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你是一線老師,如果把教育懲戒權給你,你要嗎?

前幾天,我本著保護老師不再受傷害的想法,在悟空問答上回答了一篇《教師不應該擁有懲戒權》的文章,後來受到一片罵聲!在此我還是要再次說說我的想法:

你是一線老師,如果把教育懲戒權給你,你要嗎?

一、對於制度,請你給我懲戒權的時候,先保全我不再受到傷害。

就目前有地方 出 臺 授權學校可以對犯錯孩子進行教育懲戒,但沒有像米國那樣細分懲戒的程序、過程、懲戒程度等,誰來先“吃螃蟹”,我在拭目以待!

二、對於家長,說懲戒別人的孩子可以,但請你別懲戒我的孩子。

對於每一位犯錯學生公平給予適當的教育懲戒本無可厚非。但是,如今的人是對別人高標準嚴要求,對自己呵呵,真到了那時誰家父母又會捨得把孩子給你“懲戒”?不相信的都可以試試!

三、對於學校,教師理性適度懲戒可以,但懲戒別把雞毛當令劍。

其實,我在前一篇說只能把教育懲戒給到學校,學校領導又何嘗想給自己找麻煩,學校會說:“就你老師去執行吧,掌握好分寸就行”。我想問:你說行真的就行了嗎?

四、對於教師,懲戒的權利我不想擁有,只想盡力做好本質工作。

教師擁有權力後,

如果每位教師能夠理性、適度的執行,這是最理想的狀態,但這種“溫柔”的懲戒會有多少效果我沒驗證過。還有可能教師在管理學生的過程中,會有生氣、憤怒、甚至情緒失控的可能,懲戒風險被無限放大。

再說了,教師隊伍又龐大,也不排除對於極個別還會出現像“蒼蠅老虎”一樣“手中有權、就無法無天”,到時候背鍋的又是全體老師了。

你是一線老師,如果把教育懲戒權給你,你要嗎?

我想,在這種家校關係特殊的時候、在 “我可以要求人人,人人別來管我”的時期、在決策還在“臀部指揮腦袋”的時候,我問你:作為一名普通的小老師,這種勞命又傷財的權利,你要還是不要?用還是不用呢?

你是一線老師,如果把教育懲戒權給你,你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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