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2036期>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部署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全區檢察機關面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預防控制的嚴峻形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積極做好全體檢察人員思想穩控工作,及早動手,積極部署,確保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攻堅戰中做有所為、行是表率,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群眾健康與安全貢獻檢察力量。


➤確定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琪林為全區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全區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和應對處置全面工作,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和應對處置工作作為當前最大政治任務。


➤各級院、各部門高度重視,一把手負總責,勇於擔當、主動作為,按照各地實際和需求,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幹部先鋒模範作用,落實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屬地黨委政府、相關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維護一線醫護人員合法權益,從嚴從快查處拒絕隔離、隱瞞疫情、造謠傳謠、哄抬物價等行為;進一步強化駐監所檢察工作,做好監管場所的監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員生命健康,維護正常監管秩序,切實為疫情防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要求每位檢察人員主動開展日常報告、健康監測等工作。利用微信、電話等方式積極開展科普宣教、健康提示、愛衛運動等綜合防控工作,全面掌握檢察人員日常動態及身體狀況。確保檢察人員全面瞭解當前疫情最新進展,不信謠、不傳謠,從自身做起,做疫情防控工作的堅定執行者。


➤發揮好檢察宣傳職能,利用內蒙古檢察新媒體矩陣,積極開展疫情防治知識宣傳,發佈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等,多渠道多角度傳播正面信息,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引導社會理性防控。


供稿:自治區檢察院政治部宣傳處


<2036期>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部署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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