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物業有這8種行為,你可以拒交物業費

要說住在小區房有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物業和小區業主之間糾紛頻發。比如說物業費、停車費的收費標準問題、門禁制度問題、偷盜和損壞賠償問題、小區共同財產收入問題等等。業主的角度就是,我的錢不是白交的,你應該為我服務;物業的角度就是,雖然沒有那麼完美,但是大部分工作都做到了。因此很多遺留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解決,時間久了矛盾衝突就變大。但是如果以後你再遇到這8種情形,完全可以拒繳物業費!

物業有這8種行為,你可以拒交物業費

小編搜索了一下業主對物業的看法,基本上都是負面的觀點,對物業公司真的厭惡已深!

網友一:我們小區的物業不好,所有業主都不滿意,絕大部分業主不交物業費,今年物業把所有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告上法庭,結果是所有的物業費一起補繳,法院說物業有問題可以找物業協商或者告物業,物業費該交交

網友二:物業從沒真正拿業主當回事,最近又把小區供暖轉給了另一家更鬧心的公司,想問問明白人他們這樣轉手合法嗎?

網友三:掃黑除惡從物業公司開始

網友四:得有個機構來管理物業公司,有業主投訴一次就扣物業幾百塊錢,只有物業怕業主,才能讓業主們舒心

物業有這8種行為,你可以拒交物業費

其實按照2018年國務院對《物業管理條例》最新的修改來看,規定了物業公司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提供相應服務。若物業公司違法物業服務合同規定,導致小區業主財產、人身安全受到損失和侵害,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物業發生以下這8種情況時,大家可以拒繳物業管理費。

1、物業費的收取應該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算起。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籤合同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3、對於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範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4、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並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5、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6、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 ,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8、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其實個人認為物業和業主的關係是服務和被服務的,兩者都應該相互體諒,相互幫助。現在物業管理越來越企業化,人性化,矛盾的產生很正常,主要是最終的解決方式。一個小區是否和諧,是牽涉社會穩定的大事。如果生活在一個鬧心的小區,估計誰也不能保持一個樂觀陽光的心態,微笑面對家人、工作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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