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因領導看你不順眼,工資比干同樣活的同事低,差一兩百,是否合法?

淡80878745


老實說:

這玩意就算不合法你也幹不了啥,為這一兩百起訴,

而且這東西你沒有直接證據說明是因為領導看你不順眼才導致你工資比別人少?

再者說同工不同酬基本每個企業都存在,你要打破這個規則,很難,如果不想在這個公司,我會選擇直接離職


無語的生活


關於這種情況,從情緒上來說,是很難讓人心理平衡的,從職場上來說,再正常不過了。如果真要上升到來詢問是否合法來說,可以說是無理取鬧了。米哥基於以下幾點來評說。

在職場上得罪領導,讓領導看不順眼,穿小鞋是非常正常的事

在職場上,不要說什麼公平合理,得罪了領導,領導看你不順眼,重活累活讓你多幹,只是給你小鞋穿穿,打壓一下你的銳氣,是非常正常的事了,並且工資沒有比他人低多少,只是差一兩百,根本沒有什麼特別的不公平。在職場上,同工不同薪的情況比比皆是,新老員工不一樣,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所以不要在職場上尋求絕對的公平,任何想要職場要求公平合理一視同仁都是初入職場的小白天真又可愛的想法。


同工不同酬的問題是相對的,沒有不合法的問題

在職場中,每個人的工資是根據各自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來約定的,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約定,就是合法的。如果是普通操作員工,無論是計時還是計件,都是依據相關的工資計算方法來計算員工的具體工資的,誠如題主所提的,即使是幹同樣的活,工作態度,完成品質等也可以成為績效獎金的評定依據,如果你不聽領導的安排,領導看你不順眼,至少在工作態度上給你評個低分,這樣就造你的績效獎金會比別人低,這是合理合法的,也是有依據的。


所以,當你出現因為得罪領導,幹同樣活工資卻比別人低的時候,要麼改變自己,適應領導要求,要麼就辭職不幹,另謀他就,別無他法能幫你,隨非你有領導非法扣壓你工資的證據,否則就不要從法律方面來要求同工同酬。


米哥職場漫談


【職友圈老金觀點】:題主這個問題,我所理解的意思應該是,想知道這樣的做法是否合法以及自己該怎麼做?那麼職友圈老金明確的告訴你,這種做法不合法。

該做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包括:男女同工同酬;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地區、行業、部門間的同工同酬;企業內部的同工同酬;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下面我們先梳理下問題的邏輯關係,邏輯關係如下:

  1. 事件的結果:題主工資比同崗位同事少一兩百

  2. 事件的原因:領導看題主不順眼

  3. 題主的求助:這樣做是否合法(已經在開篇明確告知不合法)
  4. 題主的困惑:面對這個情況該怎麼辦

從上面的邏輯關係中,有兩個問題需要幫助題主解決,一個就是領導為什麼看你不順眼;另一個就是題主後面到底該怎麼辦。下面我將就這兩個問題,提供一些個人的淺見,以供題主參考,也歡迎大家一起探討交流。


領導看你不順眼背後的原因

關於題主問題中領導看你不順眼,說實話,題主提供的信息量有點少,但大致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題主自我感覺領導看自己不順眼

生活中我們有時候會因為領導的一個眼神、一句話、一個表情動作等,敏感的認為領導看自己不順眼,從而導致自己會“入戲太深”錯誤判定,甚至非要從自己身上挖出某一個缺點去配合自己的判定。

但有的時候,可能領導並不是針對自己,而是可能當時經歷了什麼讓領導不開心的事,而表現出不滿的情緒,但這並不是因為領導看自己不順眼,而是恰好在不恰當的時間裡撞上領導的情緒槍口。

畢竟領導是活生生的人,是人就有情緒,生活的真相是:大多數能完美的控制情緒的人,不是出現在教科書上,就是出現在電影場景中。

當我們有這樣錯誤判定,大多是有以下3種心理:

  1. 我的業績一般,領導看不上自己

  2. 喜歡研究人的微表情,甚至“生搬硬套”書本上的案例

  3. 性格有一定缺陷,比如:缺乏自信、玻璃心、神經敏感等。


二、領導確實看題主不順眼

如果真如題主所說,並且領導確實看題主不順眼,那一定是有原因的。通常一個正常的領導如果對某個員工看不順眼,無外乎以下3種原因:

