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拿到檢查報告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糖尿病,請看糖尿病診斷標準

糖尿病的診斷採用世界衛生組織(WHO)1999年標準,以靜脈血漿血糖為依據,毛細血管血糖值僅作 為參考。空腹血漿葡萄糖(FPG)或 75 g OGTT 2h血漿葡萄糖(2hPG)值可單獨用於流行病學調查或人群篩查。理想的調查是同時檢查FPG及2hPG。

(1)具有典型糖尿病症狀(煩渴多飲、多尿、多食、不明原因 的體重下降)且隨機靜脈血漿葡萄糖≥11.1 mmol/L或

(2)空腹血漿血糖(FPG)≥7.0 mmol/La 或

(3)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2h血漿葡萄糖 ≥ 11.1 mmol/La

注:空腹狀態指至少8h沒有進食熱量;隨機血糖指不考慮上次用餐時間,一天中任意時間的血糖,不能用來診斷空腹血糖異常 或糖耐量異常;a無典型糖尿病症狀,需改日複查空腹血漿血糖 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2 h血漿血糖以確認;急性感染、創傷或 其他應激情況下可出現暫時性血糖增高,若沒有明確的高血糖 病史,須在應激消除後複查,重新評定糖代謝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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