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法首點居正唐太宗論筆法雲:“夫點要
作稜角,忌圓平貨通變,”首點者,應以龍睛風眼之
姿、高山墜石之態,安居於全字中心之上,稜角突顯,
颯爽精神,是為點筆技法之要訣。
第2法通變顧盼李陽冰論筆法雲:“夫點不
變,謂之布棋。”一字之中,點筆當為至要,而兩點以上
者要顧盼通變,各有形制,應首尾意連,彼此呼應。若
平直相似整齊劃一,便不為書。
第3法點豎直對一字之中,上有點下有豎
者,當思是否直對,如直對,再思點筆位置。點豎直對,
有在字之中間者,有在字之左右者。所謂直對,是為重
心垂直相對,萬不可偏側。此法應先思後書,目測位
置,手後隨之。
第4法中直對正一字之中,有上下兩中豎
者,兩豎均應垂直對正,若能對正,則字身不倒。然兩
豎中有一豎須堅挺垂直,以立其勢,而另一豎則略向
左斜,以化其板。對正之法,是以重心為準,如兩筆僵
直,神韻必失。
第5法
中直偏右凡中直者,皆應垂真勁挺、
管逐勢行。無論懸針垂露、有鉤無鉤,屈體彎身是為
大忌。右軍論中直日:“緊如春第之抽寒谷是也。”太宗
也雲:“為整必努,貴戰而雄。“中直雖應垂直勁挺,
但須稍有偏右,以化呆板,楷、行同此。
第6法
底豎斜位凡整在下方者,皆非全部居
中,或偏於左,或側於右,側右者多,偏左者少。不居中
名,當不可強為,強為居中字身必倒。底豎筆鋒所指,
必有所向,察之要精,觀之務細,以全局定其位置,以
字勢擇其形態。
第7法
豎筆等距豎筆之間凡無點、撇、捺者,
問距基本相等,楷書即是,行書亦然,豎距雖然相等,
但其寬窄當隨字形面定,不可律。有因字勢各異者,
當有右傾左斜、陰陽粗細之別,或懸針,或垂露,遲速
緩急,變化有致。
第8法
橫筆等距橫筆之間凡無點、撤、撩者,
問距基木相等,其法同“緊筆等距法,
第9法
上收下展
上收而下展,下展而上收,
凡上下結體之字必擇其。上收者.陰柔華麗,含蓄謙
和,以避讓而留地步:下展者,陽剛豪放,行筆雄奇,以
開張而壯豐滿。陰陽頓挫,妍美道勁,錯洛而生奇勢,
對應而求壯和。
第10法
上展下收上展者,飄揚酒脫,以耀其
精神;下收者,凝重穩健,以標其端莊。行筆揮運,應先
急後緩,當急不急是為澀滯,當緩不緩是為浮滑。
第11法
上正下斜上正者,緊筆務須垂直;下
斜者,重心則應不倒。上正者以平共勢,下斜者以化其
板。凡上下結體之字,務須注意斜正,當斜則斜.當正
則正。斜而不倒、正而不低,正中求其動勢,斜中取其
穩健。
第12法
上斜下正凡上下結體之字,上斜下
正者房多。上以斜勢而呼於下,下以收縮而皇於上,顧
盼相應,神氣貫連。飄然飛動中求共術穆,穩重古樸中
存其風神。寨陰陽於動靜,體物象面成形。
第13法
下方迎就凡上有撇捺開張、寬博舒
展之字者,下方宜上移迎就。上移則為抱緊,下墜必為
脫節。上.移者,鉤環盤纖.緊密而勢出下墜者,中宮散
渙,軟弱而緩滯
第14法
左收右放凡左右結體者,以左收右
放者居多。一獨體字,如置於左部,其形必變,以收斂
而遜於右,“林”、“雙”、“品”即是。
第15法
左斜右正凡左右結構者,以左斜右
正者居多,左斜為呼,右正為應,有呼無應,字勢必殤,
有應無呼,無源之水,均不能立。呼者以斜而取勢,應
者以平而安神。早左動而右穩,書呼族而應遲。
第16法
對等平分陳繹曾(翰林要訣》論書
雲:對者宜等,問者宜半。“凡左右結構字,有避讓迎
就者,也有對等平分者。對等平分.是為高低對等、寬
窄平分,不可一方過高、方過小。雖有呼應,但各佔
半,以求平實。
第17法
左右對稱凡在有撇右有捺者均需應
平穩對稱,其高、低、長、短應識字形而定。撒筆木出,
先思撩筆位置;捺筆輕重,當依撇筆長短。顧盼呼應,
筆意柑連。若撇捺不對稱,必重心不穩,其勢必危
第18法
主筆脊柱
字中必有一筆是主,餘筆
是賓,主不立,賓不隨,主不穩,賓不靠。主筆擔其脊
梁,樹其重心:賓筆附共血肉.輔其裝飾。主賓相顧,四
面停勻。右軍雲:“欲書先構筋力、然後裝束。“然主筆
者,不可長有餘而失於短,強逾弩而乏於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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