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莆田一工人垃圾傾倒河道內 被罰款1000元

莆田一工人垃圾傾倒河道內 被罰款1000元

傾倒垃圾現場

東南網莆田6月20日訊(本網記者 吳炳端)今日下午,莆田市河長辦聯合市公安局查處一起河道傾倒垃圾案件,一工地工人將垃圾傾倒在木蘭溪河岸,被罰款1000元。

6月20日上午,莆田市河長辦收到群眾舉報,稱木蘭溪綠道下黃段沿岸有人傾倒垃圾。市河長辦當即將該舉報件轉交莆田市水政監察支隊調查。經調查瞭解,6月17日晚6時30分許,木蘭溪綠道綠化養護工人因貪圖方便,用三輪車拉了一車的綠化苗木包裝袋及一些乾枯樹枝,傾倒在木蘭溪河道內,形成有2平方米垃圾堆。

莆田一工人垃圾倾倒河道内 被罚款1000元

責令當事人整改到位

收到群眾舉報後,莆田市水政監察支隊工作人員立即趕往現場,並通知當事人責令其當場整改到位,最後啟動法律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在河道、護坡管理範圍內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翻蓋河道行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排除阻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因該工人佔用河道面積20平方米以下,並能在規定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排除阻礙或採取補救措施的,情節較輕,故罰款1000元人民幣。

莆田一工人垃圾倾倒河道内 被罚款1000元

整改完成

據瞭解,為打擊涉河違法行為,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河湖治理和保護,共同參與河長制工作,莆田市出臺了涉河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試行方案。根據該方案,舉報人最高可獲得高達10萬元的舉報獎勵。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0594-2261119)、傳真(0594-2261119)、來信(莆田市河長制辦公室收)、微信公眾號(“莆田水生態”微信公眾號)或郵件(河長制工作平臺或河長辦郵箱[email protected])以及來訪(市政府4號樓2層市河長制辦公室)等途徑進行舉報。

此外,通過部門的聯合執法,使河道傾倒垃圾行為無所遁形,形成有力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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