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出爐,含括高考加分、錄取……

高考進入倒計時!

6月4日,考生籤領本人《准考證》。

6月6日前,熟悉考場,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6月7-8日考試☟

福建省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出爐,含括高考加分、錄取……

省招委會、省教育廳28日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同時公佈《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報考文史類以及報考文科藝術類、文科體育類考生的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等四門。

報考理工類以及報考理科藝術類、理科體育類考生的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等四門。

其中,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試卷滿分均為300分。考生總分為各單科卷面成績之和。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在報名時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外語科目考試試題包括聽力考試部分,聽力考試部分卷面分值為30分。

全國統考科目中外語選考英語或日語的考生,報考高校外語類專業,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省級專業統考

考生必須於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下同)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籤領本人《准考證》(不得委託他人代領),並提交《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名)和《考生須知》(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

6月6日前,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誠信考試和法治警示教育,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須按時參加考試,遵守考試規則、考試紀律,服從監考指令和考點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覺誠信考試。進場後,須在“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簽到表”上簽名。

考試前,經批准已被高校提前正式錄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職招考錄取考生以及其他類型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全國統考

考試成績由考生本人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不向社會公佈。考生如對本人高考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複查分數,但不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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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志願的填報

福建省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出爐,含括高考加分、錄取……

考生填報志願安排在高考成績發佈和各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佈之後進行,具體時間(包括各批次徵求志願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佈。

志願(包括徵求志願)填報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填報志願,逾期不予補報。各批次常規志願錄取過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及時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公佈,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徵求志願。

考生在志願填報前,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公佈的招生規定以及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志願填報注意事項,參考高校的招生計劃,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考生應認真選擇、細心核對,確保志願信息正確。因考生本人志願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由於考生個人原因,發生賬號和密碼被盜,造成信息洩露、志願被冒充填報或修改,責任由考生自負。

福建省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出爐,含括高考加分、錄取……

錄取工作7月上旬開始

省招委會根據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統考成績,分類確定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向社會公佈。

文史、理工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藝術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

體育類設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批次。

錄取工作於7月上旬開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高校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

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考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高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錄取工作,安排在各批次徵求志願時進行,只招少數民族考生。

如線上生源不足,允許降分:本科預科班不低於相應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專科預科班不低於相應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於本、專科相應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

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原則上與高校自主招生同時進行。

省屬本科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類提前批之後、本一批之前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核實。已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

被省內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軍事院校錄取的考生,按徵兵入伍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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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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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者。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5.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2015年1月1日起,獲得上述第2、3、4、5項有關獎項、名次、稱號者,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晉安區的北峰山區(日溪鄉、宦溪鎮),漳浦縣湖西鄉、赤嶺鄉,龍海市隆教鄉,永安市青水鄉,上杭縣官莊鄉、廬豐鄉,寧化縣治平鄉的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泉州臺商投資區百崎鄉的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樑、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的少數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並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

下列考生報考在閩高校時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3分的政策: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按研究學科分為數學、計算機科學、物理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工程學、動物學、植物學、微生物學、醫學與健康學、化學、生物化學、環境科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等13 個學科)創新成果競賽獲一等獎者。2015年1月1日起,獲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者,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2015年1月1日起,獲得上述項目有關稱號者,不再具備高考同等條件優先錄取資格。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3.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

4.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5.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考生。

符合以上規定要求具有加分和同等條件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報,填寫《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並經相關部門審核後,上交報名確認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彙總,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名單、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項目由省教育考試院、考生報名所在地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中學負責向社會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具備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資格,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使用。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項目的,在錄取時按其中最優惠的一項錄取照顧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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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學與入學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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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校錄取的考生,憑本人《准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於8月10日後到報名確認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指定地點領取“考生報考材料袋”。考生應妥善保管好報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考生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並將本人報考材料交給學校。

考生領取“考生報考材料袋”後因故不報到就讀的,須在當年12月31日前將“考生報考材料袋”原封不動交回報名確認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如未交回或逾期交回,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的黨、團組織關係和在職人員的幹部人事檔案,按原單位的規定辦理接轉手續。

為確保新生質量,各高校在新生入學後,要組織對新生報考材料進行復核,並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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