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蒙圈,NBA比賽罰球時直接“幹拔扣籃”?NBA狂人僅此一人!

說到扣籃大家並不會陌生,可以說扣籃是最有效的得分方式,同時也是最能夠提高士氣的得分方式。但對手犯規帶來的罰球卻是相對容易的得分。罰球是給予球員直接從罰球線後在不受妨礙狀態下出手投籃中籃計一分的一種權益。判罰罰球后,裁判應將球置於罰球球員可處置。罰球球員應站在罰球線外的罰球圈半圓內。罰球球員應於10秒內出手,球應中籃或觸及籃圈。我們知道的罰球便是簡單的站在罰球線進行投籃,然而歷史上有這麼個人,在罰球時直接起跳扣籃,想想都覺得可怕。

並由此江湖盛傳:上古神獸張伯倫天賦異稟,能跑善跳,是空前絕後的籃球狂人。誇張的是,據說他能夠從罰球線直接起跳,用扣籃的方式完成罰球。真的是這樣麼?

蒙圈,NBA比賽罰球時直接“幹拔扣籃”?NBA狂人僅此一人!

劇史料記載,張伯倫的整個職業生涯罰球命中率51%幾乎和大鯊魚奧尼爾不相上下,只因他得分能力實在太無解,對手只把他送上罰球線。傳奇教練帕特·萊利曾說過:“張伯倫在場上像一個橄欖球員一樣不斷閃躲著追他犯規的對手,像玩“躲貓貓”一樣追著張伯倫犯規是我這輩子見過最逗的事之一”這場面太美想想都無語,觀眾看到的或是一場與籃球無關的比賽,大帥上場後就被對手就追著跑,這也許更像是一場田徑賽!

張伯倫罰球很爛,為此苦惱不已,不得已他開發了一種新的罰球方式,直接扣籃罰球,並且那傢伙可以不助跑,什麼?罰球時候起跳扣籃?我看到後也是一臉蒙圈,這怎麼可能,幹拔罰球線扣籃?

這個說法非常的駭人聽聞,要知道我們真正意義上從視頻裡看到罰球線起跳扣籃的是朱利葉斯歐文、布倫特巴里、邁克爾喬丹等歷史明星通過長距離的助跑完成的,過程並不是非常輕鬆,喬丹的空中從容姿態讓他贏得了"飛人"的美譽。卡特有過雙腳\\\\單腳釦籃,但均是在線裡一步完成的。而大帥是罰球時候無助跑原地扣籃?縱有天生神力和外星人一般的身高臂展,這個說法也未免太誇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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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看NBA球場尺寸。罰球線是籃球場地上的一根平行於籃板的直線。根據最新規定,罰球線到籃筐中心約為4.225米約為14英尺。也就是說,罰球線起跳扣籃你幾乎要飛躍14英尺甚至更多(因為你得保持你的手的高度)來完成。長距離的助跑有利於動能的累積,有助於動作的完成。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NBA罰球線距離的更改。

1951-52

• 罰球區從6英尺增加至12英尺 。因為喬治麥肯的統治力而作此更改

1964-65

罰球區從12英尺增加至16英尺。因為維爾特張伯倫的統治力而作此更改

注:這裡的16寸可能為罰球線到籃圈距離!有人提出這是罰球線的寬度加寬,三秒區的擴大源自於此,而不是罰球線離籃筐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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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伯倫的統治力

為限制張伯倫,首先發生規則變更的是NCAA聯盟,當時張伯倫是堪薩斯大學的大二學生。根據NCAA教練委員會的日誌顯示,1956年3月24日,4項新的規則提議被提出,其中一項是:罰球者在球接觸到籃筐或者籃板之前不可以越過罰球線。換句話說,我們平時比賽中可能出現的罰球起跳,落地時(此時球尚未及框)踩線,這樣是違例的。2天之後,1956年3月26日,NCAA通過了這項規定。直到1972-1973賽季,NBA引入了這條規則。

這份報紙是1956年11月28日發行的,報道的大致意思是:56年張伯倫剛進堪薩斯大學,大帥還沒開打(因為當時新生沒有參賽資格)就被更改了規則從而來限制他的發揮:不允許罰球時候扣籃,作為三角進攻的第二代傳人溫特還有一段感言:“不這麼來限制張伯倫的話,下賽季他開打的時候俺們就沒法活了”,還有,罰球的時候不得從籃板後面直接扔球給大帥空接,還有進攻干擾球(不加這個規定的話對方2/3的球別想碰籃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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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大帥當年確實做到過扣籃罰球,聯盟也出臺規則不允許了,但是罰球線的距離在歷史長河中因為他而發生了變化大帥的不助跑“罰球線”扣籃和喬丹他們的衝刺“罰球線”扣籃大概相差了4英寸(有待驗證)。不過,沒保證大帥放今天不行。當時就是幹成了,或許有那麼點犯規,所以成為了傳說級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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