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白雲53062311
增值稅有很多率,稅率、徵收率、預徵率、扣除率等,因此增值稅的計算規則還是比較複雜的。
徵收率和預繳率的區別,最根本的區別就是徵收率對應的是應繳增值稅,而預繳率對應的是預繳增值稅。
應繳稅款是確定的,而預繳的稅款不一定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具有相對的預估和不確定性。
此外應繳稅款是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而預繳稅款的地點是實際生產經營地,無論是增值稅還是所得稅,我國均採用稅款預繳的方式來分配跨地區經營企業的稅收收入。
新稅視點
非請自來。
同樣是3%,徵收率與預徵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我們簡單來了解一下吧。
預繳率3%是全面營改增後新增的產物,在此之前,就稅率(徵收率)方面來說,增值稅稅率主要分為基本稅率與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主要適用徵收率,為3%。
全面營改增後,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全行業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有些行業性質較為特殊,比如:建築行業及房地產行業,可能涉及收款與納稅義務時間不匹配,納稅行為發生地與納稅地點不一致等情形,為解決這些問題或是為保證稅收,對此應稅行為實行預繳,並按3%預繳稅款。
徵收率與預徵率最大的區別,適用徵收率的應納行為,對應銷售額按徵收率計算的稅款,繳納稅款,整個銷售業務納稅就算完結;而按預繳率計算的,在預繳稅款時,只是整個應稅銷售行為的其中的一個環節,後續還需要按規定清繳應納稅額。
打個比方更容易理解,徵收率就像電影,一下看完就完了;預徵率則像電視劇,看了一集,還有後續其他集,直到劇終。
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龍門賬
有關增值稅的稅率、徵收率和預繳率適用於不同的場景,有一定聯繫但又有所區別。稅率只適用於一般納稅人,徵收率只適用於簡易計稅辦法的納稅人,預繳率只適用於特定業務的納稅人。
3%的徵收率適用於簡易計稅辦法的納稅人。
目前增值稅的徵收率有兩檔,5%和3%。3%是最主要的,以往4%、6%徵收率都歸併到3%,5%一般用於銷售、出租不動產和部分差額計稅項目,此外其他業務均只能適用3%的徵收率。徵收率只有在簡易計稅辦法的前提下才會採用。適用簡易計稅辦法的納稅人有兩類,一類是小規模納稅人,一類是部分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有且只有簡易計稅一種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辦法,而一般納稅人如果要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則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 例如,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等,才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
預繳率只存在於特定業務中,並且不區分納稅人的類型。
預繳率是增值稅納稅人發生特定業務或者事項時,必須按照一定的計算方法預先繳納一筆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發生下列情況,都必須預繳增值稅:
1、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勞務;
2、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個地區的不動產;
3、房地產企業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房地產;
4、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和D級納稅人信用等級的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
總結:徵收率是與納稅人的身份或者計稅方法密切相關的,只有小規模納稅人和部分採用簡易計稅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才能採用;而預徵率與業務類型有關,與納稅人的身份無關,是一種提前預繳部分或全部增值稅的規定。
稅收之家
首先很感謝您提出的這個問題。剛好國家最近出臺政策,小規模企業徵收率由3%降低為1%,我相信很多人都有此困惑,我將從下面談起:
首先,統講下增值稅稅率的含義,增值稅稅率就是增值稅稅額佔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的比率,是計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增值稅稅額的尺度。我國現行增值稅屬於比例稅率,根據應稅行為一共分為13%,9%,6%三檔稅率及5%,3%兩檔徵收率。
再次,增值稅徵收率是指對特定的貨物或特定的納稅人銷售的貨物、應稅勞務在某一生產流通環節應納稅額與銷售額的比率。增值稅徵收率主要是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適用或者選擇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採用徵收率計稅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的徵收率是享受3%的稅務,按合同上交此稅率的增值稅後將完成的納稅義務。
最後,對於預繳率來說,它是先按此稅率繳納稅款,待合同執行完畢後再看所屬稅率進行彙算,多退少補!它是國家對於特定業務制定的!有3%的預繳率或2%的預繳率!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 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 分包款) ÷(1+11%)×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還有勞務分包公司等其他。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會計小白沖沖衝
增值稅適用3%的徵收率和3%的預繳率有什麼區別?