  1. 員工曾當眾頂撞領導

  2. 員工私下八卦領導

  3. 員工覺得自己能力比領導強看不起領導

除了以上3種原因外,做領導的還真犯不著看員工不順眼,畢竟領導的職責之一也是要團結下屬員工,共同為企業創造效益。當然職場中確實也存在有些領導喜歡“以貌取人”、“嫌貧愛富”,這裡就不贅述了。

如果題主的情況屬於這一類,那需要從自身反省,及時糾正。

【小結】:領導看員工不順眼一定是有原因的,作為員工,我們先要自我分析,到底是自己想太多了,還是自己曾經惡意得罪過領導,同時也時刻提醒自己,是人就有情緒,不必過度研究領導的情緒,做好自己的本份才是最重要的事。


題主到底該怎麼辦

迴歸本問題,到底該怎麼辦,是題主最想知道的答案,下面我將分享下我的解決思路,以供題主參考。

第一步:確認所在企業收入架構

很多時候,我們會把月收入總和當成工資,其實這個是一個誤區,因為月收入總和在企業中的架構是:基本工資+績效獎金。

小貼士:基本工資的架構包含:底薪(所在城市最低工資)+崗位工資(比如崗位級別不同,崗位工資也不同)+工齡工資(有的企業沒有);績效獎金的架構包含:全勤獎+任務獎金(一般通過KPI考核分發)+業績獎金(通常是銷售崗有)+年終獎金(有的企業會每月預存一部分獎金,年終作為年終獎一起發放)+其他福利獎金(比如過節費等)

第二步:確認“同工不同酬”實際差異點

如果是底薪不同,那確實題主所遇的做法不合法;如果是總收入有差別,那並不算違法。

小貼士:雖然“同工不同酬”是不合法的,但勞動法裡沒有明確的對這一不合法的行為做出任何實質性的處罰規定。

舉個例子:

題主與同崗位同事的薪酬架構都是:底薪+獎金,那底薪相差一兩百,企業做法不合法;如果是底薪+獎金總和相差一兩百,企業做法是合法的。

如果確認存在不合法的情況,題主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去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前提是題主下決心離開本單位,否則真沒必要這麼做。)

第三步:確認導致收入存在差異的真正原因

這裡排除底薪有差異的情況,也就是說,底薪相同,但獎金存在差異。題主可以這麼分析

1.全勤獎少

確認自己是否有遲到早退現象,如果有,那以後改正;如果沒有,那和領導說明下,並請HR部門複審。

2.任務獎金少(只有這個模塊的決定作用在於領導)

確認自己是否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如果有,與領導溝通;如果沒有,能發任務獎金,這個領導已經很不錯了。

3.業績獎金少

如果題主崗位屬於銷售崗,業績獎金少,那肯定是和所做業績有關;做的少自然拿的少。

4.年終獎金和其他福利獎金少

這方面,通常正規企業都是有一定的明文標準,可以對照標準核實。

第四步:積極調整並提升自己

職場中唯一能提高收入的方法,就是提升自己,只有不斷的提升自己,才能具備提高收入的資格,才能真正在企業站穩腳。

第五步:最終選擇

如果以上四個步驟都做了,仍然不能讓自己釋懷,那可以考慮辭職跳槽,不過很有可能換個工作還會遇到類似問題;如果可以拋開所有個人成見,沉下心來工作,用業績說話,大多數情況收入會提高很多,甚至超過同崗位同事。

小貼士:如果自己努力了、也糾正了自己的不足,為企業創造了不菲的效益,領導不多獎勵自己,也會有同行高薪挖自己。【小結】:任何人看到同崗位同事的收入超過自己,都會心存不爽的感覺,這種情緒可以有,但不能主導自己的思想,理性分析原因,找到解決根本問題的思路,提高收入並不難實現。

職場小貼士

職場中我們永遠無法迴避出現的問題,有問題不用怕,只要自己學會冷靜思考、找出問題背後的根源,針對問題的根源去解決,會發現大多數情況下,問題並不像自己想象中那麼不可解決。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如果我的回答幫助到你,可以關注@職友圈老金。共享職場生存、晉升技巧、副業實戰經驗。


