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微信支付被限制,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禅城法院还款7.6万元!


微信支付被限制,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禅城法院还款7.6万元!

如今,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移动支付,出门买东西,扫一扫;吃饭埋单,扫一扫……但如果移动支付被限制使用,就会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这不,被执行人江某就因此事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协调解决。近日,禅城法院执行局冻结被执行人江某的微信财付通账户后,江某感到日常生活极其不便,于是主动联系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何某达成和解,并按照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欠款76000元,了结了4年的执行案件。下面,就让禅法君带大家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吧~2013年12月6日,被执行人江某以做生意为名,向申请执行人何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江某并没有按期归还借款。2014年7月23日,何某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审理,判决江某向何某偿还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江某仍没有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于是何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江某只有股份分红,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院只能每年提取被执行人江某为数不多的股份分红用于偿还其债务。2018年8月,执行员通知被执行人江某到庭协调,江某仍称其没有履行能力,无法提出具体的履行方案。为了进一步限制被执行人的生活,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员于9月5日采取新的执行措施,冻结了江某的微信财付通账户。

微信支付被限制,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禅城法院还款7.6万元!

被执行人江某的微信财付通账户被冻结后,导致其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对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随即江某主动联系执行员,要求再次与申请执行人何某协调解决,并请求法院解除对其微信财付通账户的冻结。9月6日,在执行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江某按照和解协议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何某支付76000元。何某确认收到款项后,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和解除被执行人财付通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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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法君寄语:随着社会的发展,移动支付已逐渐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这些新生事物的出现,既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财付通账号是禅城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的一个新尝试。从今年3月份开始,禅城法院全面推开该措施,并安排专人定期到深圳市的财付通公司送达冻结文书。目前,已经冻结了300多个被执行人微信财付通账号,部分被执行人的微信财付通账号被冻结后,马上联系法院履行了义务。此外,为了加大力度查控被执行人的移动支付账户,禅城法院也对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今后,禅城法院将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作为执行中的常态化工作,切实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从而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提升法院的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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