主要區別如下:
一、適用範圍不同。
3%的徵收率的適用範圍,為一般納稅人的特殊應稅行為以及小規模納稅人。
3%預徵率的適用範圍,主要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具體適用於房地產企業預售不動產、建築安裝企業提供建築服務、異地不動產出租等。
二、應納增值稅計算方式不同。
適用徵收率的貨物和勞務,應納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例:某施工企業為某簡易計稅的房地產老項目提供建築服務,當月實現銷售收入20,600,000.00元,應納增值稅額=20,600,000.00÷(1+3%)×3%=600,000.00(元)。
適用3%預徵率的企業,應預繳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3%。
例: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房地產新項目本月預收房款21,800,000.00元,則按規定當期應預繳增值稅=21,800,000.00÷(1+9%)×3%= 600,000.00 (元)。
預繳稅款時,大多納稅還沒有產生納稅義務。納稅人須在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進項稅額抵減銷項稅額,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同。
適用3%的徵收率的特殊應稅行為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在納稅義務發生時,按3%預徵率繳納稅款後,納稅義務結束。
適用3%預徵率的納稅人,按規定預繳稅款時,大多納稅義務還沒有發生。納稅人須在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算並申報應納稅款。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金典財稅
這得從增值稅稅的運行原理說起,我們都知道,增值稅的計算是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其中進銷項稅額都是相應的不含稅銷售額*稅率。目前法定的稅率有4檔,分別是0%,6%,9%,13%。
可以看到,沒有3%的稅率。那麼這個3%是怎麼來的呢?
營改增以後,理論上所有的經濟運行活動都納入到增值稅的鏈條上來了,計稅方式都變為銷項減進項,都能上下游銜接,實在是太美好了。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經濟主體包羅萬象千差萬別,加上增值稅天生帶來的一定缺陷,導致一部分納稅人不能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的方式納稅。那麼這部分納稅人怎麼辦?
天才的專家為他們量身定製了一套辦法,這就是徵收率。徵收率目前分為3%和5%,增值稅立法後有望統一都改成3%。適用徵收率的納稅人不用考慮複雜的進項和銷項,用不含稅收入直接乘以徵收率3%或者5%,就能計算出應納稅額。
那麼哪些納稅人適用徵收率?一是小規模納稅人,二是適用簡易徵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收入小於500萬的納稅人,反之,如果年銷售收入大於500萬就要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即使是一般納稅人,有些項目是適用簡易徵收的,比如建築服務業的老項目、甲供材、和清包工等就適用3%的簡易徵收。可以說,徵收率是稅率某種特定形勢下的替代品。徵收率和稅率就同一項目不能同時使用。
預繳率又叫預徵率,它和稅率和徵收率不同,他不是終局的計算方式。它是保障均衡入庫的手段,一般來講,異地施工的建築服務企業需要在生產經營地按照2%或者3%預繳稅款,小規模是3%,一般人是2%,預繳後保證這一部分稅款是在當地入庫,保證了當地的財力,然後施工企業會回到機構所在地進行核算,在機構所在地計算繳納稅款時,會扣除掉在外地已經預繳的那一部分。
無論是適用徵收率的納稅人還是適用稅率的納稅人,他們在異地是施工都需要在當地進行預繳,當然月銷售少於10萬的除外。
小河說
針對增值稅的徵收率的情形和預繳增值稅為3%的情形做簡要介紹。
增值稅徵收率情形如下圖:
需要預繳增值稅3%的三種情形: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預收款需要預繳稅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二、建築安裝企業提供的異地建築服務需要預繳稅款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2)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對於提供異地不動產經營租賃需要預繳稅款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政策依據:
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稅總[2016]17號公告
孤單北半球的咖啡
關於這一問題,首先要明白三個基本概念,即增值稅稅率、徵收率、預徵率。
1. 稅率:是計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增值稅稅額的尺度,主要是指一般納稅人針對不同勞務對其增值部分所要承擔的稅負。根據2019年4月1日最新的稅率顯示,國內的增值稅類別主要分為三擋:6%,9%,和13%;
2. 徵收率:則是指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方法下所適用的增值稅徵收比率,目前主要由兩檔5% 和3%。
以上是國內企業主要增值稅主要的基礎徵收比率,根據不同企業、不同勞務內容,可以適用不同類型的稅率。其他一些優惠措施,導致實際徵收的稅率會稍許不同。
3. 預徵率:主要是針對部分提供勞務所在地和納稅人實際經營所在地不同,而需要在勞務提供所在地預繳部分增值稅,其他應交增值稅需要在實際經營所在地繳納。根據相關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的行為,按規定需要在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時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1)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
(2)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3)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按公式計算應為: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適用稅率)×預徵率
這樣,題目中的徵收率和預繳率的區別就比較明顯了。
冰川散人
根據題主的意思應該是關於最新公佈的政策,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徵湖北省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徵收率由3%降至1%,預徵率為3%的降為1%。
最新財稅政策
徵收率為3%的主要針對的是小規模納稅人,以及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的部分情況下,也是3%的徵收率,這些都是直接計算繳納不存在預徵的情況。
而預徵率為3%的,主要針對幾種特殊情形:
1,房地產銷售房屋預收款項,需要按照3%的預徵率,計算預徵增值稅額。
2,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的一般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的,或者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都是採用3%的預徵率,計算繳納預徵增值稅。
3,出租不動產的(不動產與機關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採用的是一般計稅方式的,預徵增值稅率為3%。
結語
因此,對於適用增值稅稅率為3%的,就是按3%計算繳納,而在新政策下在政策期內的是按1%計算繳納增值稅,預徵率為3%的,實際計算稅率最終卻不一定也是3%,在新政策下預繳期間可以按1%計算預繳增值稅,但是在最終實際申報納稅時,還是要按照最終的申報納稅稅率,計算最終的增值稅納稅金額。
稅問稅答
您好,我是一名金融從業人員,希望能夠幫到您。營改增後,增值稅中的稅率、徵收率、預徵率和扣除率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梳理了上述幾個概念,請一塊參考。
一、稅率。適用於一般納稅人的一般計稅方法
1、基本稅率:16%。適用範圍:銷售貨物、進口貨物(不包括10%部分)、提供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點評:前三項屬於原增值稅應稅範圍,營改增項目中唯獨有形動產租賃服務被“安排”在16%一檔,大概是因為這個行業進項稅額高吧)
2、低稅率:10%(點評:所謂的低稅率其實是延續了原增值稅語境下的說法,隨著營改增增加了6%的稅率,應該叫中稅率)。適用範圍:
(1)營改增以下項目: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2)銷售、進口以下貨物:糧油鹽、水氣煤、飼料化肥農用品、書報雜誌及電子版、二甲醚是個什麼鬼。(以上順口溜供記憶用,糧泛指初級動植物產品、油為食用植物油、鹽指食用鹽、水包括自來水以及熱水、氣包括暖氣冷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煤僅指居民用煤炭製品、農用品包括農藥農機農膜)
