輔,離職時為何遭人嘲笑?

明朝官員中,從地方官幹成京官的,不勝枚舉;但從縣令幹成內閣首輔的,實屬罕見。張至發,就是明末官場上的一個傳奇人物。

張至發(1573年—1642年),今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雙楊鎮坡子莊人。淄博,齊文化發祥地,歷史上出了不少名臣,從職位上看,張至發應是最高的。

《淄川縣誌·名臣傳》記述,張至發,字聖鵠,號憲松,萬曆二十五(1597年)年中舉,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中進士。從玉田縣令幹起,張至發最後位居內閣首輔,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因為這個光環,《淄川縣誌》把張至發塑造成了一個忠孝仁義的近乎完美之人,但在《明史》中的形象並不高大。

登科入仕後,張至發乾了幾任縣令,後因為政績突出被調入京城,先做禮部主事,後改御史。在御史這個職位上,張至發很有膽量,連首輔葉向高他都敢彈劾。在排斥東林黨的鬥爭中,張至發再次發威,誰敢為東林黨說話,他就彈劾誰,戶部郎中李樸就被他說成“背公死黨,誑語欺君”(《明史·張至發傳》)之徒。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明神宗打發張至發去河南做了巡按御史。

在河南期間,張至發這個御史表現得仍然很有稜角,福王朱常洵(神宗第三子)就藩洛陽,“中使相望於道”,面上極盡招搖,張至發又跳出來以禮裁之,搞得福王也沒有脾氣,“無敢橫”(《明史·張至發傳》)。幾年後,張至發稱病回鄉,繼而大明帝國頻遭變故,神宗崩,光宗崩,熹宗立。天啟元年(1621年),張至發進大理寺丞;天啟三年(1626年)請假回鄉照顧老人。魏忠賢聽說張至發排斥東林黨人,認為此人可用,便有意拉攏提撥,但張至發始終不肯出山。

到了崇禎五年(1632年),六十歲的張至發再次出現在官場上,“起順天府丞,進光祿卿”,掌管具體而繁雜的宮廷事務。因為“精核積弊,多所釐正”(《明史·張至發傳》),工作業績突出,思宗覺得張至發是個能幹事、會幹事的人才,就破格提拔他做了刑部右侍郎。崇禎八年(1635年)七月,思宗擴大內閣規模,便提拔張至發為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成為內閣輔臣之一。

當時,內閣人數不少,首輔是溫體仁,錢士升、王應熊、何吾騶次之,張至發和文震孟因入閣晚,排在後面。在新的政治舞臺上,張至發躊躇滿志,不可能不覬覦首輔的位子。若論資排輩,張至發想做首輔,想從六閣臣中脫穎而出,難。但是,機會還是來了。僅過了兩年的時間,張至發就排到了最前面。

原因有四個。其一,張至發跟溫體仁走得很近,受到了特殊保護;其二,溫體仁一貫黨同伐異,張至發充當助手,配合溫體仁清除內閣中的異己勢力和政治對手;其三,思宗猜忌心很強,不好伺候,難免有閣臣知難而退;其四,個別閣臣性情古怪,人緣太差,彈劾聲不斷,成為眾矢之的,只能乖乖走人。

崇禎八年(1635年)九月,王應熊因不協人望,在輪番彈劾下離職;同年十一月,何吾騶、文震孟被罷免,張至發出了不少力;崇禎九年(1636年)九月,錢士升因觸犯思宗稱病歸鄉。此時,內閣輔臣就溫體仁和張至發的資格老了。崇禎十年(1637年)六月,溫體仁結黨營私被思宗察覺,免為庶人。

溫體仁走了,張至發熬出了頭,“體仁輩盡去,至發遂為首輔”。張至發跟了溫體仁數年,學到了一些東西,但終究差了不少,“至發代體仁,一切守其所為,而才智機變遜之,以位次居首,非帝之所注也”(《明史·張至發傳》)。張至發之所以能成為首輔,不在於其才幹,而在於他在內閣位次靠前,資格老。

