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男子“火化”自己,又“死而復生”!還幹下這齷齪事


男子“火化”自己,又“死而復生”!還幹下這齷齪事


事發福建漳州

故事的主人公正是“戲精”黃某

他本是一家水果批發商行的小老闆

後因經營不善,入不敷出,

漸漸拖欠了許多外債,


面對一整天響個不停的討債電話和

堆積成小山的信用卡催款信件,

黃某愁白了頭。

如何從債務中脫離出來呢?

黃某萌生邪念,

“火化”自己

他認為假如自己“死了”,

豈不是就可以不用還債了


震驚!!!


說幹就幹

黃某通過粘貼在路邊的

偽造證件小廣告聯繫造假分子,

花120元偽造一張火化證,

並憑該證到轄區派出所註銷了戶口

該辦法果然讓各債主無法向其追討債務。

不用還債的日子一身輕鬆,黃某為自己的“機智”沾沾自喜,但舒心的日子很快就到了盡頭,他手頭的錢也很快花光了,怎麼快速“賺到錢”?


再次利用“亡故”身份,得款5萬元


熱衷於琢磨歪門邪道走捷徑的黃某

在假死後嚐到了甜頭


於是

他再次把目光投放到其

現在的“亡故”身份上,

用未銷燬的身份證向

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租了

一輛現代小轎車,

並私自抵押給他人,得款5萬元。


黃某認為

既然債主無法向我追債,如果繼續“欠債”是否也可不用還債了,甚至公安機關也無法查到一個“死人”作的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正當黃某得意洋洋時,

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的民警們

很快就識破了黃某詭計,

將其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2017年12月26日,

黃某在其家中被抓獲。

經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2020年1月8日,黃某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執行逮捕,同時針對其偽造火化證等行為可能涉嫌偽造公司、企事業印章罪等情況,檢察機關已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並考慮予以追訴。


黃某本可踏實工作掙錢還債,

卻偏要琢磨歪門邪道走捷徑,

耍小聰明“金蟬脫殼”

結果還把自己送到牢裡

那麼問題來了

若欠款人實在無力償還怎麼辦?

↓↓↓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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