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古代志怪故事889(荷花,鬼搶饅頭,冤獄變鬼也要追責,文言文)

荷花兒

餘姚章大立,康熙三年舉人。家居授徒,忽有二冤鬼,一女一男,白日現形。初扼其喉,繼推之地,以兩手高撐,梏而不開,若空中有繩系之者。先作女聲曰:“我荷花兒也。”繼作男聲曰:“我王奎也。”皆北京口氣。

家人問:“何冤?”曰:“章大立前身姓翁,亦名大立,前朝隆慶時為刑部侍郎。其時我主人周世臣,官錦衣指揮,家貧無妻,只荷花兒與王奎一婢一奴相伴。有盜入室殺世臣去,我二人報官。官遣張把總入室捕盜,疑我二人因奸弒主。刑部嚴刑拷訊,我二人不勝楚毒,遂自誣服。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獄久不決。及大立為侍郎,忽發大怒,別委郎中王三錫、徐一忠再訊,二人迎合,竟照前議定罪。志伊苦爭不能得,遂剮我二人於市。越二年,別獲真盜,都人方知我二人之冤。傳入宮中,天子怒,僅奪大立官職,而調一忠、三錫於外。請問:凌遲重情,可是奪職所能蔽辜否?我故來此索命。”

家人問:“何以不報王、徐之冤?”曰:“彼二人惡跡更多。一已變豬,一囚酆都獄中。我不必再報。惟大立前身頗有清官之號,又居顯秩,故爾遲遲。今渠已投第三次人身矣,祿位有限,方能報復。且明季朝綱不整,氣數將絕,陰司鬼神亦多昏聵。我等屢訴不準,不許出京,豈若當今大清之世,冥司陰官,亦洗心革面耶!”家人跪求說:“召名僧為汝超度如何?”曰:“我果有罪,方要名僧超度。我二人絲毫無罪,何用名僧超度?況超度者,不過要我早投人身耳。我想就投人身,遇著大立,也要報仇,渠必死我二人之手。然而旁觀者不解來歷,即我與大立既已隔世,雖報其人,兩邊都不曉來歷,無以垂戒作官之人。故我二人每聞陰司喚令輪迴,堅辭不肯。今冤報後,可以輪迴矣。”言畢,取几上小刀自割其肉,片片墜下。作女聲問曰:“可像剮耶?”作男聲問曰:“可知痛耶?”血流滿席而死。

鬼搶饅頭

文林言:洞庭山多餓鬼。其家蒸饅頭一籠,甫熟揭蓋,見饅頭唧唧自動,逐漸皺縮,如碗大者,頃刻變小如胡桃。食之,味如麵筋,精華盡去。初不解其故,有老人云:“此餓鬼所搶也,起籠時以硃筆點之,便不能搶。”如其言,點者自點,縮者仍縮。蓋一人之點,不能勝群鬼之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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