做了首輔後,張至發繼承了溫體仁的衣缽,成了溫體仁第二,結黨營私,玩弄權術,黨同伐異,排擠良臣,黃道周等一批忠臣遭到打壓排擠,朝廷一度亂糟糟,各部各科對張至發的彈劾聲不斷。而此時,大明帝國內有李自成、張獻忠起義軍如火如荼,外有清兵虎視眈眈,卻未見張至發有何良策,有何建樹。

張至發被彈劾,還有兩個重要的原因。一是張至發“起自外吏,諸翰林多不服,又始終惡異己,不能虛公延攬”,從一個小縣令起家,僥倖入閣,且剛愎自用,不聽他人意見,那些翰林們能服他嗎?二是張至發身為首輔,卻犯有嚴重的錯誤,“帝亦惡其洩漏機密”(《明史·張至發傳》),這樣的人配做首輔嗎?

崇禎十一年(1638年)四月,張至發在官場上混不下去了,於是上疏辭職,並說明了辭職的原因,“自謂當去者三”。這一年,張至發六十六歲。三條原因為何?史載不詳,但可以肯定“未嘗引疾”,不是因為生病而辭職。然而,思宗卻讓他回鄉養病,“忽得旨回籍調理,時人傳笑,以為遵旨患病雲”(《明史·張至發傳》)。聖旨寫得很明白,回家養病,當時有人嘲笑張至發是遵聖旨而得病的。

對於張至發,史官在別傳中這樣評價他。溫體仁去後,“及張至發……繼之,皆非帝意所屬,故旋罷去”(《明史·薛國觀傳》);“去而張至發……當國,……以娼嫉稱”(《明史·周延儒傳》);“體仁雖前死,其所推薦張至發……之徒,皆效法體仁,蔽賢植黨,國事日壞,以至於亡”(《明史·溫體仁傳》);“至發險忮,……一效體仁之所為,而國家之元氣已索然殆盡矣”《明史·列傳第141》)。

早年,王應熊離京,“乘傳賜道里費,行人護行”(《明史·王應熊傳》);而張至發離京,“帝……聽之去。且不遣行人護行,但令乘傳,賜道里費六十金、彩幣二表裡,視首輔去國彝典,僅得半焉”(《明史·張至發傳》),沒有挽留,沒有護衛,差旅費也只給了一半。兩者對比,足見思宗對張至發的成見有多深。

首輔到百姓,張至發的人生落差太大。崇禎十二年(1639年)冬,張至發染病,消息傳到京城,思宗親書“敕賜存問”四個大字,派官員及御醫前來慰問。

據《兵部為獎懲有關官員事題行稿》崇禎十三年(1640年)六月二十五日條記載,“看得大虜南下,省會失守,凡隸屬邑者,處處有風鶴之驚,……原任大學士張至發捐錢四百三十二千、粟米一百石”,思宗得知後,對其“加一級,仍賞銀二十兩”。崇禎十四年(1641年),思宗下詔起用張至發等舊臣,唯獨張至發四次上疏推辭。次年七月,張至發病死家中,時年七十歲,贈少保。

張至發一生做過不少善事,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巡按河南時,“置義田,以贍貧者。(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豫省飢,請留餉備振,又請改折漕糧,皆報聞”;離職後,張至發依然心繫鄉土,“既歸,捐貲改建淄城”(《明史·張至發傳》)。此外,天啟年間張至發還捐資建六龍橋;為解決水患,開挖苗家窩至坡子村東孝婦河長三十餘里水渠一條,並駕石橋兩座,名曰七星河。

《明史·張至發傳》稱“至發頗清強”,是個清廉強幹的官員,不論是在地方任職還是在京城擔任小吏,他都做得很出色。然而,入閣後的張至發卻變了另一個人,患得患失,瞻前顧後,沒有把正能量釋放到正地方,以至於庸庸碌碌。十個月的首輔生涯,既成就了張至發的傳奇,也讓他一度迷失了自我。(劉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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