職友圈老金


領導看不順眼,比別人幹得多錢拿得少,只因遇到了一個流氓加人渣的垃圾領導,本人就遇到過此人,只回了一句企業是國家的,你也是個打工的沒什麼可牛,只不過花錢買了過婁婁當,沒什麼值得驕傲的,看不起別人,別人為別看得你。


蘭花203142336


信息有限,對於是否合法無法判斷。

工資合法的定義

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無論是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還是不定時工時制,工資的最低限是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標準工時制,這是下限,不能低於此。

1、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由單位所在地決定,目前全國最低工資標準的範圍是1220-2480。

2、標準工時制:簡單的理解就是5天8小時,超出的時間要麼調休,要麼計加班費。

工作日內超8小時以外的按1.5倍,週六週末按2.0倍,法定節假日按3倍。

理論上的最低工資(應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費,低於這個數的則有違法嫌疑。

同一崗位,薪資可以不同

同一崗位,不同的人,薪資是可以不同的,只要不低於上述的標準即可,這是下限。

工資的上限是由公司根據自身情況決定的,目的在於激勵那些乾的好的人。

薪資多數由領導決定

領導對於決定下屬具體工資的話語權很大。無論是入職定薪,還是調薪等。公平公正是原則,但也不排除因領導個人喜好而有些波動的。

做事重要,也要會做人

職場是個做事的地方,也是個做人的地方。小到工作分配,大到個人的成長髮展,都離不開做人做事。畢竟,在職場中,資源在領導手中,機會在領導手中,機會也在領導手中,你的能力再強,領導不認可你也不會給你機會,如果這確是個人能力的問題,換個地方大概率還是這樣。

不要說去創業的事了,不創業你只需要面對一個領導,創業的話,你要面對的“領導”會更多,做的越好越多!


非知名首席職場官


我認為事情不是那麼簡單領導看你不順眼,這裡面有原因,為啥領導就看你不順眼,我估計與你個人有一定的關係,首先從自身找原因,是不是你嘴賤與同事肯議論領導或公司的事,或者你幹活有偷懶的毛病被領導撞見過,如果你嘴賤,說明你與同事說的同事都告訴領導了把你出賣了,你想想有沒有,如果有你應該知道是誰,所以建議你遠離他,你身邊有小人在害你,如果是偷懶的事以後賣力些,至於你該怎麼辦,我建議你你主動去試探一下領導的心思,找領導談談心,或者請領導去飯館坐坐,說明情況,並把那個害你的小人告訴領導。讓領導改變對你的看法,如果你這樣做了領導還是看你不順眼,那你就辭職吧!


開心laojiao


一,不合理,

二,不合法,

原由以公報私仇,

欺負人,降人,也算坑人,害人,

屬以權壓人,以權坑人

屬黑屬惡,

要是少給3一50O元,就算了?

忍讓,寬容,

寬容多多,福來多多,

若是長年計算上幹上萬

有證,有劇,報警求助,


平安吉祥s


工資的話應該不是看老闆順不順眼吧 除非是那種幹私活的 正規公司工資提成都有規定的啊 你比同樣崗位的人少只能說是業績提成少一些和老闆順不順眼應該沒關係啊,或者老闆單獨給那個員工了一個什麼獎金比如努力獎什麼的。這個不違法,既然是獎勵就不是誰都能有的,都有的話就是福利了


蚊子飛不動


按理說,這其實並不涉及到法律的問題。

招聘工作,你為公司工作付出勞動,公司給你薪酬,這是一個交易的行為,而交易是建立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不然你也不會去這個公司工作了對吧。

既然你已經入職,說明你就接受了公司付給你的回報,不可能因為跟別人不一樣就不平衡。除非是跟領導商量重新進行調薪。

所以,這樣的情況在職場上並不涉及到法律的問題,只是人情世故的原因,建議你放平心態接受,好好工作,不然只能離職重新尋找更加滿意的工作。


楠姐說


領導看你不順眼,請問你屬什麼單位,若是國企要努力工作,若是集體企業更加要努力工作,若領導看你不順眼,你若有本事你可以看不起他,立即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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