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同樣是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為啥別人家的公司就不用背鍋?

什麼?所有不繳社保的公司難道不都是拖出去X一頓嘛?比如之前我們提到的#員工自願放棄社保#,最終公司可都是吃不了兜著走的!

因為我們都知道——

社保繳納是強制性的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

假如公司沒有及時繳納社保,員工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醫療報銷費用等都要由公司承擔,並且解除勞動合同時還能要求經濟補償金。

許多員工不想繳社保的原因也是花樣的——

已繳納農保

擔心社保異地轉移難

工資低,不願再扣掉社保費用

……

員工提出不繳納社保後,萬一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實際情況是:面對公司“不繳社保”的情況,在結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同時,也要兼顧地方司法解釋及法院裁判動向。

所以:根據各地的不同判例,公司也不一定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同樣是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為啥別人家的公司就不用背鍋?

01

座標江蘇:公司不擔責

2014年1月,唐某到南通某公司工作,簽訂合同時,唐某出具了申請書明確不繳納社會保險。2014年12月唐某工作時左拇指末節骨折,公司申請工傷後,南通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唐某構成十級傷殘。2015年5月,唐某將公司告上法院,以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及各項工傷待遇費用。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均沒有選擇不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

唐某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出具了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申請書,該申請應認定為其真實意思表示,被告按申請書內容未為原告繳納社保費用,視為同意原告放棄購買社保的要求。原告自身不願繳納社保費用不可歸責於被告,被告不具有主觀過錯。

原告在已選擇放棄繳納社保的情況下,再以被告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不符合法律關於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相關情形的規定。

遂判決原告與被告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支持了原告相關工傷待遇請求,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訴求。

同樣是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為啥別人家的公司就不用背鍋?

02

座標安徽:公司不擔責

2010年4月27日,程某入職某單位從事水電維修工作。工作期間,程某向單位提出放棄繳納社會保險的申請,要求單位每月發放社保補貼。單位同意了程某的請求,每月在工資中發放社保補貼,雙方還簽訂了《員工自願放棄繳納社會保險的承諾書》。2015年3月23日,程某以單位未為其購買社會保險為由訴至蜀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仲裁庭審理,對於程某的請求不予支持。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法定義務。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不能隨意處分這項權利義務。故程某在入職該公司時簽訂的承諾書是無效的。雖然承諾書無效,但是——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需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單位在每月發放的工資裡包含著社保補貼費用的,若勞動者以單位未給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為由離職,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需要勞動者證明其向用人單位或社保機構主張過補繳社會保險費用,且用人單位在社保機構指定期限內沒有辦理的,才能支持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請求。

這家用人單位在程某工作期間,支付給程某49個月的社保補貼合計13920元,程某未能舉證自己向用人單位主張過補繳社會保險的請求,而是直接以用人單位未購買社會保險為由起訴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金,因此,仲裁委不予支持。

03

座標浙江:公司不擔責

2011年8月11日,王某進入製造公司工作,從事針車車包崗位,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王某上班至2015年1月26日,2015年3月25日,王某通過掛號信向製造公司郵寄一份《解除合同通知書》,稱因製造公司沒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故從2015年1月26日起與製造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工作期間,王某自願簽訂放棄社保申明書,表示不願投保並同意製造公司將應支付的社保份額計入計件薪酬。

浙江最高人民法院判定,王某作出的放棄社會保險,由製造公司將其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計入工資的聲明,不符法律規定,屬於無效約定,依法制造公司應當為王某補繳社會保險費,原告應當返還被告社會保險補貼。

因原告自願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現又以被告不辦理社會保險解除合同為由要求被告支付經濟補償,於法無據,不予支持。

同樣是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為啥別人家的公司就不用背鍋?

以上公司雖然最後沒有遭受太大的損失,但也足以讓公司HR頭痛不已了!畢竟HR也是凡人,這樣刺激的事情還是能少則少——

1.試用期錄用條件的限制

對於不願意繳社保的員工,可在員工手冊中作為錄用的條件之一,可規定“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企業辦理社會保險需要的材料”等作為企業試用期錄用的條件。

2.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已經過了試用期的不願意繳納社保的員工,企業最好與員工進行協商,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最後:社保明明辣麼重要,為啥辣麼多員工說不繳就不繳?我覺得這樣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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