3、6%稅率。適用範圍:營改增項目除適用16%、10%以外項目。
4、零稅率:
(1)出口貨物。
(2)營改增項目中跨境應稅行為中的以下行為:國際運輸、航天運輸、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研發等10類服務
二、徵收率。適用一般納稅人的特殊應稅行為以及小規模納稅人。
1、3%。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的除適用5%外的所有應稅行為。
(2)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特定貨物或應稅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徵稅方法:
A.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
B.一般納稅人提供教育輔助服務。
C.非企業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鑑證諮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以及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D.公交、動漫、電影放映、倉儲、裝卸搬運、收派、文化體育。
E.以試點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的經營租賃。
F.物業管理收取的水費,差額。
G.建築服務中清包工、甲供材、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
H.銷售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安裝服務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I.銷售電梯同時安裝,電梯安裝服務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J.公路經營企業收取試點前開工的車輛通行費。
K.農村金融服務。
L.資管產品管理人在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
M.小型水電站銷售電力
N.建築用和生產建築用的砂、土、石料
O.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磚瓦石灰
P.自來水
Q.商品混凝土
R.代售寄售商品
S.銷售死當物品
T.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U.生物製品及獸用生物製品
2、5%
(1)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取得的不動產選擇簡易計稅,差額5%。
(2)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簡易計稅,全額5%。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
(4)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選擇簡易計稅。
(5)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注意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上述勞務,有兩種簡易徵稅的方法,驚喜不?一種是全額3%,另一種是差額5%)
(6)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簡易計稅。
(7)個人出售持有 不足2年的住房,全額5%。
(8)個人出售持有超過2年的北上廣深的住房,差額5%。
(9)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10)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差額5%。
(1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建不動產,全額5%。
(12)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13)2016.4.30前的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14)納稅人轉讓2016.4.30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差額5%。
3、5%減按1.5%。
個人出租住房。
4、3%減按2%。
(1)納稅人銷售舊貨。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三、扣除率
1、10%:
(1)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12%: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的一般納稅人,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
4、2018.1.1-2018.6.30,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未取得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按:發票金額/(1+3%)*3%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5、2018.1.1-2018.12.31,支付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未取得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按:發票金額/(1+5%)*5%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以上4、5兩項文件中並沒有扣除率的表述,只是個人覺得分類方便。
四、預徵率(預徵稅款解決兩個問題:一是納稅人現金流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匹配的問題;二是納稅地點與應稅行為發生地不一致導致稅源外流的問題)
1、2%。
(1)建築預收款,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
2、3%。
(1)建築預收款,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點評:文件原文中把這一類型稱為徵收率,但從企業申報的角度,在建築服務發生地應該屬於預繳)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點評:文件原文中把這一類型稱為徵收率,但從企業申報的角度,在建築服務發生地應該屬於預繳)
(4)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5.1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再同一縣(市)的不同產,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5)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4.30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按3%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
(6)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預售款,按3%預繳。
(7)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收取預售款,按3%預繳。
(8)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老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按3%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
3、5%
(1)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5.1後取得的不動產,差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2)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5.1後自建的不動產,全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3)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差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4)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全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5)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異地不動產的預徵率等於其稅率
4、分子機構預徵率。總分支機構試點納稅人的分支機構預徵率由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
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