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寧夏2018高考錄取分數線公佈。
7月7日開始錄取。
寧夏回族自治區
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經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我區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一、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和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第一、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公佈如下:
一、文史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28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98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418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二、理工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63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32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52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三、國家專項計劃
第一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28分;
第一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63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98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32分。
四、地方專項計劃
第一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28分;
第一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63分。
五、體育類(文史)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71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22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408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六、體育類(理工)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52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383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42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七、藝術類(文史)
提前錄取藝術本科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填報志願資格線:324分;
提前錄取藝術本科舞蹈學類填報志願資格線:249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藝術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49分;
提前錄取高職(專科)藝術專業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八、藝術類(理工)
提前錄取藝術本科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填報志願資格線:281分;
提前錄取藝術本科舞蹈學類填報志願資格線:216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藝術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16分;
提前錄取高職(專科)藝術專業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九、說明
1.上述所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均指高考總分應達到的錄取控制最低分數線,所有填報志願資格線均指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資格控制線。高考總分是指考生高考統考成績總分與在全國範圍適用的政策性照顧加分分值之和。
2.劃線原則: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10%劃定;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00%劃定。錄取時依據本批次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願,按照規定的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滿為止。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是指可填報相應批次志願的考生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資格控制線。錄取時依據本批次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滿為止。如生源不足,在徵集志願時,依據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計劃,對最低錄取資格線進行適當調整。
4.報考體育類考生文化課高考總分須達到體育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填報志願資格線且體育專業術科成績達到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本科體育專業(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文史類為71分,理工類為70分;第四批高職(專科)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
5.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文化課高考總分須達到藝術類填報志願資格線且為藝術專業課考試合格。藝術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課的填報志願資格線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一定比例劃定,其中,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劃定,舞蹈學類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50%劃定;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藝術專業文化課的填報志願資格線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50%劃定;高職(專科)藝術專業填報志願資格線參考去年仍按照200分劃定。
十、考生1分段成績分佈情況將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www.nxjyks.cn公佈。
十一、網上填報志願和錄取時間安排
今年錄取工作將從7月7日開始。
1.第一次集中填報時間為6月23日下午16:00至6月27日18:00截止。填報批次為藝術和體育專業本科批次(不含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和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提前批錄取院校本科和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志願。
2.第二次集中填報時間為8月1日8:00至8月4日18:00截止。填報批次為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含藝術和體育專業)和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 (含藝術和體育專業) 志願。
3.徵集志願在各批次錄取結束後填報。
<table><tbody>寧夏2016年高考錄取分數線
批次/科類
第一批錄取院校
第二批錄取院校
文史類
516
486
理工農醫類
465
434
體育(文)
474
411
體育(理)
423
362
寧夏2015年高考錄取分數線
批次/科類
第一批錄取院校
第二批錄取院校
第三批錄取院校
文史類
507
478
378
理工農醫類
445
416
316
體育(文)
458
411
378
體育(理)
397
349
316
寧夏2014年高考錄取分數線
批次/科類
第一批錄取院校
第二批錄取院校
文史類
517
486
理工農醫類
473
440
體育(文)
476
426
體育(理)
433
366
2018高考成績複核最新辦法
考生可以申請複核的事項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內容。超出本條規定事項範圍的申請不予受理,評分寬嚴不屬於複核範圍。
複核時間與條件:考生本人可以在高考成績公佈之後至6月25日18:00之前攜帶准考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和成績通知單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填寫高考成績複核申請單,提出成績複核申請,未按規定方式或不在規定時間區間內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考生對複核結果存有質疑的,可在6月26日18:00前申請再次複核。寧夏教育考試院受理之後組織仲裁組進行再次複核,並將最終認定結論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申請複核後,最終認定結論確需變更成績的,由仲裁組集體簽字確認後,由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在高考成績數據庫中予以變更。
責 編:賈英傑
總監製:黎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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